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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网络科技的快速发展,公民在网上发表言论攻击公职人员的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选取43个由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网络辱警”案件为样本,研究发现:在对“网络辱警”案件进行处理的过程中存在着同类案件处罚依据不同、处罚力度差距较大、性质认定不同和适用法律法规不当的问题,并指出公安机关在对网络不当言论进行法律评价时应当考虑不当言论的社会秩序危害程度和人身损害程度两个因素。提出了网络不当言论规制措施的完善应当从严格限定名誉权的主体资格、对公职人员名誉权限制加重和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等角度出发,坚决从严打击网络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