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一、前文回顾
本文旨在回应前文《谁可以做督导:“看过猪跑”能替代“吃过猪肉”吗?》。前文从“天价”培训班说起,讲到“社工督导”的准入制度,然后通过对督导的概念界定和专业建构,回到现实的督导制度运行和督导实践,提出并回答了“谁可以做督导”的问题。作者的观点是,社工督导必须得有“实践经验”和专业教育经历,必须“吃过猪肉”而不能仅仅“看过猪跑”。文章发出后,引发网上热评,社工圈广泛讨论关于“社工督导”的问题,文章所述现实基本存在,很多一线社工更是深有感触,然而,现象反映但并不代表社會事实,观点也不能不经过严密论证而自行其说,本文拟通过过程和论点的批判,对这一问题进行回应。
二、过程批判
第一,文章从批评“天价”培训班开始。天价培训班,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是可批而不可禁绝的。因为,毕竟价格本身形成了一个选择和淘汰机制,就想当年(现在也有)的高级管理研修班一样,入围的首先是结成一个圈子,圈子的关系资源恐怕大于课程的内容和效果(权力再生产?),并且,愿意来的人最起码有钱也有意愿,没钱有意愿的可以去“平价”班嘛,就像吃不着葡萄的,可以去泡枸杞喝一样。作为一个楔子,“天价”不是问题,问题在于培训班和督导认证资格的挂钩,总让人感觉是在“天价”购买“社工督导”,这一起点论证环节不足。
第二,文章提到一个闲聊,“有几个高校的朋友问,要不要去给社工机构做督导(没有社工实务经验,没有社工教育经历)”。似乎社工督导很容易入围,是谁想做就可以做的呢,这么说,机构都是人傻钱多的冤大头啊?然而,这只是一个意愿,还没有变成实际行动,又如何开撕?想想不犯法吧?此外,就意愿而言,我还想去人民大会堂开个小会呢,但这能说明去大会堂开会是件简单容易的事吗?
第三,文章说国际国内认定的督导的形式为“学徒制”,全称肯定判断,恐怕有失偏颇。在卡杜山和哈克尼斯的《社会工作督导》一书中,督导有四种类型:师徒式、训练式、管理式和咨询式,师徒式只是其中之一。当然,如果你非要说他说的是“制”,不是“式”,那我们就只能搬英文原文了,况且,就“师徒制”的督导而言,恐怕整个中国的高等教育本科教学都要靠边站,“师徒”二字在中国可没有西方那么轻松平等,“天地君亲师”的古训你应该听过的吧。
第四,文章提到督导的产生方式:各省市地区社协采用了“选拔考核”或“资格认证”等类似于“注册制”的准入规定,需要通过培训拿到“社工督导”。文章的困惑在于,“拿到社工督导资格但实践经验尚浅的社工从此可以名正言顺地脱离一线服务”,和“一线服务是最直接影响到案主/民众对社工印象的环节,试想有经验的都跑去当督导,直接提供服务的大部分是应届毕业生”。这一试想应该是笔者所接触的现实的一部分,但不代表全部,有一个前置的问题是,一线服务的社工有多少能有钱有资格进入到“社工督导”这个认证环节?前面不是都说(相对于一线社工)是“天价”了吗?前后矛盾。同时按照作者的逻辑,如果所有有经验的都去做一线,“督导—督导助理—社工—志愿者”这个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如何建立起来?
