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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往关于农村家庭结构变动的研究较少从婚姻伦理的角度进行探讨。基于实地调研,从婚姻伦理变迁的视角分析农村家庭结构变动的原因。研究发现:其一是社会性价值的衰弱。部分农民从过去的“要脸”变为现在的“不要脸”。社会性价值的弱化减少了离婚的外在约束力。其二是本体性价值的衰弱。过去农民是为了他人(家庭和子女)而活,现在则是为了自己而活。本体性价值的衰弱减弱了农民维系婚姻的动力。其三是农民的行动取向发生了从“家庭本位”向“个体本位”的转变。个体本位的行动取向不利于婚姻关系的维系。其四是农民的消费观念也相应地从“禁欲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