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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语文教学能否取得成功,关键之处就在于教师教学过程中能否以及多大程度地贯彻和坚持新课改下小学语文教学的基本原则。只有认真贯彻和坚持这些基本原则,才有可能在小学语文教学方面收获事半功倍的效果。新课改下小学语文教学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主体性原则、平等性原则、趣味性原则、人文性原则、实践性原则。
一、主体性原则:小学语文教学的首要原则
《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主体性是人的本质特征,它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内部心理结构上来看,主体性主要包括主体意识、主体能力和主体人格三部分;二是从外部功能来看,主体性主要包括主体的独立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我执教和做班主任的短短几年中,我深刻认识到,在教学过程中,要始终把学生作为学习和教育的主体,充分调动他们在教学和学习中的主观能动性,把被动的“要我学”变成为主动的“我要学”,这样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教学过程是老师指导学生不断认识和发展的过程,是学生学习经历中的重要一环,教师需特别重视。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意识到并尊重学生的“主人翁”地位,做到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引导学生在知识转化、智力锻炼、身心发展方面的独立思考、主动探索。
二、平等性原则:小学语文教学的前提原则
《语文课程标准》强调:要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获得基本的语文素养。这一原则顺应了未来教育的发展趋势,也是当代社会最为关注的普世价值观。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是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基础教育是国民素质的奠基工程,以面向每一位学生、全面发展学生为导向,促进学生共性需求与个性发展的有机结合为目标。因此,教师在语文教学过程中,必须面向并尊重全体学生,认真分析每一个学生的优势,开发其潜能,因地制宜地培养其特长,使每个学生都具备一技之长。争取为每个学生在未来成才打好良好的基础,以使他们都能走上各自不同的成才道路,成为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规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用人才。
三、趣味性原则:小学语文教学的激励原则
《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语文学习应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俗话说,兴趣和爱好是最好的老师,是学生学习的不竭动力。只有用轻松愉快而学生又乐于接受的方式,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才能形成为之奋斗的动力,学生因此才能产生出强烈的求知欲和好奇心,最终激发出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创造性。新课改以前,传统语文教学形式呆板,内容枯燥,缺乏吸引和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和动力。因此,新课改下,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善于捕捉学生的学习心理,多站在学生的角度,分析和发现学生的兴趣与爱好所在,设计出形式新颖又不缺乏实际性和有效性的教学方式,让学生喜欢去听课,乐于去学习,主动去践行,在一种愉悦的氛围中体验和收获到寻觅真知又增长才干的成功乐趣。
四、人文性原则:小学语文教学的指导原则
《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是语文课程的基本性质。这一基本特点和基本性质告诉我们:语文教学要注重人文性,人文性教学不可有所偏废。新课程标准以前,在语文教学方式上,忽视人文性,过分强调工具性,以致教师把课文条分缕析,弄得支离破碎,仅仅关心学生知识的巩固、技能的训练,把语文教学变成了纯粹的工具训练。这样的语文教学没有情感的熏陶、心灵的感染,致使语文教学缺乏人文的内涵和关怀,也最终桎梏语文教学的人文教育功能充分彰显。因此,教师在语文教学过程中要把培养学生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人文性因素放在教学目标的突出地位,围绕情感态度和心灵感悟进行合理地引导,把学生引向社会、引向生活,注重培养学生的人文素质,促进学生身心的发展和人格的完善。
五、实践性原则:小学语文教学的实践原则
《语文课程标准》强调:语文课程是实践性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而培养这种能力的主要途径也应是语文实践。语文教学来源于实践,最终也是要面向实践的。教师在语文教学过程中要提倡学生积极主动,探究发现,获取信息,创新知识,注重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众所周知,语文是最容易和社会生活联系起来的学科,实践性成为连接语文教学与社会生活的桥梁。因此,教师要充分地利用现实生活中的语文教育教学资源,优化语文教学的环境,努力构建动态性、实践性的语文教学方式,进而开展丰富多彩的语文实践活动,使学生在广阔的实践空间里学语文、用语文,加强生活的体验、感悟,最终达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
总之,在新课改的“阳光照射”下,我们要结合新课改下语文教学的基本原则,科学合理地设计我们的教学环节,使学生在新时期新课改的“崭新理念”下接受教育与学习,以切实提高和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的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2]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编.基础教育新视点[M].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
