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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是有钱人吗?
记者现察:最近有报道称。美国总统选举中,律师是捐款最多的行业。中国律师有钱吗?
王工:我还没见过中国的律师上过富豪榜。我就是个穷律师。不会赚钱。我打官司,提前也不会跟人家说多少律师费,他们给我多少就是多少吧。据我所知,中国大概有近12万律师,北京有1万多,不过大部分都比较穷,一年的收入在几万元左右。
王才亮:北京律师的平均年收入大概是50万左右。我的收入是超过了的。但据我所知,某些律师的隐形支出是很大的,但是这部分支出并没有被扣除。司法部门老是希望提高GDP中的律师份额。其实这是很错误的,律师不是支柱产业,只占第三产业中很小的一部分,就是有12万律师,律师的人数也就是总人数的万分之一不到,你的GDP占万分之一也就够了。
记者现察:中国律师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还是很低的,为什么还会出现律师到处找案源的状况?
王工:案件的数量除了和绝对人口有关,还受到经济发展水平制约。我国经济不发达,法治水平还需提高,案源自然就少。另外一个原因是律师的地区分布极不平衡。现在,中国还有200多个县没有一个律师,北京却有1万多名律师。
王才亮:主要是我们国家律师业务的垄断权没有实现。律师没有稳定的业务来源。我们的《律师法》是这样规定的——律师可以承办下列非务。日本的规定则是——下列业务由律师承办。所以就有很多机构抢律师的业务,而在法治比较成熟的国家,律师业务的垄断权是通行的做法。
记者现察:二位认为什么样的律师是好律师?
王工:律师无统一定义,各个国家自有说法。中国律师应该以建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为第一要务。我过去提出过“六唯”,即唯法、唯贤、反唯权力;唯人、唯义、反唯钱。这是我对律师比较基本的要求吧。
王才亮:好律师起码要满足3个条件,第一做好事,其次要具备专业知识,第三要有敬业精神。我以前提出过律师“三立”,第一成家立业,律师的生存肯定是第一位的;第二勘拳立言,无疑负有推进社会健康发展之责任;第三行善立德,这是好律师的最高境界。
现在很多律师成了非诉讼律师,帮公司做项目,做按揭。我觉得律师应该帮助弱势群体获得平等地位。
律师的价值和信仰
记者观察:律师追求的终极价值是法律公正还是胜诉?
王工:当然是追求公正、正义,不宜仅以胜负去判定律师的价值。是否是好律师,在于社会评价、当事人公论,不能以官司输赢为评判标准。张思之从来没胜诉过,却是业界公认的好律师。
王才亮:终极价值应该是社会矛盾的解决吧。如果矛盾解决了。能不去法院的就不去,否则会给当事人增加成本。不论败诉胜诉。最重要的是经得起历史的考验,法庭上的败诉也不一定是历史上的败诉。
记者观察:两位律师败诉过吗?
王工:败诉过,不过我接案件的时候。如果一看败诉的可能性比较大,就会直接告诉当事人最好不要打官司,不浪费当事人的金钱、精力。
王才亮:目前我有一半的案子都是败诉的。因为我现在主要搞拆迁案件,很多都涉及到政府行为,就是“民告官”。但是我也发现了一个规律,如果这个拆迁案件没有少数地方官员的利益介入,我一般都会赢。后来我到中国律师协会一问其他律师,发现我的胜诉率是最高的,行政案件的胜诉率在我国基本上也就10%左右吧。
记者观察:两位律师都比较理想主义?
王工:真正热爱法律的人可能都比较理想主义,我也赞成这种理想主义的态度。作为律师,现实中,我要为当事人辩护,就会严抠法律法规条文,维护国家的法制。为了我的法律理想。我会对现在法制建设中的不完善地方提出修改和完善的意见。要立足现实,也要执著于理想。
王才亮:我的理想主义是在学法律之前就有的。我们小时候接受的都是学雷锋,一放学就帮农民干活。做一个人不能有奶就是娘吧,那和行尸走肉没区别。现在律师中最大的问题就是缺少理想和信仰。这是很可怕的。当然,所有的理想主义都是要和现实结合的。
记者观察:但是王才亮律师老是做“民告官”的律师,表面上看似乎老和政府作对?
王才亮:其实我不是和政府作对,是和少数贪官污吏作对。比如拆迁这个事,一些腐败官员才是与党和政府在作对。
律师参政
记者观察:在美国律师参政很普遍,而中国的律师在参政的广度和深度上似乎都差得远。律师参政本身应该是具有个人优势的吧?
