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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是指由出让人将其持有的金融信贷资产按约定的价格、方式出让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约定价格支付受让价款,取得金融信贷资产,包括买断、回购两种方式。其特色是通过信贷资产买入与卖出、买断与回购的组合运用,能够有效完善流动性管理手段、合理规避资产负债监管指标,还可有效拓宽信贷客户和信贷资产主动介入和主动退出的渠道。
关键词 管理创新;视角;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发展趋势
1前言
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分为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和回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是指转让双方根据协议约定转让信贷资产,资产转让后,借款人向受让方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项下,债权人由出让方转让为受让方。这种转让方式也被称为“真实出售”。回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是指转让双方根据协议约定在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转让信贷资产,同时出让方承诺在约定的日期向受让方无条件购回该项信贷资产。
2信贷资产转让的历史发展
在国外,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并不是新鲜事物。这项业务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末期,80年代到90年代得到了迅速发展,现在这项业务已经发展成为成熟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截至2003年底,美国的按揭资产证券化余额已达5.3万亿美元,非按揭资产证券化的余额接近1.7万亿美元,两项总和占美国债务市场22万亿美元的32%。在我国,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是商业银行业务领域中的一项重要的金融创新。1998年7月,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和广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了转让银行贷款债权的协议,这是国内第一笔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二OO二年八月,民生银行正式获得人民银行批准开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民生银行上海分行率先与锦江财务公司开展了2亿元的信贷资产受让业务。2003年七月,中国银监会批准光大银行开办信贷资产转让业务。随后,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在银行间蓬勃开展起来。
3信贷资产转让现状
3.1主要的参与者及其市场地位
国家开发银行成为信贷资产转让市场中主要的信贷资产的转出方和批发商,和大部分商业银行和信托投资公司建立了信贷资产转让合作关系,目前正在构建全行统一的信贷资产转让平台。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方式除了直接回收以外,另一种重要手段是通过不良债权转让。不良资产的受让方主要为外资投行和信托投资公司,采用招标、拍卖、协议转让等方式。信托方式使不具有资产管理专业能力的投资者有机会实现对不良资产的投资,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新的投资品种,同时信托结构设计还有利于资产管理公司加快资产变现进度,提前收回不良资产变现资金,实现资产回收价值的最大化。但信托处置方式受制于信托公司私募资金的能力,一般规模不大。
信贷资产转让业务表现出一定的复杂性:信贷资产转让既有回购型,又有买断型,采取了协议转让、招标转让、不良资产转让、间接银团、联合贷款等多种方式。商业银行开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根据动机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存贷比过高与存贷比低、信贷项目多资金少的商业银行与信贷项目少,资金富余的商业银行之间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呈现出一定的地区特性;为规避银监局监管在期末发生的短期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特点是:一般采用回购型式,信贷资产转让的期限短,转让协议达成的时间往往是商业银行上报非现场监管资料的前几天甚至当天。部分存贷比超标,贷款资源丰富的商业银行为完成中间业务收入而将一部分贷款份额转让给其他金融机构,将贷款利息收入转化成投行业务收入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财务公司、信托公司、农信社等金融机构开展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既有转出方,也有受让方。