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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微软创始人盖茨、苹果创始人乔布斯这些IT巨星不同,亚马逊创始人兼CEO杰夫·贝索斯常被业界看做是一颗流星。然而如今,这颗流星非但幸存下来,并且,在《时代》杂志资深评论员彼尔·菲尔兹博士看来,“他俨然已成为互联网时代的典型象征”。
个性狂热的乐天派
2003年3月6日,星期四的早上,杰夫·贝索斯乘坐私人直升机飞入得州的西南边境。贝索斯对这一带山区十分熟悉,幼年时他常在祖父的牧场度过暑假。现在,贝索斯打算购买他心中属于自己的牧场。
突然,一阵狂风中直升机失去控制,驾驶员试着紧急降落,但主引擎撞上一棵杉树。机身迸裂,直升机翻滚了好几圈,最后停在一条小溪边。一年后,贝索斯坐在亚马逊书店的西雅图总部接受访问时,他头部的伤早已痊愈。“人们说,临死前,你的人生会在眼前倏忽而过。我必须承认,那几秒内,没什么深刻的念头闪过我的脑袋。我只想这是多么愚蠢的死法。”说完,他无法控制地狂笑起来。
与微软创始人盖茨、苹果创始人乔布斯这些IT巨星不同,亚马逊创始人兼CEO杰夫·贝索斯常被业界看做是一颗流星。然而如今,这颗流星非但幸存下来,并且,在《时代》杂志资深评论员彼尔·菲尔兹博士看来,“他俨然已成为互联网时代的典型象征”。
直升机的意外,只是他创建亚马逊以来死里逃生的数次经历之一。1997年,当连锁书店龙头Bames&Nobb推出网站,部分分析师预言,am azon.com将落得am azon.toast(toast意味死定了)的下场。同年的金融危机挤压着互联网业的泡沫以致崩盘,结束了狂飙的20世纪90年代,亚马逊的股价也从100美元跌至6美元。然而贝索斯从未改变其乐观的天性。
与贝索斯共事过的职员,绝大多数都认为他是个慷慨、睿智、敏捷、乐观的人。当然,更重要的是,他同时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工作狂和“疯子”,因为除了妻子和孩子之外,他的眼中只有亚马逊公司。在业内,他赢得“数字狂”的封号:一个对数字极为狂热的老板——用Excel的工作表进行统计分析,详细至每一个细节的精密,把一切可以罗列的数据整合,作为决策的依据。谈话时习惯列举说明,最喜欢将作出决策的原因依其重要性列举。也许你会说许多企业家都很会分析,但贝索斯还有着异于常人的鲜明特点——敢于在新观念下赌注,尽管观念太新颖、太激进,他仍会毫不犹豫地去尝试。这种超卓眼光下的自我坚持使公司在正确的轨道中前行。行动印证信念,亚马逊书店在2003年转亏为盈,而之后5年间,亚马逊网络购物中心已成为全球最大的互联网书店。
顾客永远是对的
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电子工程专业的贝索斯,一直视沃尔玛的创始人山姆·沃顿和迪斯尼的创办者沃特·迪斯尼为偶像。他曾向《时代》的记者解释说,与他的偶像山姆·沃顿一样,他信仰“低价,并且包罗万象”。所以从创办亚马逊的第一天起,他便定下目标要为客户提供“品种最为齐全的书籍”,“就好像亚马逊是世界上最长的河流一样”。这份坚持塑造了亚马逊神话第一轮的成功。