王工:美国实行法治已经有200多年的历史了,而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还处在初级阶段,二者无论从性质还是发展历程上看都不具有可比性。我认为律师应该参政。我把律师划分为两个境界。律师首先应该是法学家,更高一个层次,应该是政治家。
王才亮:我觉得律师参政其实是有三个层次的。第一,就是直接参政,包括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前我在江西老家时,当地领导说你去法院当领导吧。我不愿意去,因为我觉得中国有那么多的弱势群体,他们需要律师去提供帮助。第二,著书立说,从理论上影响政策,影响立法。我现在写了20本书,为的就是这个。第三,就是比较间接的,通过具体案例去影响社会的法制进程,因为律师是最能接触社会矛盾的人,从这个层面来说,所有律师都参政了。
记者观察:在我国,律师有法官经历者不少,先当律师后当法官者好像不常见。
王工:我国凡法官、检察官或律师,都需要经过统一的司法考试。比起以前已是很大的进步了。中国的法官常见改行当律师,应该取决于个人兴趣吧。
记者观察:二位觉得我们国家律师参与政治的积极性高不高?对社会的关注其实是体现了律师的社会责任感。
王工:照我的观点,律师应该是公务员特别是法官、检察官的主要来源,在我国,很多法官、检察官通过理论考试就走马上任,不少都缺乏实践经验。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中有8位律师。全国政协十届委员中有5位律师,还远远不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应该有律师界别。
王才亮:现在有一个很可怕的情况。就是占主导地位的律师其实是忙于赚钱的律师,而且大部分律师其实是不处于主导地位上。我一直强调律师应该关注社会,应该有社会责任感。比如我写书,我觉得办好一个案子只能救助一个当事人,但是你要把书出版了你就能帮助很多人,他们看了书,就明白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了。
记者观察:今年两会。政协委员舒安娜提议应该在两会代表、委员中增加律师界别,你们怎么看待这个提案?
王工:律师是最直接接触社会矛盾的群体之一,他们的嗅觉非常灵敏,是社会的把脉者之一,如果他们参与进来,可能会谈很多实际问题。
王才亮:这个老早就提了。我们一直提倡建设法治国家,但是一些政府官员、司法人员都不懂法,这个就非常可怕了。你没有法律思维,那你处理事件时怎么依法。我经常给基层负责拆迁的官员讲课。我希望他们都要懂法。如果将来多数人都懂法了,再弄个律师界别就多余了。
律师公关
记者观察:我看到有个说法:在欧美。律师要认识法律;在中国。律师要认识法官。律师热衷于政府、法官“公关”不太正常吧?
王工:不是“不太正常”,是太不正常。公关有贬义、中性和褒义。如果是贬义。当然不可取。当然这和中国律师和法官的地位不平等有一些关系。法官和律师应该站在同一个水平线上。中国现在平等不了。但逐渐平等是个趋势,只有平等了,才能真正有辩护权的实现。
王才亮:这个现象其实比较严重了,很多律师乐于当“皮条客”,当(行贿受贿的)中介人。律师和法官拉关系,主要是为了胜诉,这主要是用当事人的钱。还有一些律师用自己的钱和法官拉关系,因为一般法官给当事人介绍的律师,当事人都会接受的。有些年轻律师,他们刚进这个圈子。没名气,只好找法官,然后给法官提成。他们有一个半公开的价码,基层法院法官送多少。中级的送多少。
记者观察:王才亮律师现在还是执业律师,谈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不正常情况?
王才亮:我想从立法层面谈谈这个问题。主要是我国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我国是条文法,法律规定中,定性的多,定量的少,这就会出现一个问题,法官在法律判决范围内有很大的余地,而且很难抠出毛病,他判哪方胜诉、赔多少钱、关几年,都是合法的。我国的法律体系还不是很严密,以致法官的个人权力过大,这就有了权钱交易的机会。
记者观察:请你们谈谈媒体和法制建设的关系吧。
王工:我现在写了很多文章,我都会找媒体发表,因为对社会的看法只有通过媒体才能得到好的传播。
王才亮:我觉得司法腐败中,舆论监督的缺失是很大的因素。如果能够实现司法领域内的舆论监督,那腐败就会少很多。我们国家其实应该真正实施这样的程序,就是案件公开审判是原则,不公开审判是例外,现实中,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还没有完全发挥。
记者现察:最近有报道称。美国总统选举中,律师是捐款最多的行业。中国律师有钱吗?
