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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影响出版物案中,中国作为应诉方提出了DSB专家组职权范围的异议。专家组程序中,设立专家组申请的具体要求是正当程序在WTO争端解决机制中的适用。考察专家组报告对中国异议的具体审查确立了正当程序应用的具体规则。DSU第6.2条是设立专家组正当程序的法律基础;"陈述"与"充分通知"逻辑关系的判断是专家组职权范围确定正当程序的保障。中国要提高WTO争端解决机制规则运用能力必须适应普通法的程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