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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建设,NGO更大的参与空间
NGO与社会建设的促进发展,一是得等待较长时间的积累,NGO自身能力不断增强,这是一个历史过程。另一方面要看政府对本土NGO的角色定位和管制政策。现阶段政府的治理方式需要转型,包括现在都在提倡公共服务型政府,政府也开始强调社会建设。但是不管现在政府如何强调社会建设,其根本逻辑还是一以贯之的政治逻辑,多年以来如此。那么为什么政府要谈社会建设问题呢?单位制和计划经济解体以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自主性空间的增大,社会治理的复杂程度愈发加深,各种社会失序现象都对政府产生了压力。我自己的感觉,政府现在的治理措施和政策目的,更多还是在从管制角度进行思考。比如说前几年很热的社区治理(选举)和业主维权,在一些小区维权活动中,很多时候地方政府并不是不作为和缺席的,有时候地方政府卷入这个过程中的角色是非常深的。而且地方政府也会拿出钱、甚至提供场所便利给它们举行一些活动。但是底线很明确,一旦相关活动超过一定的边界,政府就会出来干涉。这种矛盾还体现在政府对劳工活动的管制,一方面想扩大工会在劳工和企业之间的参与作用,工会要参与工人维权,但另一方面一元化的工会管理体制却丝毫没有松动迹象。其实在中国的现实层面,政府、市场和NGO相互交叉的网络状程度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
不过即使在政府管制之下,NGO也还是有很大的活动空间,中国现在做得最好的NGO是什么?肯定是环保NGO。但恰好环保NGO最有利的政策诉求和活动方式,就是游说政府改变某些决策、跟政府环保部门合作互通声气造成社会舆论影响。在很多方面,政府可能把NGO的活动视为拆台,说得再严重一点叫抗争维权,但很多时候我觉得其实NGO对政府政策起到了补充作用,这一点从西方国家的NGO身上就可以看得出来。现在在一些国际议题上,像中国海外投资议题,NGO具有政府所没有的软实力。有时候中国政府和企业做的事情,包括在国内也好,国外也好,很可能受到来自一些国内外媒体或民间的质疑,但是如果让NGO参与到政策建议或者倡导宣传中去,我觉得可以加强中国政府、中国企业与社会的公信力,发挥很大的作用。
政府对NGO的管制,比如现在登记注册管理上控制很严,很多NGO只能以公司名义来注册。甚至包括一些国际机构在国内也只能如此。这些控制措施对那些国际大机构可能影响不大。但是对中国的本土NGO而言,本来财力、人员就极为有限,按公司名义注册就要纳税,如果不照章纳税就涉及到法律风险,一旦严格纳税又容易财力不济。绝大部分本土NGO项目运作的资金来自国外的支持,国外基金会在中国做项目,除了大型的基金会,一般在項目合作中没有考虑到中国NGO还要纳税这一项,这实际就摊薄了NGO的项目能力。我觉得在注册登记上管理还应该进一步放松,降低门槛。
至于后阶段的扶持与互动,我觉得在气候变化、水污染等环保议题上,环保部门与NGO的合作比较明显,特别是披露与治理一些大型电力企业和大型公司的污染上。未来NGO和政府关系的发展是否整体趋于合作,我个人还觉得不太明显。这个转变不仅仅取决于政府对NGO的管理与引导政策,而是取决于中国整个社会的转型了,包括政府理念与基本机制建设。我觉得这个比较复杂,已经超出了NGO建设范畴之外。对中国NGO而言,这么多年的经验告诉我们,在有些问题上确实要有本土的理念。即使不能完全做到,但在解决问题的方式与认识上也需要完成本土化的过程。我觉得在环保领域,包括在水电开发和水坝建设问题上,很多“原教旨”环保主义者的影响十分大。其实像很多水电项目的开发应该与否,哪些流域可以开发,哪些流域应当保护,这些都值得进行更为科学的广泛讨论。但往往是,来自水电集团的声音坚持认为应该开发,来自环保主义者的观点认为原生态环境和文化必须保持,完全不能开发,两个声音都略显极端。所以在公共讨论上,NGO其实还是有很大的拓展空间,需要更努力地参与进去。
对NGO研究的一点反思
