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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把语言教育目标确定为如下几点:1.乐意与人交谈,讲话礼貌;2.注意倾听对方讲话,能理解日常用语;3.能清楚地说出自己想说的事;4.喜欢听故事、看图书;5.能听懂和会说普通话。《纲要》强调幼儿的“语言能力是在运用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令我们清醒地意识到,语言教育过程中必须重视语言交际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