因总体资金规模小在信贷资产转让市场上占据的规模不大,但呈现蓬勃发展的势头。信托公司开展信贷资产受让业务,受让资产的主要是国开行信贷资产,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债权、存贷比超标或集中度超标的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包括间接银团份额)等,通过发行信托计划的方式募集资金。其中,中诚信托、中泰信托、天津信托等多家信托公司均开展了国家开发银行的信贷资产受让业务,而中诚信托开展的国开行信托贷款业务较多;中信信托受让了较多的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工行宁波分行不良信贷资产。近两年信托公司开始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转出信贷资产。信托公司利用自身项目资源优势发放了对优质企业贷款,但信托公司受制于自身有限的资金规模,出于加大资产的流转速度,加快资金流转的目的,将其优质企业贷款转让给银行等金融。此类业务开展得较大的信托公司有中海信托、中信信托等。
3.2监管层对该类业务的监管政策
政策可以改变业务发展命运。因为,监管层对该类业务的监管分为准入监管和业务监管两个层次,各家商业银行在开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前需要向银监局申请业务资格。监管当局出于发展金融市场,加快金融开发的角度出发,启动和放开了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目前绝大多数金融机构都具备开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资格。对于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监管层没有出台专门的规章制度对该类业务进行规范。实际工作中,回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因转出方对该笔资产并没有剥离报表,监管层对该笔业务作为融资业务来监管。买断性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因该笔资产剥离了转出方报表进入受让方资产负债表,监管层对该笔业务界定为信贷业务,监管政策参照有关信贷业务的监管政策。信贷资产转让管理成为监管层限制银行调整流动性、限制贷款规模的手段。在目前宏观经济出现过热势头,国家加强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下,银监会出台了限制金融机构开展信贷资产转让的文件。监管层通过限制一些金融机构转出信贷资产,限制了一些资产负债比例已经较高的金融机构进一步开展信贷业务的手段,达到宏观调控的目的。
3.3信贷资产转让起航的相关理念分析
进入2010年,信贷资产证券化加速发展。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信贷资产交易规则的发布,预示着中国信贷资产交易开始从零散的、小规模的场外交易,向批量的、大规模的场内交易转换。该规则最终形成了1+9的制度配套体系,内容涵盖了从交易申请、挂牌、议价/竞价、成交、结算、登记到资产管理的全部流程。目前而言,这些平台只提信贷资产转让而不提信贷资产证券化,按照传统产权交易机构企业股权的转让理念操作,打包卖而不是拆细卖,是信贷资产交易而不是证券化交易,因而不会出现美国次贷危机那样的问题。
3.4银监会明确银行信贷资产转让原则
强化业务发展原则是促进其业务发展的必要步骤。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通知》,明确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信贷资产转让时,应遵守真实性原则、整体性原则和洁净转让原则。具体来说,就是要求资产真实转移,转让的信贷资产应包括全部未偿还本金及应收利息,要求实现资产的真实、完全转让,风险的真实、完全转移。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在开展正常类信贷资产的转让前,信贷资产的转入方要做好对拟转入信贷资产的尽职调查和转让前的内部授信审批,复评贷款风险度,审慎开展此项业务。对信贷资产转让的法律要求、会计核算、账务处理、贷后管理及交易完成后的报告事项均提出了明确要求,并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使用理财资金直接购买信贷资产,必须严格遵守信贷资产转让和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各项要求。对银行业机构开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提出进一步要求,将有效防止个别银行业机构利用信贷资产转让进行监管套利、规避监管或盲目扩大表外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有利于银行业机构分散信用集中度风险、调整优化信贷结构、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加强流动性管理和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更好地防控金融体系风险、保护客户和银行业机构合法权益。
4信贷资产转让案例及趋势
4.1信贷资产转让产品创新步伐加快