第五,文章援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指出社会工作者采用“水平评价”制度,并指出“比准入制专业门槛稍低”,这固然没错,但作为社会工作职业序列中的督导选拔,采用一个比其基础门槛稍高一点的准入制也没什么逻辑上的问题,毕竟作者都说了“社工督导”需要“实务经验”+“社工专业教育”,也就说,“社工督导”要比“社工”高那么一点点(是能力上的还是身份上的先不说)。文章提到,“国内大量的没有接受过社工专业教育且没有实务经验的高校教师/研究人员、机构老板/管理者、退休企事业人员/公务员等等,往往凭借其社会关系和社会地位优势而非常容易获得‘督导’的身份和职位”,这些“走场”、“签字”督导“深深地伤害了专业的纵深发展”。这种判断可能真实存在,但说到“大量”一词是没有数据支撑的,只能算作吐槽,而无法做出相应推论。既然是“准入制”和“注册制”,那么怎么又能通过社会关系和社会地位优势获得这种资格呢?难道不能是通过他们对准入门槛相关知识和政策的娴熟掌握而获得?文章这里究竟是在批评“社工督导”的准入制度,还是进入准入制度的“社工督导”?抑或是在批评督导的工作过程和工作能力?这可是三个批判,对象均不一样,胡子眉毛一把抓了。
第六,社工督导该怎么督导?文章援引澳洲社工协会(AASW)的定义,“督导和社工之间的一种‘互动的对话’形式”。而“‘对话’的前提是社工和督导之间的关系平等、互为主体”,现实的演绎则是“僵硬的权威的上下级关系”,原因则是“这部分督导既没有受过专业教育也没有实务经验”,并排比了三个“Ta们不懂和无法理解”,这是把这一现象微观化和心理化了。督导这一种设置,受制于中国当下的非专业话语体系,被行政化的理解为“督查和指导”,而很多机构和机关工作人员对这一词的想象则来源于传统的官僚机构的“行政督导”,这一个话语和想象的转化,很难化约为微观层面的不知情、不懂得和不理解。简言之,很多督导的设置和运行,受制于传统的话语想象和制度安排,而这一话语想象和制度安排本身就是“权力规训”的,这样一来,被督导的社工“产生怀疑和抵触”,简直就可以理解为对传统权威的“怀疑和抵触”,几乎上升不到专业判断基础上的信任。这首先需要做的是社工专业话语的普及和推广,让人们理解此“督导”非彼“督导”。就理想而言,督导是社工的社工,需要评估社工的需求,回应社工的问题,给予社工以专业支持和帮助,是一种专业关系。然而就现实而言,督导是被邀请去的,是社工的督查,是检查和批评社工去的,拥有评价的话语权,是一种制式的权威关系。
三、论点批判
作者认为,“没吃过猪肉”就是“没吃过猪肉”,光是“见过猪跑”的所谓“督导”并无法替代“吃过肉”的从业者。而中国社会工作的专业服务的纵深发展,需要不符合资质和能力要求的“社工督导”从业者“高抬贵手”。我不清楚这种高抬贵手在讲什么,是需要这些“社工督导”放水呢?还是要求他们放手而自己离开? 文章虽然呈现了目前社会工作督导体系建构和实践过程中的问题,也提出了很好的问题,但对这一问题的判断过于草率和表面,对其分析稍显微观和情绪,论证过程中前后逻辑不一致,观点有相互矛盾的地方,很多判断缺少充足论据支撑。就社工督导的准入制度而言,如果文中观点成立,则所有的准入制度都存在问题,比如“考过司法考试就可以做律师吗”,“考过教师资格证就可以做教师吗”?就社工督导本身而言,所有类型的从业者中都存在良莠不齐的现象,这的确是建设中的问题,尤其对一个刚刚起步的社工职业体系而言更是如此,不可因噎废食,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就社工督导的能力和过程而言,看到问题的同时,更需要建设性的回应在中国目前的社工督导实践中,更需要什么样的督导能力和督导过程,或者说,如何从“见过猪跑”到“吃过猪肉”,最终达到“以无厚入有间”而“恢恢乎,游刃有余”。总体而言,文章对目前存在的问题缺少总体上的宽容和理解,也缺乏历史的同情和分析,批判性充分,建设性稍显不足。
四、总结回应
在中国推行社会工作职业体系过程中,社会工作督导作为社工职业体系建设的一个环节,是社工人才构架中的一个层次,也是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本土探索,问题多多,但需理性看待。督导作为“社工的社工”,既需要实践经验,也需要理论素养,更需要价值恪守。在目前的实践中,這三者均有不足。这类问题,一方面受制于社会工作总体的发展历程,起步迟、发展慢、积累不足、推动乏力等是其瓶颈问题的客观环境因素;另一方面则可归因于从业者本身专业精神不足,需要反思与纠正。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提出以来,社会工作作为一个可期待的朝阳领域,各方力量纷纷进场角逐,我们依然走在本土化的路上,化入本土还是被本土而化,是一个专业主体性的问题,不可不察。
