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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上海市将从2005年10月1日起实行<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全市推行物业服务"菜单式"收费,以此规范物业管理服务.办法规定:业主大会、业委会成立前,建设单位和物业管理企业可根据不同小区的实际需要,从服务菜单中选择不同的服务项目和服务等级,并在区(县)最高收费标准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的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