市场需求往往推动产品创新加速发展,其市场发展也会持续升温。曾有一段时间,光大银行一气推出了四款理财产品,亦是通过信托公司平台,分别向辽宁省交通厅、中钢集团、河南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和攀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放了四笔贷款,这四笔信贷资产并不会出现在光大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据银行数据统计,2009年全年平均每月投资于银行信贷资产的理财产品发行量为185款,较2008年的152款同比增加了21 .7%。信贷资产转让因此占据了理财产品50%-60%的市场空间。虽然各家银行执行的贷款分类法标准不一(如五级、七级、十级),但进行转让的信贷资产都是优良级或十级中的前四级资产,风险较低。这也是转让方敢于作为、受让方敢于购买的原因。为了更好规避监管,银行与银行之间达成“合谋”,即由A银行向B银行发行理财产品,然后再通过信托公司平台购买B银行的信贷资产。在股市和楼市不好的情况下,那些风险偏好稍低的客户成为信贷资产理财产品的主要客户群。
4.2信贷交易市场的活跃有待于监管部门出台操作细则
规则可以规范信贷资产交易发展。特别是通过信贷资产买卖来经营信贷市场,是发达经济体金融机构的惯常做法。与同业拆借市场解决银行短期资金需求不同,信贷转让是通过银行自身的信贷资产来融通资金,弥补了同业拆借市场的不足,增加了银行资金管理的手段。一直以来,国内银行对于信贷资产的管理和经营较为低端。由于缺乏统一公开的交易平台,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一般都是银行与银行“一对一”的私下交易,具有零散、小规模的交易特点。
4.3建立信贷资产交易平台符合市场需要
市场需求是促进业务发展的关键力量。银行可以根据自身流动性的需求来对信贷规模或者结构进行调整,同时也能解决一些中小银行的流动性紧缺难题。阿里巴巴旗下的小额贷款公司近期有一个规模在2亿元以上的贷款,希望能卖给银行,这样一个交易可以达到“双赢”的效果。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对2000到3000多个小客户进行授信之后,出于对流动性的需要,把这些贷款转卖给银行,在解决资金问题的同时,还能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对银行而言,很难有精力做数量巨大的小客户,打包买进这样一笔贷款可以节约其成本。同时,这种客户贷款利率相对较高,只要能够按时还款,对银行来说还是具有相当的吸引力。但银行业人士认为,在短期内信贷资产的转让市场难以迅速扩容。其主要矛盾在于,不同银行的授信标准不尽相同。对于同一个主体,不同银行的授信管理、信用额度等都存在差异,贷款的具体标准也不一样,所以将他行的信贷资产纳入本行事实上非常难操作。由于缺乏同样的风险评价体系,所以他行转入的信贷资产很难与本行表内的资产接轨。另外,能否成功转让一笔信贷资产,还取决于不同银行之间对该笔信贷资产以及其所处的行业的风险和收益的看法是否相同。质量好的资产谁都不愿意转让,尤其是风险小、收益高的资产。一般来说,银行转让信贷资产有两种考虑,一类就是资产或多或少有瑕疵,另一类则是为了满足监管部门在某一时点对存贷比的财务要求。全国银行间贷款转让交易平台在人民银行的主导下成立,但后续的具体操作规则没有跟上。前述银监会人士表示,银监会方面对信贷资产转让的风险表示关注,但目前也没有具体的监管指引出台。
4.4实现标准化的产品和交易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通过标准的制定可以更好地实现产品创新。比如,目前交易所进行的转让交易虽然不是标准化的,但与银行间市场的转让还是有一定的区别。交易所有中介机构介入,招拍挂的程序公开信息披露,同时买方不确定,价格也有竞争。而银行间市场是一对一谈判,价格发现机制并不好,竞争也不够充分,存在一定的风险。部分信贷资产交易是利用交易所信息渠道广泛、合作伙伴及投资者众多的优势,通过平台来买卖,充分发挥价格发现功能,为交易各方带来收益。交易所主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和标准进行交易,在交易合同等方面进行标准化。而对于产品的全面标准化,亦非一两家交易所能够完成。实际上,业务也包括信贷资产、信托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股权、股权基金等,与天金所业务颇多重合,差异化将仅限于细节上,很难说是真正的差异。这种“市场潜力极大”的信贷资产转让,在交易所市场的交易情况迄今并不乐观。据天金所高层介绍,尽管现在各方均在推广信贷资产交易,但“达成实质性交易的只有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一家”,短期内实现大规模的交易可能性不大。
参考文献:
[1]吕铁岩,张扬.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运行现状及转制村镇银行的必要性[J].黑龙江金融,2010年11期.
[2]李学邦,汪昌桥.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难题[J].中国金融,2010年02期.
[3]郑鹏.当前小额贷款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金融纵横,2010年01期.
[4]杨文瀚,王燕.信用衍生产品在信用风险管理中的应用[J].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01期.
[5]荆伟.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计量与管理研究[D].吉林大学,2006年.
