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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超额完成2013年工作任务2013年,昌吉州续建、新建水利项目13类70项,争取国家、自治区补助资金6.08亿元,完成投资30.4亿元,分别完成年初计划的101.3%、101%,是"十一五"期间总投资的52.4%。全面完成4项自治区绩效考评指标任务:新建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2万亩;完成玛纳斯县、木垒县、昌吉市和吉木萨尔县4个县级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