而另一个贝索斯独有的特质推进了其接下来缔造的又一轮亚马逊奇迹的诞生——“对顾客的执著”。他曾经针对电子阅读器kindle创意的形成有过这样一段回应:对于一家公司来说,有两种途径可以扩展其业务范围。一、这家公司可以详细列出他们的技术和能力,然后他们可以自问:“好了,有了这些技术和能力,我们可以做什么?”这是一种非常实用,也是所有公司都应该学会的方法。而另一种方法则是做长线,也即是说,除了问自己擅长做什么和能做些别的什么之外,还得明白谁是我们的客户,他们需要什么。然后我们就可以向着这个目标迈进,如果目前我们没有可以实现这个目标的技术,那么无论花多长时间,我们都需要去学会这些技术。Kindle就是这种过程的极好例证。Kindle投放市场已经两年了,但它正式上市前,我们足足花了3年时间搞研发,研发之前我们又用了一年时间来进行论证。我们得招揽人才,组建一支硬件研发团队来开发Kindle;我们得学习新的技术。我认为现在有一种趋势——职业经理人们认为正确的行动结果取决于其所擅长的技术。这也许不失为一条能让你“混”得下去的规则,但问题是世界每天都在发生变化,如果你不能持续为自己充电,不去倾听顾客的需求,你就会被这个世界淘汰。
两年前,没有人能预示Kindle能取得如此成功——亚马逊网站上,它是最热卖的产品,是消费者最愿意购买的产品,是最受欢迎的礼品。不仅仅限于电子产品类目,而是全部的产品类目。亚马逊已经做了很多年纸质书生意,而当他们推出纸质书的Kindle版后,如今Kindle电子书的销量已占到纸质书销量的48%,在不久前这个数据还只是35%。电子书业务的增速非常快,这不只是亚马逊独有的一项业务,它正以传教士般的狂热迅速扩张。这也说明Kindle业务在将来会比所有人预想的大得多。
“以消费者为起点,然后退回去发掘消费者深层次的需求。不管是什么技能,只要有助于为顾客提供服务,亚马逊就去学;无论何种技术,只要能方便顾客,亚马逊就要开发。”提出这样的黄金准则,贝索斯通过Kindle验证了尊重顾客带来的成功。作为投资者他没有去当市场的“跟班”,而是去探索没人走过的小路,去看看路的尽头是什么。他认为,几乎所有的大错都是由于忽视而未做某事,而不是投入地做了创新的某事。也就是说,公司之所以会犯错,是因为没把某些事当回事,它明明可以注意到某种情况,进而采取行动,而且已经拥有了所需的技术和能力,或者本可以获得这些技术和能力,但偏偏就错过了机会。这和坚守本业正相反:它是指你在不该坚守本业的时候,却非要这么做不可。
别指望平板电脑取代我们的Kindle
就在3月,苹果推出了Pad2平板电脑,当日即告全面断货,与此同时,Pad用户已下载超过千万册的电子书。战事的蔓延不仅于此,摩托罗拉最新的平板电脑Xoom登陆市场,代表了以谷歌系统为平台的平板拳头产品已经入主用户的选择范畴。更令人瞩目的是惠普以12亿美元收购入手Palm(曾经领导业界智能移动通信市场的公司)后,战略级的发布会上发表了他们即将上市的平板产品:Touchpad。“一个个震撼业界的消息似乎昭示着电子阅读器市场的竞争已经开始升温。”《财富》杂志当时评论说。亚马逊旗下的电子阅读器Kindle在这场竞争中浸淫已久,已推出第三代产品,此前他们一直占据着市场的主导,而令人惊奇的是,平板时代的到来似乎没有减慢亚马逊扩张电子阅读器的脚步,事实上,他们的CEO杰夫·贝索斯认为:“平板电脑与我们并不在一个产品类别中。”
贝索斯相信人们需要一个专门的阅读设备。对于那些想看书的人来说,阅读对他们很重要。但用户也不会对着一块LCD背光屏看上3小时的书——看看短文章还行。这就是真正的要点所在:人类是与其手中的工具同步进化的。人类改造工具,工具也改变了 人类,如此循环往复。像智能手机,可联网的台式机这些在过去20年里涌现出来的网络连接工具已将人们转变成短文阅读者。“我喜欢我的黑莓手机,用它读电子邮件很爽。我也喜欢用我的台式机阅读短文,上博客发帖,但我不想在我的电脑上阅读一本300页的书。”贝索斯像个爽朗的孩子表述道。Kindle的出现让人们能够随时随地阅读长篇文章成为现实。虽然长文和短文都很重要,但他相信人们能从长文中学到短文中所没有的东西。《去日留痕》(The Rem ains of the Day)是贝索斯最喜欢的书之一,看这本书可能对一个普通读者来说没有什么实际用处,但它能让读者停下来思考,只花10小时读者就能体验到另一种人生,可以体会到书中所描述的人生沧桑和追悔莫及的感觉。这是在博客帖子、数字有限的短信里所体会不到的。