关键词 管理创新;视角;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发展趋势
1前言
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分为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和回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是指转让双方根据协议约定转让信贷资产,资产转让后,借款人向受让方承担还本付息的义务。买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项下,债权人由出让方转让为受让方。这种转让方式也被称为“真实出售”。回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是指转让双方根据协议约定在某一日期以约定的价格转让信贷资产,同时出让方承诺在约定的日期向受让方无条件购回该项信贷资产。
2信贷资产转让的历史发展
在国外,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并不是新鲜事物。这项业务产生于20世纪70年代末期,80年代到90年代得到了迅速发展,现在这项业务已经发展成为成熟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市场。截至2003年底,美国的按揭资产证券化余额已达5.3万亿美元,非按揭资产证券化的余额接近1.7万亿美元,两项总和占美国债务市场22万亿美元的32%。在我国,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是商业银行业务领域中的一项重要的金融创新。1998年7月,中国银行上海分行和广东发展银行上海分行签订了转让银行贷款债权的协议,这是国内第一笔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二OO二年八月,民生银行正式获得人民银行批准开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民生银行上海分行率先与锦江财务公司开展了2亿元的信贷资产受让业务。2003年七月,中国银监会批准光大银行开办信贷资产转让业务。随后,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在银行间蓬勃开展起来。
3信贷资产转让现状
3.1主要的参与者及其市场地位
国家开发银行成为信贷资产转让市场中主要的信贷资产的转出方和批发商,和大部分商业银行和信托投资公司建立了信贷资产转让合作关系,目前正在构建全行统一的信贷资产转让平台。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处置方式除了直接回收以外,另一种重要手段是通过不良债权转让。不良资产的受让方主要为外资投行和信托投资公司,采用招标、拍卖、协议转让等方式。信托方式使不具有资产管理专业能力的投资者有机会实现对不良资产的投资,为投资者提供了一种新的投资品种,同时信托结构设计还有利于资产管理公司加快资产变现进度,提前收回不良资产变现资金,实现资产回收价值的最大化。但信托处置方式受制于信托公司私募资金的能力,一般规模不大。
信贷资产转让业务表现出一定的复杂性:信贷资产转让既有回购型,又有买断型,采取了协议转让、招标转让、不良资产转让、间接银团、联合贷款等多种方式。商业银行开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根据动机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类:存贷比过高与存贷比低、信贷项目多资金少的商业银行与信贷项目少,资金富余的商业银行之间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呈现出一定的地区特性;为规避银监局监管在期末发生的短期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特点是:一般采用回购型式,信贷资产转让的期限短,转让协议达成的时间往往是商业银行上报非现场监管资料的前几天甚至当天。部分存贷比超标,贷款资源丰富的商业银行为完成中间业务收入而将一部分贷款份额转让给其他金融机构,将贷款利息收入转化成投行业务收入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财务公司、信托公司、农信社等金融机构开展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既有转出方,也有受让方。因总体资金规模小在信贷资产转让市场上占据的规模不大,但呈现蓬勃发展的势头。信托公司开展信贷资产受让业务,受让资产的主要是国开行信贷资产,四大资产管理公司的不良债权、存贷比超标或集中度超标的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包括间接银团份额)等,通过发行信托计划的方式募集资金。其中,中诚信托、中泰信托、天津信托等多家信托公司均开展了国家开发银行的信贷资产受让业务,而中诚信托开展的国开行信托贷款业务较多;中信信托受让了较多的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工行宁波分行不良信贷资产。近两年信托公司开始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转出信贷资产。信托公司利用自身项目资源优势发放了对优质企业贷款,但信托公司受制于自身有限的资金规模,出于加大资产的流转速度,加快资金流转的目的,将其优质企业贷款转让给银行等金融。此类业务开展得较大的信托公司有中海信托、中信信托等。
