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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各方面条件的制约,我国检察权的独立行使是一种有限的独立。检察机关必须立足于客观现实,遵循检察工作规律,积极推进检察权的独立行使。为此,检察机关需要反思工作方针,尤其需要反思司法工具主义思想,包括反思检察工作一体化的贯彻、反思检察权的公开行使问题以及反思检察官职业素质的培养。行使检察权应当充分考虑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加强司法民主化建设,在执法过程中保持适度谦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