除此之外,Kindle设备的销售目标与Kindle书店的销售目标是分开的。有了Kindle书店,不管你身在何方,身着的是Pad、Phone、黑莓或其他设备,亚马逊都可以为你提供你想要读的书。这样便保有了亚马逊在电子书提供商上的绝对地位。至于Kindle阅读器,贝索斯希望它能成为全球最好的专用阅读设备。“Kindle阅读器不是瑞士军刀,它不会去做一大堆不尽相同的事情。我们相信人们需要一台专门的阅读设备,而我们希望Kindle能成为这台设备。”从市场的角度理解,这类似于数码相机的存在——智能手机里内置有摄像头,这很好,也满足了部分人拍临时照片的需求,但一定会有很大一部分人希望当他想要专心拍照的时候,手中能有一台专门的数码相机。
将Kindle和平板电脑区分开来,亚马逊致力于打造纯粹阅读功能的消费电子产品,为新款Kindle蓄意抛弃了彩屏和触控等炫目特征。贝索斯对此也同样有着自己的论道:“对绝大多数书籍而言,添加视频和动画功能毫无益处。与其说这会提高性能,不如说是在分散注意力。比如说,增加了视频功能,海明威的作品就更好了吗?”同时,贝索斯还表示,对制造亚马逊平板电脑毫无兴趣。“会有100家公司制造LCD平板电脑,为什么亚马逊要做第101家?我希望打造一个功能性的阅读产品,这才是我们的真正贡献所在。”
纸质文字不知道得过多久才会最终消失。人们爱看故事,喜欢叙事小说,喜欢沉浸于一个作者的世界里。这些都不会消失,只会继续蓬勃发展。但纸质书籍已有着500年的漫长历史,其可能是有史以来最为成功的技术,不过随着时代变迁,其发展的脚步已经显得力不从心了。贝索斯曾调侃地说:“如果古腾堡是生活在今天的世界里,他会很快就意识到纸质书的处境,并明白该如何处理它。看看我们身边其他领域那些翻天覆地的变化吧,你就能明白书籍到底‘顽固’到何种地步了。没有技术的进步,即便是像书籍这样优雅的产品也不能永远存活下去。”
个性狂热的乐天派
2003年3月6日,星期四的早上,杰夫·贝索斯乘坐私人直升机飞入得州的西南边境。贝索斯对这一带山区十分熟悉,幼年时他常在祖父的牧场度过暑假。现在,贝索斯打算购买他心中属于自己的牧场。
突然,一阵狂风中直升机失去控制,驾驶员试着紧急降落,但主引擎撞上一棵杉树。机身迸裂,直升机翻滚了好几圈,最后停在一条小溪边。一年后,贝索斯坐在亚马逊书店的西雅图总部接受访问时,他头部的伤早已痊愈。“人们说,临死前,你的人生会在眼前倏忽而过。我必须承认,那几秒内,没什么深刻的念头闪过我的脑袋。我只想这是多么愚蠢的死法。”说完,他无法控制地狂笑起来。
与微软创始人盖茨、苹果创始人乔布斯这些IT巨星不同,亚马逊创始人兼CEO杰夫·贝索斯常被业界看做是一颗流星。然而如今,这颗流星非但幸存下来,并且,在《时代》杂志资深评论员彼尔·菲尔兹博士看来,“他俨然已成为互联网时代的典型象征”。
直升机的意外,只是他创建亚马逊以来死里逃生的数次经历之一。1997年,当连锁书店龙头Bames&Nobb推出网站,部分分析师预言,am azon.com将落得am azon.toast(toast意味死定了)的下场。同年的金融危机挤压着互联网业的泡沫以致崩盘,结束了狂飙的20世纪90年代,亚马逊的股价也从100美元跌至6美元。然而贝索斯从未改变其乐观的天性。