3.2监管层对该类业务的监管政策
政策可以改变业务发展命运。因为,监管层对该类业务的监管分为准入监管和业务监管两个层次,各家商业银行在开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前需要向银监局申请业务资格。监管当局出于发展金融市场,加快金融开发的角度出发,启动和放开了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目前绝大多数金融机构都具备开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资格。对于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监管层没有出台专门的规章制度对该类业务进行规范。实际工作中,回购型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因转出方对该笔资产并没有剥离报表,监管层对该笔业务作为融资业务来监管。买断性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因该笔资产剥离了转出方报表进入受让方资产负债表,监管层对该笔业务界定为信贷业务,监管政策参照有关信贷业务的监管政策。信贷资产转让管理成为监管层限制银行调整流动性、限制贷款规模的手段。在目前宏观经济出现过热势头,国家加强宏观调控的大背景下,银监会出台了限制金融机构开展信贷资产转让的文件。监管层通过限制一些金融机构转出信贷资产,限制了一些资产负债比例已经较高的金融机构进一步开展信贷业务的手段,达到宏观调控的目的。
3.3信贷资产转让起航的相关理念分析
进入2010年,信贷资产证券化加速发展。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信贷资产交易规则的发布,预示着中国信贷资产交易开始从零散的、小规模的场外交易,向批量的、大规模的场内交易转换。该规则最终形成了1+9的制度配套体系,内容涵盖了从交易申请、挂牌、议价/竞价、成交、结算、登记到资产管理的全部流程。目前而言,这些平台只提信贷资产转让而不提信贷资产证券化,按照传统产权交易机构企业股权的转让理念操作,打包卖而不是拆细卖,是信贷资产交易而不是证券化交易,因而不会出现美国次贷危机那样的问题。
3.4银监会明确银行信贷资产转让原则
强化业务发展原则是促进其业务发展的必要步骤。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资产转让业务的通知》,明确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信贷资产转让时,应遵守真实性原则、整体性原则和洁净转让原则。具体来说,就是要求资产真实转移,转让的信贷资产应包括全部未偿还本金及应收利息,要求实现资产的真实、完全转让,风险的真实、完全转移。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在开展正常类信贷资产的转让前,信贷资产的转入方要做好对拟转入信贷资产的尽职调查和转让前的内部授信审批,复评贷款风险度,审慎开展此项业务。对信贷资产转让的法律要求、会计核算、账务处理、贷后管理及交易完成后的报告事项均提出了明确要求,并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使用理财资金直接购买信贷资产,必须严格遵守信贷资产转让和银信理财合作业务的各项要求。对银行业机构开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提出进一步要求,将有效防止个别银行业机构利用信贷资产转让进行监管套利、规避监管或盲目扩大表外信贷资产类理财业务,有利于银行业机构分散信用集中度风险、调整优化信贷结构、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加强流动性管理和改善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更好地防控金融体系风险、保护客户和银行业机构合法权益。
4信贷资产转让案例及趋势
4.1信贷资产转让产品创新步伐加快
