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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是晋代大臣上于皇帝的公文,在唐代以后逐步定型为对皇太子、诸王陈言的准上奏文种。但据(溏六典》记载:“凡下所以达上,曰表、状、笺、启、辞、牒。”其中有注曰:“笺、启于皇太子,然于其长亦为之。”可见“启”在唐代还兼作一般的上行公文。从今人整理的《柳宗元文集》来看,柳宗元留下“启”文总共21篇,对象都为一般官员,其性质属于普通上行公文。这21篇“启”按照性质可以分为谢贺启、陈隋启、举荐启、论事启以及献文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