擒获“歹徒”为何输了官司

来源 :检察风云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xiaomai1212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10年10月27日上午,阳光明媚。一大早,家住河北省邢台市临城县临城镇的王顺便来到邢台市人民检察院来访接待室静静地等候。王顺穿着一件蓝黑色夹克,脸上神色凝重。他申诉的案子刚刚被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他希望检察机关能为他讨回“公道”。原来。王顺在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勇斗“歹徒”时,由于采取方式不当致使“歹徒”轻伤,最终,王顺的伤害行为被法院认定为故意伤害罪。在检察官长达两个多小时的耐心解释下,他深深地叹了口气,道出一丝悔悟:“8000元和一份刑事判决换回的教训真的让人刻骨铭心!”
  
  与“歹徒”搏斗大获全胜
  
  今年37岁的王顺拥有一个幸福的四口之家。两个年幼的儿女都在本村的小学读书,学习成绩优异。夫妻俩一手操持的规模达千余只的养鸡厂红红火火,每天繁忙的售蛋生意换来丰盈的收入,小两口日子过得小康殷实,这令村里许多人羡慕不已。
  然而,这种平静安逸的生活很快被打破。2009年1月14日,北方数九寒天的凌晨,室外温度达到零下20℃。此时,在朋友家喝醉酒的吕风闯入王顺家中,正在屋里熟睡的妻子听到动静后慌忙叫醒丈夫王顺。小王以为家里招了贼丢失了钱财,急忙从床上跳下来,向黑影逃逸的方向紧紧追去。大约追出家门口100米处,小王看到眼前的“歹徒”穿着厚厚的鸭绒袄,戴着帽子,面孔被衣领遮住,只露出一双眼睛。面对“歹徒”,小王内心并不恐惧,因为对方身材矮小且孤身一人,又赤手空拳。小王奋力抓住歹徒的胳膊,没想到歹徒一下子被拽倒在地,倒地的“歹徒”极力用双拳反击,用两腿踢打小王的臀部。
  夜静得出奇,两人的厮打、尖叫声令人颇为恐怖。此时,为制服“歹徒”,情急之下,小王拾起地上的一块砖头向歹徒头部砸去,但是受伤的“歹徒”反击能力依然很厉害。忙乱中,小王再次用砖头狠狠地砸击“歹徒”的头部,歹徒的额头顿时鲜血直流。此刻,疼痛尖叫的“歹徒”已精疲力竭,没有还手之力。“我是咱村村北口老吕家的老二叫吕风,求求你别再打了……”
  见“歹徒”跪地求饶,又听说是一个村的乡亲,王顺赶忙松开手,吕风起身蹲在地上。
  王顺的妻子手中拿着大棒子从家中慌慌张张地赶来助阵。这时,已冻得瑟瑟发抖的王顺指着吕风对她说:“看住他!”
  王顺与歹徒搏斗一场,终于大获全胜,心想自己抓贼的事天亮了就会被全村的乡亲们称赞不已,说不定还会上电视新闻呢。于是他美滋滋地转身回到家里,穿上棉大衣打起110电话报了案。
  没过多久,县里的公安干警迅速赶来对现场进行勘验。同时,“歹徒”吕风被送往临城县人民医院救治。
  
  赔了钱财吃上官司
  
  警方很快立案调查此事,吕风等人被依法传讯。通过调查,警方发现:吕风是个老实厚道的庄稼人,没有任何犯罪前科。那天是因为他在朋友家多喝了几杯酒,出来小便时头晕误闯入朋友隔壁家,也就是王顺家。
  2009年10月28日,临城县公安局对吕风以扰乱社会治安为由行政拘留10天。同时,王顺被临城县公安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20天,随后被取保候审。
  起初,王顺认为自个儿占理,并没把这起伤害案当回事。但自从刑拘回来,他发现公安机关还在调查取证追究自己的刑事责任,不由紧张起来。王顺买来一堆厚厚的法律书籍,对法律知识“恶补”一顿之后,重新认识自己的行为,心里不由有些不安。于是,王吕两家坐下来达成民事调解协议:由王顺赔偿吕风医药等各类费用8000元,吕风不再追究王顺任何刑事责任。
  拿到民事调解协议的王顺以为万事大吉,没想到一场刑事诉讼紧随其来。2010年1月28日,临城县人民检察院以王顺涉嫌故意伤害罪向临城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由于案情并不复杂,案件也不算大,2010年2月25日,临城县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
  最终,临城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支持了检察院公诉机关意见,王顺在事发后向公安机关报案行为不属于自首;鉴于王順伤害行为社会危害性不大,并及时赔偿受害人经济损失,认定王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管制一年。听到一审判决结果后王顺感到很冤屈,他对主审法官说:“‘歹徒’深夜潜入我家,本来受害方是我,现如今我抓坏人赔了钱财又吃上官司还犯下罪,落到这样的地步,我不服。”
  王顺提起上诉。2010年6月2日,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但对此案没有进行开庭审理。经过法官阅卷、讯问被告人后,二审法院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判决王顺构成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听到终审判决结果,王顺情绪十分激动:“法律不能偏袒坏人……这样的判决结果我很失望。”王顺再次向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无罪申诉书,请求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开庭审理此案。随后,邢台市人民法院重新指派法官进行调卷审查。
  2010年9月6日,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顺故意伤害案做出维持原判,驳回申诉裁定书。
  