我自己参与过各种不同类型的NGO项目和活动,对NGO的相关话题有一定了解。我现在也试图做一些反思性的思考。我感觉,这些年以来中国实际在做NGO的人、以及具体研究NGO与公民社会的学人,他们的主流理论范式还是国家和公民社会二元对立论,认为NGO的成长和发展站在国家和政府的另一边,更多是一种监督和“对立”的局面。但是在现实中,一些项目和活动,必须得跟政府进行合作,本质上大家都觉得这是和NGO与公民社会理念相抵触的,正确方向还是强调民间社会的主体性,或者单纯寄望于未来政治制度的改变将会带来的更为广阔的社会空间。
从国际比较的视野来看待公民社会和NGO发展,中国的情况和西方早年历史确实有很大差异。像西方NGO从事环保、扶贫、动物保护和人权议题等,这些公共参与都是为了弥补公共服务领域政府治理机制的缺失—即“政府失灵”和经济领域的“市场失灵”,NGO是非政府组织但不是“反政府的政治组织”,从事的是公益事业。而在中国,一方面本土NGO所参与的议题也不脱离西方NGO的议题范畴,属于公益事业而不是政治事业。但另一方面,在国家集权能力过于强大的历史传统下,本土公民社会确实也面临着面对国家如何保持自主性的问题。理念和现实层面的这种张力,使得在各个领域的政策倡导层面,中国NGO做了这么多年,仍然远远没有成熟到或者发达到形成一个独立自主的格局,另一方面也没有很强的游说能力去影响政府。
我经常看到一些学者平时在做的公民社会研究,或者NGO研究等。在理论范式和研究方向上都很有些千篇一律的感觉,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经济后果”。因为找国外的基金会合作也好,和国外的大学以及研究机构合作、申请经费也好,多年以来如促进中国NGO、公民社会发展、强调公民社会自主性的议题,毫无疑问是国外项目资助的重点。但是做出来的很多成果,能读的东西不多。首先这些实证研究的理论范式我就觉得有偏颇,缺乏反思性的思考。对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解读,要不就是说中国公民社会自主性越来越大,以后发展肯定是一片坦途;要不就是说因为国家政府的强力控制,中国公民社会举步维艰——这两种思路占据了该领域研究的主流。
突破人才瓶颈,完善内部治理
现在对本土NGO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欠缺的批评有一定道理。一方面是宏观教育体制本身的缺陷,学校教育的不足。另一方面就是从业者自身的问题。环境领域的NGO可能还好一点,像其他领域就相对更差。而工作经验方面的欠缺就更严重,现在NGO里年轻人不少,很多都是刚刚走出大学校门,有理想主义情怀,但随着社会、生活等压力,往往做两三年就转行。对很多NGO的年轻人来说,社会阅历存在较大缺失。单凭理念与情怀去做事情,对中国社会的整体认知往往比较单一、盲目,或者就比较“原教旨主义”的偏激。本土NGO要从宣传倡导转向政策建议,高水平的研究能力必不可少,就教育程度而言,文凭需要更高一点,NGO里需要有更多经受过博士训练的人才。
至于很多本土NGO犹如孵化器般,内部不断分裂形成多个不同组织。据我所知原因很多。其中一个原因是,中国NGO内部的治理和运作机制不是很完善,本土NGO的个人化色彩在我看来非常浓重,包括发展状况相对良好的环保NGO。在环保领域,中国第一代做NGO的人知名度相当高,甚至可以称为“环保明星”,比如梁从诫先生等,很长时间都被视作“自然之友”的标志。“自然之友”也是经过多年发展才逐渐形成较为完善的机构制度,但是还是有相当多的NGO其实就是一言堂。这样的背景下,年轻人在一个机构干久了,当他慢慢形成自己熟悉的项目运作方式与社会交际网络以后,一方面年轻人的理念认知和上一代人可能不一样,加上NGO内部一般都没有严格的“雇佣关系”,那他就很有可能自己创业。实际上内部治理机制不完善导致NGO分裂的情况还是很多的。另一方面呢,即使在内部已经形成良性制度以后,本土NGO更新换代的造血功能往往也还不够,始终还是第一代元老在发挥主导作用,机构成员流动性太大,不利于年轻人成长。我觉得,本土NGO去个人化势在必行,必须要一个良性的治理机制来弥补空缺。现在我们要求政府提高透明度,NGO同样需要如此。要做到公开透明,才能给年轻人好的成长空间,这样才能成功实现NGO的转型和进一步发展。(本文有删节,来源: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