王工:我还没见过中国的律师上过富豪榜。我就是个穷律师。不会赚钱。我打官司,提前也不会跟人家说多少律师费,他们给我多少就是多少吧。据我所知,中国大概有近12万律师,北京有1万多,不过大部分都比较穷,一年的收入在几万元左右。
王才亮:北京律师的平均年收入大概是50万左右。我的收入是超过了的。但据我所知,某些律师的隐形支出是很大的,但是这部分支出并没有被扣除。司法部门老是希望提高GDP中的律师份额。其实这是很错误的,律师不是支柱产业,只占第三产业中很小的一部分,就是有12万律师,律师的人数也就是总人数的万分之一不到,你的GDP占万分之一也就够了。
记者现察:中国律师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还是很低的,为什么还会出现律师到处找案源的状况?
王工:案件的数量除了和绝对人口有关,还受到经济发展水平制约。我国经济不发达,法治水平还需提高,案源自然就少。另外一个原因是律师的地区分布极不平衡。现在,中国还有200多个县没有一个律师,北京却有1万多名律师。
王才亮:主要是我们国家律师业务的垄断权没有实现。律师没有稳定的业务来源。我们的《律师法》是这样规定的——律师可以承办下列非务。日本的规定则是——下列业务由律师承办。所以就有很多机构抢律师的业务,而在法治比较成熟的国家,律师业务的垄断权是通行的做法。
记者现察:二位认为什么样的律师是好律师?
王工:律师无统一定义,各个国家自有说法。中国律师应该以建立良好的社会形象为第一要务。我过去提出过“六唯”,即唯法、唯贤、反唯权力;唯人、唯义、反唯钱。这是我对律师比较基本的要求吧。
王才亮:好律师起码要满足3个条件,第一做好事,其次要具备专业知识,第三要有敬业精神。我以前提出过律师“三立”,第一成家立业,律师的生存肯定是第一位的;第二勘拳立言,无疑负有推进社会健康发展之责任;第三行善立德,这是好律师的最高境界。
现在很多律师成了非诉讼律师,帮公司做项目,做按揭。我觉得律师应该帮助弱势群体获得平等地位。
律师的价值和信仰
记者观察:律师追求的终极价值是法律公正还是胜诉?
王工:当然是追求公正、正义,不宜仅以胜负去判定律师的价值。是否是好律师,在于社会评价、当事人公论,不能以官司输赢为评判标准。张思之从来没胜诉过,却是业界公认的好律师。
王才亮:终极价值应该是社会矛盾的解决吧。如果矛盾解决了。能不去法院的就不去,否则会给当事人增加成本。不论败诉胜诉。最重要的是经得起历史的考验,法庭上的败诉也不一定是历史上的败诉。
记者观察:两位律师败诉过吗?
王工:败诉过,不过我接案件的时候。如果一看败诉的可能性比较大,就会直接告诉当事人最好不要打官司,不浪费当事人的金钱、精力。
王才亮:目前我有一半的案子都是败诉的。因为我现在主要搞拆迁案件,很多都涉及到政府行为,就是“民告官”。但是我也发现了一个规律,如果这个拆迁案件没有少数地方官员的利益介入,我一般都会赢。后来我到中国律师协会一问其他律师,发现我的胜诉率是最高的,行政案件的胜诉率在我国基本上也就10%左右吧。
记者观察:两位律师都比较理想主义?
王工:真正热爱法律的人可能都比较理想主义,我也赞成这种理想主义的态度。作为律师,现实中,我要为当事人辩护,就会严抠法律法规条文,维护国家的法制。为了我的法律理想。我会对现在法制建设中的不完善地方提出修改和完善的意见。要立足现实,也要执著于理想。
王才亮:我的理想主义是在学法律之前就有的。我们小时候接受的都是学雷锋,一放学就帮农民干活。做一个人不能有奶就是娘吧,那和行尸走肉没区别。现在律师中最大的问题就是缺少理想和信仰。这是很可怕的。当然,所有的理想主义都是要和现实结合的。
记者观察:但是王才亮律师老是做“民告官”的律师,表面上看似乎老和政府作对?
王才亮:其实我不是和政府作对,是和少数贪官污吏作对。比如拆迁这个事,一些腐败官员才是与党和政府在作对。
律师参政
记者观察:在美国律师参政很普遍,而中国的律师在参政的广度和深度上似乎都差得远。律师参政本身应该是具有个人优势的吧?