一、主体性原则:小学语文教学的首要原则
《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学生是学习的主体。主体性是人的本质特征,它具体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内部心理结构上来看,主体性主要包括主体意识、主体能力和主体人格三部分;二是从外部功能来看,主体性主要包括主体的独立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在我执教和做班主任的短短几年中,我深刻认识到,在教学过程中,要始终把学生作为学习和教育的主体,充分调动他们在教学和学习中的主观能动性,把被动的“要我学”变成为主动的“我要学”,这样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教学过程是老师指导学生不断认识和发展的过程,是学生学习经历中的重要一环,教师需特别重视。因此,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必须意识到并尊重学生的“主人翁”地位,做到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断引导学生在知识转化、智力锻炼、身心发展方面的独立思考、主动探索。
二、平等性原则:小学语文教学的前提原则
《语文课程标准》强调:要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获得基本的语文素养。这一原则顺应了未来教育的发展趋势,也是当代社会最为关注的普世价值观。努力营造公平的社会环境,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是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基础教育是国民素质的奠基工程,以面向每一位学生、全面发展学生为导向,促进学生共性需求与个性发展的有机结合为目标。因此,教师在语文教学过程中,必须面向并尊重全体学生,认真分析每一个学生的优势,开发其潜能,因地制宜地培养其特长,使每个学生都具备一技之长。争取为每个学生在未来成才打好良好的基础,以使他们都能走上各自不同的成才道路,成为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规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用人才。
三、趣味性原则:小学语文教学的激励原则
《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语文学习应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俗话说,兴趣和爱好是最好的老师,是学生学习的不竭动力。只有用轻松愉快而学生又乐于接受的方式,才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才能形成为之奋斗的动力,学生因此才能产生出强烈的求知欲和好奇心,最终激发出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创造性。新课改以前,传统语文教学形式呆板,内容枯燥,缺乏吸引和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和动力。因此,新课改下,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要善于捕捉学生的学习心理,多站在学生的角度,分析和发现学生的兴趣与爱好所在,设计出形式新颖又不缺乏实际性和有效性的教学方式,让学生喜欢去听课,乐于去学习,主动去践行,在一种愉悦的氛围中体验和收获到寻觅真知又增长才干的成功乐趣。
四、人文性原则:小学语文教学的指导原则
《语文课程标准》明确指出:工具性与人文性的统一,是语文课程的基本特点,是语文课程的基本性质。这一基本特点和基本性质告诉我们:语文教学要注重人文性,人文性教学不可有所偏废。新课程标准以前,在语文教学方式上,忽视人文性,过分强调工具性,以致教师把课文条分缕析,弄得支离破碎,仅仅关心学生知识的巩固、技能的训练,把语文教学变成了纯粹的工具训练。这样的语文教学没有情感的熏陶、心灵的感染,致使语文教学缺乏人文的内涵和关怀,也最终桎梏语文教学的人文教育功能充分彰显。因此,教师在语文教学过程中要把培养学生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等人文性因素放在教学目标的突出地位,围绕情感态度和心灵感悟进行合理地引导,把学生引向社会、引向生活,注重培养学生的人文素质,促进学生身心的发展和人格的完善。
五、实践性原则:小学语文教学的实践原则
《语文课程标准》强调:语文课程是实践性课程,应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而培养这种能力的主要途径也应是语文实践。语文教学来源于实践,最终也是要面向实践的。教师在语文教学过程中要提倡学生积极主动,探究发现,获取信息,创新知识,注重培养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众所周知,语文是最容易和社会生活联系起来的学科,实践性成为连接语文教学与社会生活的桥梁。因此,教师要充分地利用现实生活中的语文教育教学资源,优化语文教学的环境,努力构建动态性、实践性的语文教学方式,进而开展丰富多彩的语文实践活动,使学生在广阔的实践空间里学语文、用语文,加强生活的体验、感悟,最终达到学用结合、学以致用。
总之,在新课改的“阳光照射”下,我们要结合新课改下语文教学的基本原则,科学合理地设计我们的教学环节,使学生在新时期新课改的“崭新理念”下接受教育与学习,以切实提高和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的协调发展。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M].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
[2]国家教育行政学院编.基础教育新视点[M].教育科学出版社,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