与贝索斯共事过的职员,绝大多数都认为他是个慷慨、睿智、敏捷、乐观的人。当然,更重要的是,他同时还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工作狂和“疯子”,因为除了妻子和孩子之外,他的眼中只有亚马逊公司。在业内,他赢得“数字狂”的封号:一个对数字极为狂热的老板——用Excel的工作表进行统计分析,详细至每一个细节的精密,把一切可以罗列的数据整合,作为决策的依据。谈话时习惯列举说明,最喜欢将作出决策的原因依其重要性列举。也许你会说许多企业家都很会分析,但贝索斯还有着异于常人的鲜明特点——敢于在新观念下赌注,尽管观念太新颖、太激进,他仍会毫不犹豫地去尝试。这种超卓眼光下的自我坚持使公司在正确的轨道中前行。行动印证信念,亚马逊书店在2003年转亏为盈,而之后5年间,亚马逊网络购物中心已成为全球最大的互联网书店。
顾客永远是对的
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电子工程专业的贝索斯,一直视沃尔玛的创始人山姆·沃顿和迪斯尼的创办者沃特·迪斯尼为偶像。他曾向《时代》的记者解释说,与他的偶像山姆·沃顿一样,他信仰“低价,并且包罗万象”。所以从创办亚马逊的第一天起,他便定下目标要为客户提供“品种最为齐全的书籍”,“就好像亚马逊是世界上最长的河流一样”。这份坚持塑造了亚马逊神话第一轮的成功。
而另一个贝索斯独有的特质推进了其接下来缔造的又一轮亚马逊奇迹的诞生——“对顾客的执著”。他曾经针对电子阅读器kindle创意的形成有过这样一段回应:对于一家公司来说,有两种途径可以扩展其业务范围。一、这家公司可以详细列出他们的技术和能力,然后他们可以自问:“好了,有了这些技术和能力,我们可以做什么?”这是一种非常实用,也是所有公司都应该学会的方法。而另一种方法则是做长线,也即是说,除了问自己擅长做什么和能做些别的什么之外,还得明白谁是我们的客户,他们需要什么。然后我们就可以向着这个目标迈进,如果目前我们没有可以实现这个目标的技术,那么无论花多长时间,我们都需要去学会这些技术。Kindle就是这种过程的极好例证。Kindle投放市场已经两年了,但它正式上市前,我们足足花了3年时间搞研发,研发之前我们又用了一年时间来进行论证。我们得招揽人才,组建一支硬件研发团队来开发Kindle;我们得学习新的技术。我认为现在有一种趋势——职业经理人们认为正确的行动结果取决于其所擅长的技术。这也许不失为一条能让你“混”得下去的规则,但问题是世界每天都在发生变化,如果你不能持续为自己充电,不去倾听顾客的需求,你就会被这个世界淘汰。
两年前,没有人能预示Kindle能取得如此成功——亚马逊网站上,它是最热卖的产品,是消费者最愿意购买的产品,是最受欢迎的礼品。不仅仅限于电子产品类目,而是全部的产品类目。亚马逊已经做了很多年纸质书生意,而当他们推出纸质书的Kindle版后,如今Kindle电子书的销量已占到纸质书销量的48%,在不久前这个数据还只是35%。电子书业务的增速非常快,这不只是亚马逊独有的一项业务,它正以传教士般的狂热迅速扩张。这也说明Kindle业务在将来会比所有人预想的大得多。
“以消费者为起点,然后退回去发掘消费者深层次的需求。不管是什么技能,只要有助于为顾客提供服务,亚马逊就去学;无论何种技术,只要能方便顾客,亚马逊就要开发。”提出这样的黄金准则,贝索斯通过Kindle验证了尊重顾客带来的成功。作为投资者他没有去当市场的“跟班”,而是去探索没人走过的小路,去看看路的尽头是什么。他认为,几乎所有的大错都是由于忽视而未做某事,而不是投入地做了创新的某事。也就是说,公司之所以会犯错,是因为没把某些事当回事,它明明可以注意到某种情况,进而采取行动,而且已经拥有了所需的技术和能力,或者本可以获得这些技术和能力,但偏偏就错过了机会。这和坚守本业正相反:它是指你在不该坚守本业的时候,却非要这么做不可。
别指望平板电脑取代我们的Kindle