责任编辑/戴军
NGO与社会建设的促进发展,一是得等待较长时间的积累,NGO自身能力不断增强,这是一个历史过程。另一方面要看政府对本土NGO的角色定位和管制政策。现阶段政府的治理方式需要转型,包括现在都在提倡公共服务型政府,政府也开始强调社会建设。但是不管现在政府如何强调社会建设,其根本逻辑还是一以贯之的政治逻辑,多年以来如此。那么为什么政府要谈社会建设问题呢?单位制和计划经济解体以后,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自主性空间的增大,社会治理的复杂程度愈发加深,各种社会失序现象都对政府产生了压力。我自己的感觉,政府现在的治理措施和政策目的,更多还是在从管制角度进行思考。比如说前几年很热的社区治理(选举)和业主维权,在一些小区维权活动中,很多时候地方政府并不是不作为和缺席的,有时候地方政府卷入这个过程中的角色是非常深的。而且地方政府也会拿出钱、甚至提供场所便利给它们举行一些活动。但是底线很明确,一旦相关活动超过一定的边界,政府就会出来干涉。这种矛盾还体现在政府对劳工活动的管制,一方面想扩大工会在劳工和企业之间的参与作用,工会要参与工人维权,但另一方面一元化的工会管理体制却丝毫没有松动迹象。其实在中国的现实层面,政府、市场和NGO相互交叉的网络状程度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
不过即使在政府管制之下,NGO也还是有很大的活动空间,中国现在做得最好的NGO是什么?肯定是环保NGO。但恰好环保NGO最有利的政策诉求和活动方式,就是游说政府改变某些决策、跟政府环保部门合作互通声气造成社会舆论影响。在很多方面,政府可能把NGO的活动视为拆台,说得再严重一点叫抗争维权,但很多时候我觉得其实NGO对政府政策起到了补充作用,这一点从西方国家的NGO身上就可以看得出来。现在在一些国际议题上,像中国海外投资议题,NGO具有政府所没有的软实力。有时候中国政府和企业做的事情,包括在国内也好,国外也好,很可能受到来自一些国内外媒体或民间的质疑,但是如果让NGO参与到政策建议或者倡导宣传中去,我觉得可以加强中国政府、中国企业与社会的公信力,发挥很大的作用。
政府对NGO的管制,比如现在登记注册管理上控制很严,很多NGO只能以公司名义来注册。甚至包括一些国际机构在国内也只能如此。这些控制措施对那些国际大机构可能影响不大。但是对中国的本土NGO而言,本来财力、人员就极为有限,按公司名义注册就要纳税,如果不照章纳税就涉及到法律风险,一旦严格纳税又容易财力不济。绝大部分本土NGO项目运作的资金来自国外的支持,国外基金会在中国做项目,除了大型的基金会,一般在項目合作中没有考虑到中国NGO还要纳税这一项,这实际就摊薄了NGO的项目能力。我觉得在注册登记上管理还应该进一步放松,降低门槛。
至于后阶段的扶持与互动,我觉得在气候变化、水污染等环保议题上,环保部门与NGO的合作比较明显,特别是披露与治理一些大型电力企业和大型公司的污染上。未来NGO和政府关系的发展是否整体趋于合作,我个人还觉得不太明显。这个转变不仅仅取决于政府对NGO的管理与引导政策,而是取决于中国整个社会的转型了,包括政府理念与基本机制建设。我觉得这个比较复杂,已经超出了NGO建设范畴之外。对中国NGO而言,这么多年的经验告诉我们,在有些问题上确实要有本土的理念。即使不能完全做到,但在解决问题的方式与认识上也需要完成本土化的过程。我觉得在环保领域,包括在水电开发和水坝建设问题上,很多“原教旨”环保主义者的影响十分大。其实像很多水电项目的开发应该与否,哪些流域可以开发,哪些流域应当保护,这些都值得进行更为科学的广泛讨论。但往往是,来自水电集团的声音坚持认为应该开发,来自环保主义者的观点认为原生态环境和文化必须保持,完全不能开发,两个声音都略显极端。所以在公共讨论上,NGO其实还是有很大的拓展空间,需要更努力地参与进去。
对NGO研究的一点反思
