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05年7月1日起,北京城镇企业将被强制要求执行<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具有北京市户口的职工,包括男职工,必须参加生育保险,缴纳生育保险费.它引起了人们一系列思考:企业怎样处理好自身与社会的关系,怎样平衡企业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关系,怎样解脱超限度的社会成本负担,怎样肩负起应该负担的社会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