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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自2010年起实施绩效工资改革以来,规范了收入分配关系,激发了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促进了高校内部管理改革;也出现了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功能弱化、考核评价体系不够完善、校院权责利不清晰、内部管理活力激发不够等新问题;需要完善适应高校特点的教职工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制度,科学合理确定学校、二级学院(单位)权责边界,建立岗位责任清单制度,协调处理教职工的积极性及内部关系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