就在3月,苹果推出了Pad2平板电脑,当日即告全面断货,与此同时,Pad用户已下载超过千万册的电子书。战事的蔓延不仅于此,摩托罗拉最新的平板电脑Xoom登陆市场,代表了以谷歌系统为平台的平板拳头产品已经入主用户的选择范畴。更令人瞩目的是惠普以12亿美元收购入手Palm(曾经领导业界智能移动通信市场的公司)后,战略级的发布会上发表了他们即将上市的平板产品:Touchpad。“一个个震撼业界的消息似乎昭示着电子阅读器市场的竞争已经开始升温。”《财富》杂志当时评论说。亚马逊旗下的电子阅读器Kindle在这场竞争中浸淫已久,已推出第三代产品,此前他们一直占据着市场的主导,而令人惊奇的是,平板时代的到来似乎没有减慢亚马逊扩张电子阅读器的脚步,事实上,他们的CEO杰夫·贝索斯认为:“平板电脑与我们并不在一个产品类别中。”
贝索斯相信人们需要一个专门的阅读设备。对于那些想看书的人来说,阅读对他们很重要。但用户也不会对着一块LCD背光屏看上3小时的书——看看短文章还行。这就是真正的要点所在:人类是与其手中的工具同步进化的。人类改造工具,工具也改变了 人类,如此循环往复。像智能手机,可联网的台式机这些在过去20年里涌现出来的网络连接工具已将人们转变成短文阅读者。“我喜欢我的黑莓手机,用它读电子邮件很爽。我也喜欢用我的台式机阅读短文,上博客发帖,但我不想在我的电脑上阅读一本300页的书。”贝索斯像个爽朗的孩子表述道。Kindle的出现让人们能够随时随地阅读长篇文章成为现实。虽然长文和短文都很重要,但他相信人们能从长文中学到短文中所没有的东西。《去日留痕》(The Rem ains of the Day)是贝索斯最喜欢的书之一,看这本书可能对一个普通读者来说没有什么实际用处,但它能让读者停下来思考,只花10小时读者就能体验到另一种人生,可以体会到书中所描述的人生沧桑和追悔莫及的感觉。这是在博客帖子、数字有限的短信里所体会不到的。
除此之外,Kindle设备的销售目标与Kindle书店的销售目标是分开的。有了Kindle书店,不管你身在何方,身着的是Pad、Phone、黑莓或其他设备,亚马逊都可以为你提供你想要读的书。这样便保有了亚马逊在电子书提供商上的绝对地位。至于Kindle阅读器,贝索斯希望它能成为全球最好的专用阅读设备。“Kindle阅读器不是瑞士军刀,它不会去做一大堆不尽相同的事情。我们相信人们需要一台专门的阅读设备,而我们希望Kindle能成为这台设备。”从市场的角度理解,这类似于数码相机的存在——智能手机里内置有摄像头,这很好,也满足了部分人拍临时照片的需求,但一定会有很大一部分人希望当他想要专心拍照的时候,手中能有一台专门的数码相机。
将Kindle和平板电脑区分开来,亚马逊致力于打造纯粹阅读功能的消费电子产品,为新款Kindle蓄意抛弃了彩屏和触控等炫目特征。贝索斯对此也同样有着自己的论道:“对绝大多数书籍而言,添加视频和动画功能毫无益处。与其说这会提高性能,不如说是在分散注意力。比如说,增加了视频功能,海明威的作品就更好了吗?”同时,贝索斯还表示,对制造亚马逊平板电脑毫无兴趣。“会有100家公司制造LCD平板电脑,为什么亚马逊要做第101家?我希望打造一个功能性的阅读产品,这才是我们的真正贡献所在。”
纸质文字不知道得过多久才会最终消失。人们爱看故事,喜欢叙事小说,喜欢沉浸于一个作者的世界里。这些都不会消失,只会继续蓬勃发展。但纸质书籍已有着500年的漫长历史,其可能是有史以来最为成功的技术,不过随着时代变迁,其发展的脚步已经显得力不从心了。贝索斯曾调侃地说:“如果古腾堡是生活在今天的世界里,他会很快就意识到纸质书的处境,并明白该如何处理它。看看我们身边其他领域那些翻天覆地的变化吧,你就能明白书籍到底‘顽固’到何种地步了。没有技术的进步,即便是像书籍这样优雅的产品也不能永远存活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