  是正当防卫还是故意伤害
  
  这起致伤“歹徒”的故意伤害案迅速在当地闹得沸沸扬扬,群众议论纷纷,一些法律专业人士也各抒己见。有的村民同情小王的遭遇,站在他一边:“与歹徒搏斗不确定因素多,你若手下留情就有可能被歹徒打伤吃大亏,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对待歹徒不可手软……歹徒受轻伤罪有应得。”“小王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但也有人认为:“吕风赤手空拳醉酒误入其宅,在没有造成对方任何人身和财产损害时,对方却往死里暴打‘歹徒’,这种行为是不是有些过激和残忍?毕竟即便是真的坏人,他们的人权与我们每一个人的权利一样,同等重要。”
  对此,检察院公诉机关认为:王顺防卫限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不属于正当防卫。本案中,吕风喝醉酒,“头晕”误入民宅后,急忙从王顺家出来。王顺认为家中失窃追上将其拽倒在地,实施一系列擒拿“歹徒”的必要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但是,当“歹徒”倒地处于反抗能力明显减弱后,此时吕风的行为对王顺已不构成现实危险,而他使用砖头,并且两次砸击对方头部,其主观存有伤害歹徒的故意。头部属于人体要害致命部位,吕风的头伤经法医鉴定长达6厘米,救治不及时有导致重伤甚至死亡的严重后果。再者,王顺在吕风倒地后也可以选择低于轻伤后果的其他方式便可将其制服,而王顺使用砖头,防护手段明显超过对方反抗能力,造成伤害的后果也非常严重。因此,王顺应对造成的伤害结果承担责任,所以构成故意伤害罪。
  一审、二审法院进行审理后均支持公诉机关的意见,他们认为,王顺追上被害人吕风后,用砖头两次击打被害人的行为,其行为已是故意伤害,不属于正当防卫。
其他文献
6月24日,深圳——汕尾2015年第二次招商推介会在社会各界人士的瞩目下,在深圳五洲宾馆隆重举行.深汕特别合作区、汕尾新区、汕尾红草高新技术园区、陆河县产业园区、红海湾经
以互联网为媒介整合传统商业类型,连接各种商业渠道的具有高创新、高价值、高盈利、高风险的全新商业运作和组织构架模式逐渐展开,零售行业在这一变革背景下也逐渐呈现新的形
随着电厂机组容量越来越大,双进双出磨煤机成为制粉系统的主流,我厂350MW机组的磨煤机就是采用的这种形式,通过多年的学习和研究,就此制粉系统通过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了解和学习。
新课程背景下的小学数学教学,注重学生获取知识的过程,强调学习过程中的体验。体验式学习在发展学生的情感、态度、价值观方面作用明显,是适应当前教学改革的重要学习方式。如何
医用注射泵是一种定容型的输液泵,它主要是在一定时间内将液体量及药物均匀注入静脉内,具有很多的优势,操作方便简单,流速比较稳定,易携带,因此也被广泛的应用于医院工作中。但是因
期刊
龙泉河水绕村寨,一湾新绿拂面来.rn漫步在贵阳市乌当区王岗村,水车悠转,绿柳拂堤,白墙青瓦的布依村寨依山傍水,一家家“农家乐”喜迎游客.rn“贵阳佳境说洪边,绿水青山别有天
随着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企业要想取得长远发展,保持在市场竞争中的优势,就必须注重企业文化的塑造,不断提升自身的自主创新能力,为企业的健康发展奠定良好
化学教育不仅是传授知识、培养能力的过程,而且是一种文化熏陶、素质培养的过程.化学教育应该是人文教育和科学教育的互相渗透.化学课堂上关注学生的需求,关注学生的学习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