就词源而言, “社会工作督导”由英文“Supervision in Social Work”翻译而来,尤其是“督导”一词,本身就具有文化上的不可通约性,即在社会工作的“Supervision”尚未进入中国之前,“督导”一词早就存在,其本身的意蕴就具有非常强的科层性和权威性,当社会工作专业翻译将“Supervision”翻译为“督导”时,这一专业意蕴并未被大众认知和社会认可,一提到“督导”二字,此前的传统话语和制度设置变会影响人们的判断、思维和行为模式,我们首先需要做的是对社会工作专业话语的普及与推广,所以,争论和批驳既必要,也必须。
同时,就“社工督导”而言,我们不仅需要“见过猪跑”,也需要“吃过猪肉”,还需要“喜欢猪的”和“乐于靠近猪的”,建立一个专业共同体,是一个广泛吸收、双向选择、专业导向、淘汰进化的过程,我们不仅不需要什么人“高抬贵手”,还要拿起我们手中的鞭杖,笞挞那些“不适合”进入和从事“社工督导”但已经“混迹于列”者,让他们要么严格按照专业精神跟进,要么选择离开。因为,比起“谁可以做督导”这个问题,我更喜欢“督导应该怎么做”这个问题。
本文旨在回应前文《谁可以做督导:“看过猪跑”能替代“吃过猪肉”吗?》。前文从“天价”培训班说起,讲到“社工督导”的准入制度,然后通过对督导的概念界定和专业建构,回到现实的督导制度运行和督导实践,提出并回答了“谁可以做督导”的问题。作者的观点是,社工督导必须得有“实践经验”和专业教育经历,必须“吃过猪肉”而不能仅仅“看过猪跑”。文章发出后,引发网上热评,社工圈广泛讨论关于“社工督导”的问题,文章所述现实基本存在,很多一线社工更是深有感触,然而,现象反映但并不代表社會事实,观点也不能不经过严密论证而自行其说,本文拟通过过程和论点的批判,对这一问题进行回应。
二、过程批判
第一,文章从批评“天价”培训班开始。天价培训班,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这是可批而不可禁绝的。因为,毕竟价格本身形成了一个选择和淘汰机制,就想当年(现在也有)的高级管理研修班一样,入围的首先是结成一个圈子,圈子的关系资源恐怕大于课程的内容和效果(权力再生产?),并且,愿意来的人最起码有钱也有意愿,没钱有意愿的可以去“平价”班嘛,就像吃不着葡萄的,可以去泡枸杞喝一样。作为一个楔子,“天价”不是问题,问题在于培训班和督导认证资格的挂钩,总让人感觉是在“天价”购买“社工督导”,这一起点论证环节不足。
第二,文章提到一个闲聊,“有几个高校的朋友问,要不要去给社工机构做督导(没有社工实务经验,没有社工教育经历)”。似乎社工督导很容易入围,是谁想做就可以做的呢,这么说,机构都是人傻钱多的冤大头啊?然而,这只是一个意愿,还没有变成实际行动,又如何开撕?想想不犯法吧?此外,就意愿而言,我还想去人民大会堂开个小会呢,但这能说明去大会堂开会是件简单容易的事吗?
第三,文章说国际国内认定的督导的形式为“学徒制”,全称肯定判断,恐怕有失偏颇。在卡杜山和哈克尼斯的《社会工作督导》一书中,督导有四种类型:师徒式、训练式、管理式和咨询式,师徒式只是其中之一。当然,如果你非要说他说的是“制”,不是“式”,那我们就只能搬英文原文了,况且,就“师徒制”的督导而言,恐怕整个中国的高等教育本科教学都要靠边站,“师徒”二字在中国可没有西方那么轻松平等,“天地君亲师”的古训你应该听过的吧。
第四,文章提到督导的产生方式:各省市地区社协采用了“选拔考核”或“资格认证”等类似于“注册制”的准入规定,需要通过培训拿到“社工督导”。文章的困惑在于,“拿到社工督导资格但实践经验尚浅的社工从此可以名正言顺地脱离一线服务”,和“一线服务是最直接影响到案主/民众对社工印象的环节,试想有经验的都跑去当督导,直接提供服务的大部分是应届毕业生”。这一试想应该是笔者所接触的现实的一部分,但不代表全部,有一个前置的问题是,一线服务的社工有多少能有钱有资格进入到“社工督导”这个认证环节?前面不是都说(相对于一线社工)是“天价”了吗?前后矛盾。同时按照作者的逻辑,如果所有有经验的都去做一线,“督导—督导助理—社工—志愿者”这个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如何建立起来?
第五,文章援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指出社会工作者采用“水平评价”制度,并指出“比准入制专业门槛稍低”,这固然没错,但作为社会工作职业序列中的督导选拔,采用一个比其基础门槛稍高一点的准入制也没什么逻辑上的问题,毕竟作者都说了“社工督导”需要“实务经验”+“社工专业教育”,也就说,“社工督导”要比“社工”高那么一点点(是能力上的还是身份上的先不说)。文章提到,“国内大量的没有接受过社工专业教育且没有实务经验的高校教师/研究人员、机构老板/管理者、退休企事业人员/公务员等等,往往凭借其社会关系和社会地位优势而非常容易获得‘督导’的身份和职位”,这些“走场”、“签字”督导“深深地伤害了专业的纵深发展”。这种判断可能真实存在,但说到“大量”一词是没有数据支撑的,只能算作吐槽,而无法做出相应推论。既然是“准入制”和“注册制”,那么怎么又能通过社会关系和社会地位优势获得这种资格呢?难道不能是通过他们对准入门槛相关知识和政策的娴熟掌握而获得?文章这里究竟是在批评“社工督导”的准入制度,还是进入准入制度的“社工督导”?抑或是在批评督导的工作过程和工作能力?这可是三个批判,对象均不一样,胡子眉毛一把抓了。
