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认罪认罚协议破裂后三种制度的应对模式

来源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dfjixie2010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现有法律规范在认罪认罚协议破裂后的制度应对上仍有所欠缺,导致实践中在程序转换、证据运用、量刑调整方面都暴露出了不少问题.对此,必须完善认罪认罚协议破裂后在程序、证据、量刑上的三种制度应对模式:在程序转换方面,针对被追诉者反悔上诉和检察院跟进抗诉的现象,应该建立上诉理由审查机制,并严格限制认罪认罚案件中检察院的抗诉权.在证据运用方面,针对具结书效力不明和有罪供述不排除的现象,应该在法律规范上明确规定被追诉者反悔后具结书失效,并限制适用有罪供述.在量刑调整方面,针对法院不采纳量刑建议和被追诉者遭“量刑报复”的现象,应该明确法院审查量刑建议要以形式审查为原则、实质审查为例外,并明确规定被追诉者正当反悔后不得被加重处罚.
其他文献
我国户籍制度有着悠久的历史,最早萌芽自商朝,后不断发展完善,各朝代都有自身的特色.总的来说,古代户口类别繁多、复杂,户籍的社会职能多元化,户口登记调查核实方式严谨、细致,人口迁徙和流动受到严格控制.鉴古通今,建议提高现代户籍制度的法律地位,及时修订《户口登记条例》,进一步加强违反户籍管理规定的惩罚措施,逐步剥离附着在户籍上附加功能.
叠加相位具有减少信号周期内相位数量和减小周期时长的优势,是交叉路口重交通流优先原则和追求交通效益最大化的极致体现.多相位对称式放行方式的叠加相位在路口内冲突点的时空分离基础上,通过给重交通流更多的绿灯时间实现通行效益最大化,而单口放行式和二相位的叠加相位是在交通密度降低期间增加重交通流的绿灯时长来提高路口交通效益.选择哪种类型的叠加相位与流量大小和方向均匀性密切相关,还应符合交叉路口的几何形状和交通渠化等的空间特点.
二重让与的事实类型并不单一,其刑法评价也涉及多种因素.根据行为人移转所有权的行为相对于后一个合同行为发生的时间,可以将二重让与分为先受让型二重让与和后受让型二重让与.对于后受让型二重让与,在认定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之后,无需再纠结于非法占有目的的产生时间,而应关注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欺诈手段;对于先受让型二重让与,应重点考察后买受人是否善意以及是否获得标的物所有权等因素.不同因素会得出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侵占罪以及无罪等不同的刑法评价.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有利于城市道路空间的充分使用,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实现,也有利于城市环境的改善.南昌市公交优先发展存在公交发展整体水平有待提高、政府资金投入有限、公交线网结构布局不合理、公交线网结构与城乡二元化的公交需求不匹配、公交企业运营模式混乱等问题.为此,应加大公交投入,持续提高公交服务供应能力,夯实发展基础;加大公交运能,提高公交运行效率;外围组团通过增加供应扩大公交覆盖范围,依托公交快线保证至中心区的公交出行时间,引导通勤出行向公交走廊集聚;促进公交发展模式改革和体制机制建设,引导公共交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认定转化型抢劫罪不以盗窃、诈骗及抢夺罪成立为前提,对其之前所持罪名说立场进行了修正.正是因为司法解释的前后变动,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能否构成转化型抢劫无论在理论界和实务中都尚存争议.转化型抢劫罪是抢劫罪的特殊类型,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构成转化后的抢劫罪具有与成年人实施抢劫罪同等的可罚性与危害性.在主体问题上采取“肯定说”体现了对未成年人作为社会发展的明日之星的严格要求,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在处罚与保护之间达到平衡,符合我国处理未成年人问题的
日趋严峻的网络犯罪情势下,立法积极地进行回应性扩张,增设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基于生效裁判文书的分析显示,帮助信息网络罪在实践中呈现出适用率低、适用分歧大、独立评价功能不彰的“慢热”状态.本罪适用不足的原因来自规范和实践双重层面,既有立法与司法解释大面积竞合、网络犯罪罪名交叉导致的认定混乱,又有个案证据欠佳、司法机关立场保守等现实原因.为了激活本罪适用,应当遵循网络犯罪刑事政策理顺规范竞合的认定标准,通过“类型化区分+实质性判断”、强化对违法性帮助行为的惩治力度,辅之以网络犯罪刑事政策的传导、个案证据基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从“办事”为主向“办案”为主的模式转变,是检察机关“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改革的重要部分,也是健全执法司法监督制约机制的重要途径.当前,执检“办案”模式运行实践中,还存在着转型不充分、日常监督弱化、考评机制不健全等问题.究其原因,与刑事执行监督与追诉职能相对分离、法律规范尤其是实体性规定略显不足、司法管理机制对执检业务的特殊性兼顾不够息息相关.从改进刑事执行检察“办案”模式,推动执检办案工作长远发展出发,要注重发挥查办自侦案件的“补强”功能;加快修订规范性司法文件,重视实体性规范的适用指引;
诉前调解是在当前纠纷“繁简分流、平和化解”的现实需求下应运而生的一种化解矛盾纠纷的方式.依法进行诉前调解应遵循自愿、合法、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等基本原则.诉前调解的程序包括启动、方式、地点、过程、结果及期限六个方面.目前,部分法院诉前调解工作在J省的实践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其具有便捷、成本低及高效的特点,凸显了法院裁判功能的专业性,提高了在线调解的规范化水平,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不少问题.深入推进诉前调解工作,可以形成非诉与诉讼有机衔接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格局,有效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成为推
通过对L市J县检察院捕诉一体办案模式的实证研究可以发现,捕诉一体办案模式运行中存在配套标准不完善、办案理念与模式有待适应、检察监督有待加强等问题,在推定捕诉一体办案模式过程中,应该对这些方面予以完善.在配套标准方面,应该完善捕诉两阶段证明标准,改革绩效考核机制,改革案件分流机制与管辖机制等.在办案理念与模式方面,应该树立正确司法理念,提升业务能力等.在检察监督方面,应该构建内部监督考核机制,创新监督方法等.
DC/EP作为我国自主研发的主要替代M0的法定数字货币已于局部地区开展试点工作并步入流通环节.理论界对DC/EP的褒扬与阐优笔耕不辍,而对于如何防范金融网络风险与维护货币管理秩序问题探讨的必要性亦不容小觑.面对算法算力等突破DLT技术的不可篡改性、“二元模式”固有缺陷抵牾去中心化、流通刑事风险高发性亟须非匿名性问题,刑事立法活性化“偏离”而忖量踌躇有其内在动因:一为针对DC/EP的前置法阙如下的定性定位语焉不详;一为谦抑原则之片断性对限缩刑事立法处罚半径的固有钳制.对于实施侵害DC/EP的行为就目前而言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