市场需求往往推动产品创新加速发展,其市场发展也会持续升温。曾有一段时间,光大银行一气推出了四款理财产品,亦是通过信托公司平台,分别向辽宁省交通厅、中钢集团、河南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和攀钢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发放了四笔贷款,这四笔信贷资产并不会出现在光大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据银行数据统计,2009年全年平均每月投资于银行信贷资产的理财产品发行量为185款,较2008年的152款同比增加了21 .7%。信贷资产转让因此占据了理财产品50%-60%的市场空间。虽然各家银行执行的贷款分类法标准不一(如五级、七级、十级),但进行转让的信贷资产都是优良级或十级中的前四级资产,风险较低。这也是转让方敢于作为、受让方敢于购买的原因。为了更好规避监管,银行与银行之间达成“合谋”,即由A银行向B银行发行理财产品,然后再通过信托公司平台购买B银行的信贷资产。在股市和楼市不好的情况下,那些风险偏好稍低的客户成为信贷资产理财产品的主要客户群。
4.2信贷交易市场的活跃有待于监管部门出台操作细则
规则可以规范信贷资产交易发展。特别是通过信贷资产买卖来经营信贷市场,是发达经济体金融机构的惯常做法。与同业拆借市场解决银行短期资金需求不同,信贷转让是通过银行自身的信贷资产来融通资金,弥补了同业拆借市场的不足,增加了银行资金管理的手段。一直以来,国内银行对于信贷资产的管理和经营较为低端。由于缺乏统一公开的交易平台,信贷资产转让业务一般都是银行与银行“一对一”的私下交易,具有零散、小规模的交易特点。
4.3建立信贷资产交易平台符合市场需要
市场需求是促进业务发展的关键力量。银行可以根据自身流动性的需求来对信贷规模或者结构进行调整,同时也能解决一些中小银行的流动性紧缺难题。阿里巴巴旗下的小额贷款公司近期有一个规模在2亿元以上的贷款,希望能卖给银行,这样一个交易可以达到“双赢”的效果。小额贷款公司通过对2000到3000多个小客户进行授信之后,出于对流动性的需要,把这些贷款转卖给银行,在解决资金问题的同时,还能收取一定的管理费。对银行而言,很难有精力做数量巨大的小客户,打包买进这样一笔贷款可以节约其成本。同时,这种客户贷款利率相对较高,只要能够按时还款,对银行来说还是具有相当的吸引力。但银行业人士认为,在短期内信贷资产的转让市场难以迅速扩容。其主要矛盾在于,不同银行的授信标准不尽相同。对于同一个主体,不同银行的授信管理、信用额度等都存在差异,贷款的具体标准也不一样,所以将他行的信贷资产纳入本行事实上非常难操作。由于缺乏同样的风险评价体系,所以他行转入的信贷资产很难与本行表内的资产接轨。另外,能否成功转让一笔信贷资产,还取决于不同银行之间对该笔信贷资产以及其所处的行业的风险和收益的看法是否相同。质量好的资产谁都不愿意转让,尤其是风险小、收益高的资产。一般来说,银行转让信贷资产有两种考虑,一类就是资产或多或少有瑕疵,另一类则是为了满足监管部门在某一时点对存贷比的财务要求。全国银行间贷款转让交易平台在人民银行的主导下成立,但后续的具体操作规则没有跟上。前述银监会人士表示,银监会方面对信贷资产转让的风险表示关注,但目前也没有具体的监管指引出台。
4.4实现标准化的产品和交易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通过标准的制定可以更好地实现产品创新。比如,目前交易所进行的转让交易虽然不是标准化的,但与银行间市场的转让还是有一定的区别。交易所有中介机构介入,招拍挂的程序公开信息披露,同时买方不确定,价格也有竞争。而银行间市场是一对一谈判,价格发现机制并不好,竞争也不够充分,存在一定的风险。部分信贷资产交易是利用交易所信息渠道广泛、合作伙伴及投资者众多的优势,通过平台来买卖,充分发挥价格发现功能,为交易各方带来收益。交易所主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和标准进行交易,在交易合同等方面进行标准化。而对于产品的全面标准化,亦非一两家交易所能够完成。实际上,业务也包括信贷资产、信托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股权、股权基金等,与天金所业务颇多重合,差异化将仅限于细节上,很难说是真正的差异。这种“市场潜力极大”的信贷资产转让,在交易所市场的交易情况迄今并不乐观。据天金所高层介绍,尽管现在各方均在推广信贷资产交易,但“达成实质性交易的只有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一家”,短期内实现大规模的交易可能性不大。
参考文献:
[1]吕铁岩,张扬.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运行现状及转制村镇银行的必要性[J].黑龙江金融,2010年11期.
[2]李学邦,汪昌桥.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难题[J].中国金融,2010年02期.
[3]郑鹏.当前小额贷款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金融纵横,2010年01期.
[4]杨文瀚,王燕.信用衍生产品在信用风险管理中的应用[J].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01期.
[5]荆伟.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计量与管理研究[D].吉林大学,200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