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结合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法律制度构建现状,论述在《生态补偿条例》尚未颁布的条件下,应该充分认识我国流域生态补偿法制构建中的问题,在遵循责权利相统一、生态效益优先、公平和多方共同参与的原则之下,建立合理的生态补偿法律体系及其配套体系能够更好地兼顾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保证跨区域生态资源的合理和公平使用,有效贯彻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