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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导报讯 记者耿倩 8月4日,记者从山西省经信委获悉,山西省发改委和省质监局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指南》两项地方标准同时进行了发布。据悉,两项地方标准已于8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的实施对于规范全省信用信息征集、实现信用信息跨部门跨区域共享、促进信用信息有效管理和应用,进一步提升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的支撑作用。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列标准,包括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总体框架、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项、公共信用信息交换规范、法人信用信息查询报告规范4个部分,规范了从平台建设總体框架到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使用的各环节、全过程。该项标准的实施对于支撑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快推进,加强对市级平台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的指导,促进信用信息在行业间、区域内和全国范围的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和资源共享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指南》主要是对开展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评价原则、评价内容和评价程序等提出基本规范。该项标准的实施有利于促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规范发展,为信用服务行业实施宏观监管提供方向和依据,有利于进一步引导、促进企业开展信用建设工作,形成良性的市场竞争环境。
据了解,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是服务于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信用信息共享与交换的“总枢纽”。目前,省信用平台主要通过两个门户分别面向政府部门内部和社会公众提供服务。面向政府部门服务主要实现了三大功能:一是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和交换功能,二是主体信用档案的查询,三是开发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信息支撑系统;面向社会公众服务是通过设在互联网上的“信用山西”网站开展,这是山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和政策发布的门户网站,是依法公示信用信息和提供信用查询的“总窗口”。网站于2016年1月上线,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截至目前,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累计归集56家省直部门、11个市、119个县的法人、自然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红黑名单信息、企业分类管理信息等各类信用信息3800多万条,实现了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网站的互联互通。
信用标准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和基本支撑,这两项地方标准的出台和实施,将进一步促进和带动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信用信息在各个领域的综合评价和深度应用,对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提升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发挥重要的作用。
《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列标准,包括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总体框架、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项、公共信用信息交换规范、法人信用信息查询报告规范4个部分,规范了从平台建设總体框架到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使用的各环节、全过程。该项标准的实施对于支撑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快推进,加强对市级平台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的指导,促进信用信息在行业间、区域内和全国范围的互联互通、业务协同和资源共享具有重要意义。
《企业信用综合评价指南》主要是对开展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的评价原则、评价内容和评价程序等提出基本规范。该项标准的实施有利于促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规范发展,为信用服务行业实施宏观监管提供方向和依据,有利于进一步引导、促进企业开展信用建设工作,形成良性的市场竞争环境。
据了解,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程,是服务于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信用信息共享与交换的“总枢纽”。目前,省信用平台主要通过两个门户分别面向政府部门内部和社会公众提供服务。面向政府部门服务主要实现了三大功能:一是信用信息的归集、共享和交换功能,二是主体信用档案的查询,三是开发了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信息支撑系统;面向社会公众服务是通过设在互联网上的“信用山西”网站开展,这是山西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和政策发布的门户网站,是依法公示信用信息和提供信用查询的“总窗口”。网站于2016年1月上线,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截至目前,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已累计归集56家省直部门、11个市、119个县的法人、自然人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红黑名单信息、企业分类管理信息等各类信用信息3800多万条,实现了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网站的互联互通。
信用标准体系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和基本支撑,这两项地方标准的出台和实施,将进一步促进和带动全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动信用信息在各个领域的综合评价和深度应用,对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制,提升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发挥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