第六,社工督导该怎么督导?文章援引澳洲社工协会(AASW)的定义,“督导和社工之间的一种‘互动的对话’形式”。而“‘对话’的前提是社工和督导之间的关系平等、互为主体”,现实的演绎则是“僵硬的权威的上下级关系”,原因则是“这部分督导既没有受过专业教育也没有实务经验”,并排比了三个“Ta们不懂和无法理解”,这是把这一现象微观化和心理化了。督导这一种设置,受制于中国当下的非专业话语体系,被行政化的理解为“督查和指导”,而很多机构和机关工作人员对这一词的想象则来源于传统的官僚机构的“行政督导”,这一个话语和想象的转化,很难化约为微观层面的不知情、不懂得和不理解。简言之,很多督导的设置和运行,受制于传统的话语想象和制度安排,而这一话语想象和制度安排本身就是“权力规训”的,这样一来,被督导的社工“产生怀疑和抵触”,简直就可以理解为对传统权威的“怀疑和抵触”,几乎上升不到专业判断基础上的信任。这首先需要做的是社工专业话语的普及和推广,让人们理解此“督导”非彼“督导”。就理想而言,督导是社工的社工,需要评估社工的需求,回应社工的问题,给予社工以专业支持和帮助,是一种专业关系。然而就现实而言,督导是被邀请去的,是社工的督查,是检查和批评社工去的,拥有评价的话语权,是一种制式的权威关系。
三、论点批判
作者认为,“没吃过猪肉”就是“没吃过猪肉”,光是“见过猪跑”的所谓“督导”并无法替代“吃过肉”的从业者。而中国社会工作的专业服务的纵深发展,需要不符合资质和能力要求的“社工督导”从业者“高抬贵手”。我不清楚这种高抬贵手在讲什么,是需要这些“社工督导”放水呢?还是要求他们放手而自己离开? 文章虽然呈现了目前社会工作督导体系建构和实践过程中的问题,也提出了很好的问题,但对这一问题的判断过于草率和表面,对其分析稍显微观和情绪,论证过程中前后逻辑不一致,观点有相互矛盾的地方,很多判断缺少充足论据支撑。就社工督导的准入制度而言,如果文中观点成立,则所有的准入制度都存在问题,比如“考过司法考试就可以做律师吗”,“考过教师资格证就可以做教师吗”?就社工督导本身而言,所有类型的从业者中都存在良莠不齐的现象,这的确是建设中的问题,尤其对一个刚刚起步的社工职业体系而言更是如此,不可因噎废食,一竿子打翻一船人。就社工督导的能力和过程而言,看到问题的同时,更需要建设性的回应在中国目前的社工督导实践中,更需要什么样的督导能力和督导过程,或者说,如何从“见过猪跑”到“吃过猪肉”,最终达到“以无厚入有间”而“恢恢乎,游刃有余”。总体而言,文章对目前存在的问题缺少总体上的宽容和理解,也缺乏历史的同情和分析,批判性充分,建设性稍显不足。
四、总结回应
在中国推行社会工作职业体系过程中,社会工作督导作为社工职业体系建设的一个环节,是社工人才构架中的一个层次,也是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本土探索,问题多多,但需理性看待。督导作为“社工的社工”,既需要实践经验,也需要理论素养,更需要价值恪守。在目前的实践中,這三者均有不足。这类问题,一方面受制于社会工作总体的发展历程,起步迟、发展慢、积累不足、推动乏力等是其瓶颈问题的客观环境因素;另一方面则可归因于从业者本身专业精神不足,需要反思与纠正。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提出以来,社会工作作为一个可期待的朝阳领域,各方力量纷纷进场角逐,我们依然走在本土化的路上,化入本土还是被本土而化,是一个专业主体性的问题,不可不察。
就词源而言, “社会工作督导”由英文“Supervision in Social Work”翻译而来,尤其是“督导”一词,本身就具有文化上的不可通约性,即在社会工作的“Supervision”尚未进入中国之前,“督导”一词早就存在,其本身的意蕴就具有非常强的科层性和权威性,当社会工作专业翻译将“Supervision”翻译为“督导”时,这一专业意蕴并未被大众认知和社会认可,一提到“督导”二字,此前的传统话语和制度设置变会影响人们的判断、思维和行为模式,我们首先需要做的是对社会工作专业话语的普及与推广,所以,争论和批驳既必要,也必须。
同时,就“社工督导”而言,我们不仅需要“见过猪跑”,也需要“吃过猪肉”,还需要“喜欢猪的”和“乐于靠近猪的”,建立一个专业共同体,是一个广泛吸收、双向选择、专业导向、淘汰进化的过程,我们不仅不需要什么人“高抬贵手”,还要拿起我们手中的鞭杖,笞挞那些“不适合”进入和从事“社工督导”但已经“混迹于列”者,让他们要么严格按照专业精神跟进,要么选择离开。因为,比起“谁可以做督导”这个问题,我更喜欢“督导应该怎么做”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