王工:美国实行法治已经有200多年的历史了,而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还处在初级阶段,二者无论从性质还是发展历程上看都不具有可比性。我认为律师应该参政。我把律师划分为两个境界。律师首先应该是法学家,更高一个层次,应该是政治家。
王才亮:我觉得律师参政其实是有三个层次的。第一,就是直接参政,包括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前我在江西老家时,当地领导说你去法院当领导吧。我不愿意去,因为我觉得中国有那么多的弱势群体,他们需要律师去提供帮助。第二,著书立说,从理论上影响政策,影响立法。我现在写了20本书,为的就是这个。第三,就是比较间接的,通过具体案例去影响社会的法制进程,因为律师是最能接触社会矛盾的人,从这个层面来说,所有律师都参政了。
记者观察:在我国,律师有法官经历者不少,先当律师后当法官者好像不常见。
王工:我国凡法官、检察官或律师,都需要经过统一的司法考试。比起以前已是很大的进步了。中国的法官常见改行当律师,应该取决于个人兴趣吧。
记者观察:二位觉得我们国家律师参与政治的积极性高不高?对社会的关注其实是体现了律师的社会责任感。
王工:照我的观点,律师应该是公务员特别是法官、检察官的主要来源,在我国,很多法官、检察官通过理论考试就走马上任,不少都缺乏实践经验。十届全国人大代表中有8位律师。全国政协十届委员中有5位律师,还远远不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应该有律师界别。
王才亮:现在有一个很可怕的情况。就是占主导地位的律师其实是忙于赚钱的律师,而且大部分律师其实是不处于主导地位上。我一直强调律师应该关注社会,应该有社会责任感。比如我写书,我觉得办好一个案子只能救助一个当事人,但是你要把书出版了你就能帮助很多人,他们看了书,就明白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了。
记者观察:今年两会。政协委员舒安娜提议应该在两会代表、委员中增加律师界别,你们怎么看待这个提案?
王工:律师是最直接接触社会矛盾的群体之一,他们的嗅觉非常灵敏,是社会的把脉者之一,如果他们参与进来,可能会谈很多实际问题。
王才亮:这个老早就提了。我们一直提倡建设法治国家,但是一些政府官员、司法人员都不懂法,这个就非常可怕了。你没有法律思维,那你处理事件时怎么依法。我经常给基层负责拆迁的官员讲课。我希望他们都要懂法。如果将来多数人都懂法了,再弄个律师界别就多余了。
律师公关
记者观察:我看到有个说法:在欧美。律师要认识法律;在中国。律师要认识法官。律师热衷于政府、法官“公关”不太正常吧?
王工:不是“不太正常”,是太不正常。公关有贬义、中性和褒义。如果是贬义。当然不可取。当然这和中国律师和法官的地位不平等有一些关系。法官和律师应该站在同一个水平线上。中国现在平等不了。但逐渐平等是个趋势,只有平等了,才能真正有辩护权的实现。
王才亮:这个现象其实比较严重了,很多律师乐于当“皮条客”,当(行贿受贿的)中介人。律师和法官拉关系,主要是为了胜诉,这主要是用当事人的钱。还有一些律师用自己的钱和法官拉关系,因为一般法官给当事人介绍的律师,当事人都会接受的。有些年轻律师,他们刚进这个圈子。没名气,只好找法官,然后给法官提成。他们有一个半公开的价码,基层法院法官送多少。中级的送多少。
记者观察:王才亮律师现在还是执业律师,谈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不正常情况?
王才亮:我想从立法层面谈谈这个问题。主要是我国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我国是条文法,法律规定中,定性的多,定量的少,这就会出现一个问题,法官在法律判决范围内有很大的余地,而且很难抠出毛病,他判哪方胜诉、赔多少钱、关几年,都是合法的。我国的法律体系还不是很严密,以致法官的个人权力过大,这就有了权钱交易的机会。
记者观察:请你们谈谈媒体和法制建设的关系吧。
王工:我现在写了很多文章,我都会找媒体发表,因为对社会的看法只有通过媒体才能得到好的传播。
王才亮:我觉得司法腐败中,舆论监督的缺失是很大的因素。如果能够实现司法领域内的舆论监督,那腐败就会少很多。我们国家其实应该真正实施这样的程序,就是案件公开审判是原则,不公开审判是例外,现实中,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还没有完全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