我自己参与过各种不同类型的NGO项目和活动,对NGO的相关话题有一定了解。我现在也试图做一些反思性的思考。我感觉,这些年以来中国实际在做NGO的人、以及具体研究NGO与公民社会的学人,他们的主流理论范式还是国家和公民社会二元对立论,认为NGO的成长和发展站在国家和政府的另一边,更多是一种监督和“对立”的局面。但是在现实中,一些项目和活动,必须得跟政府进行合作,本质上大家都觉得这是和NGO与公民社会理念相抵触的,正确方向还是强调民间社会的主体性,或者单纯寄望于未来政治制度的改变将会带来的更为广阔的社会空间。
从国际比较的视野来看待公民社会和NGO发展,中国的情况和西方早年历史确实有很大差异。像西方NGO从事环保、扶贫、动物保护和人权议题等,这些公共参与都是为了弥补公共服务领域政府治理机制的缺失—即“政府失灵”和经济领域的“市场失灵”,NGO是非政府组织但不是“反政府的政治组织”,从事的是公益事业。而在中国,一方面本土NGO所参与的议题也不脱离西方NGO的议题范畴,属于公益事业而不是政治事业。但另一方面,在国家集权能力过于强大的历史传统下,本土公民社会确实也面临着面对国家如何保持自主性的问题。理念和现实层面的这种张力,使得在各个领域的政策倡导层面,中国NGO做了这么多年,仍然远远没有成熟到或者发达到形成一个独立自主的格局,另一方面也没有很强的游说能力去影响政府。
我经常看到一些学者平时在做的公民社会研究,或者NGO研究等。在理论范式和研究方向上都很有些千篇一律的感觉,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经济后果”。因为找国外的基金会合作也好,和国外的大学以及研究机构合作、申请经费也好,多年以来如促进中国NGO、公民社会发展、强调公民社会自主性的议题,毫无疑问是国外项目资助的重点。但是做出来的很多成果,能读的东西不多。首先这些实证研究的理论范式我就觉得有偏颇,缺乏反思性的思考。对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解读,要不就是说中国公民社会自主性越来越大,以后发展肯定是一片坦途;要不就是说因为国家政府的强力控制,中国公民社会举步维艰——这两种思路占据了该领域研究的主流。
突破人才瓶颈,完善内部治理
现在对本土NGO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欠缺的批评有一定道理。一方面是宏观教育体制本身的缺陷,学校教育的不足。另一方面就是从业者自身的问题。环境领域的NGO可能还好一点,像其他领域就相对更差。而工作经验方面的欠缺就更严重,现在NGO里年轻人不少,很多都是刚刚走出大学校门,有理想主义情怀,但随着社会、生活等压力,往往做两三年就转行。对很多NGO的年轻人来说,社会阅历存在较大缺失。单凭理念与情怀去做事情,对中国社会的整体认知往往比较单一、盲目,或者就比较“原教旨主义”的偏激。本土NGO要从宣传倡导转向政策建议,高水平的研究能力必不可少,就教育程度而言,文凭需要更高一点,NGO里需要有更多经受过博士训练的人才。
至于很多本土NGO犹如孵化器般,内部不断分裂形成多个不同组织。据我所知原因很多。其中一个原因是,中国NGO内部的治理和运作机制不是很完善,本土NGO的个人化色彩在我看来非常浓重,包括发展状况相对良好的环保NGO。在环保领域,中国第一代做NGO的人知名度相当高,甚至可以称为“环保明星”,比如梁从诫先生等,很长时间都被视作“自然之友”的标志。“自然之友”也是经过多年发展才逐渐形成较为完善的机构制度,但是还是有相当多的NGO其实就是一言堂。这样的背景下,年轻人在一个机构干久了,当他慢慢形成自己熟悉的项目运作方式与社会交际网络以后,一方面年轻人的理念认知和上一代人可能不一样,加上NGO内部一般都没有严格的“雇佣关系”,那他就很有可能自己创业。实际上内部治理机制不完善导致NGO分裂的情况还是很多的。另一方面呢,即使在内部已经形成良性制度以后,本土NGO更新换代的造血功能往往也还不够,始终还是第一代元老在发挥主导作用,机构成员流动性太大,不利于年轻人成长。我觉得,本土NGO去个人化势在必行,必须要一个良性的治理机制来弥补空缺。现在我们要求政府提高透明度,NGO同样需要如此。要做到公开透明,才能给年轻人好的成长空间,这样才能成功实现NGO的转型和进一步发展。(本文有删节,来源:传知行社会经济研究所。)
责任编辑/戴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