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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我国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引下完成了“三大改造”,实现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是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中国化的产物。社会主义“改造”同“改革”不存在矛盾,“改造”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过渡时期总路线见证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
【关键词】三大改造;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中国化
所谓“过渡时期总路线”,其实就是旨在明确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强调各项工作要以实现向社会主义过渡为中心的方针。其完整表述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我国就是在这条总路线的指引下完成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
一、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是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导思想或理论依据
1.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的设想。马恩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是“私有制”,它不能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为了解决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他们提出未来社会所有制的性质是“公有制”。在马恩看来,由于实现了与社会化生产相适应的公有制,不仅解决了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消灭了阶级存在及其斗争的经济基础,而且建立了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因此,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社会区别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经济特征。
2.列宁和斯大林对马克思所有制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列宁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所有制结构是单一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全民所有制是其表现形式。斯大林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公有制存在两种形式:即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创造性发展,但是他又认為其他经济形式和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不相容,而且在这两种公有制中,集体要逐步过渡到全民。1936年斯大林宣布苏联建成社会主义,在农村以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为基础,在城市以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制为基础,实行所谓“斯大林社会主义模式”。刚从革命战火中走出来的中国共产党在理论上并未完全弄清楚马恩关于未来社会的公有制理论,以苏联模式为样板,在我国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全面构建社会主义经济的公有制基础,集中表现为对民族资本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使之成为国有制经济;对农村与城市的个体经济进行改造,使之成为集体所有制经济。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成为公有制最主要的两种形式。
二、我国社会主义的“改造”与“改革”不存在矛盾
1.我国社会主义改造是历史发展的必然。(1)实现社会主义改造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旧中国是一个经济落后的农业国,现代工业的基础十分薄弱,这就要求我们在民主革命胜利后必须逐步改变我国工业落后的局面,实行国家工业化,为建设社会主义强大国家提供物质基础。但是,个体农业经济、手工业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却同国家的工业化和生产力的发展存在尖锐的矛盾。就农业而言,根本不能适应国家工业化的需要,不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我们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事业就会遇到极大的困难,我们就不可能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在城市,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生产和经营的无政府状态同国家有计划的经济建设之间,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同生产社会化之间以及资本主义工商业内部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矛盾也日益尖锐化。在这种情况下,我党代表了绝大多数人民的意志、愿望和利益,正确地掌握了历史发展的规律,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并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了社会主义改造。(2)我党制定了一整套适合中国国情的改造路线、方针和政策。党适时地制定了“一体两翼”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即以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为主体,以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为两翼,把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同时并举。在这条路线的指引下,创造了一系列符合我国实际的过渡形式。在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方面,坚持了“自愿”、“示范”的原则,通过互助组、初级合作社、高级合作社,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地实现农业合作化;在对私营工商业的改造方面,实现了马克思和列宁曾经设想过的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而且正确地实行了把原来的剥削者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的方针。由于具备了以上客观、主观条件,我国社会主义改造成为历史的必然。这不仅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而且丰富了科学社会主义实践,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光辉典范。
2.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1)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我党作出实行社会主义改革的伟大决策。我国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决定了我国的改革是社会主义改革,从其实质来说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坚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最重要的是两条,一是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包括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基本政治制度、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基本文化制度。改革不是改变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而是完善基本制度,这是改革的底线。二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改革没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是根本不可能的。(2)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这就是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所进行的改革虽然不是本来意义的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政治革命,但就其引起社会变革的广度和深度来说,并不亚于第一次革命,其实质和目标是通过改革开放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如果说,我国第一次革命的实质和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使中国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那么,第二次革命的实质和目标则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使社会主义优越性在我国得到充分发挥。
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显示出与历史上任何一种所有制都不同的鲜明特征。一是其形成过程中表现出“后天性”,即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建立以后出现的。二是其形成方式上表现为“非自然历史过程”,即它是在社会主义政治革命胜利后凭借国家政权的力量,通过社会主义改造建立起来的。这就要求在探索社会主义所有制的过程中,务必根据社会生产力的现实水平及其发展变化的情况,允许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
社会主义社会必须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这一点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没有动摇过。在改革开放初,邓小平就指出:“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肯定了社会主义改造的必要性。同时又明确提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的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用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把“三个有利于标准”作为社会主义所有制的选择与变革的依据。我国社会主义的“改造”与“改革”不存在矛盾,“改造”是前提,“改革”是动力。过渡时期总路线见证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
参 考 文 献
[1]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291~292
[2]毛泽东选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181~182
[3]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11
[4]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23
【关键词】三大改造;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中国化
所谓“过渡时期总路线”,其实就是旨在明确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强调各项工作要以实现向社会主义过渡为中心的方针。其完整表述为:“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我国就是在这条总路线的指引下完成了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
一、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是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指导思想或理论依据
1.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的设想。马恩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是“私有制”,它不能适应社会化大生产的需要。为了解决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他们提出未来社会所有制的性质是“公有制”。在马恩看来,由于实现了与社会化生产相适应的公有制,不仅解决了资本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消灭了阶级存在及其斗争的经济基础,而且建立了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因此,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是社会主义社会区别于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经济特征。
2.列宁和斯大林对马克思所有制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列宁认为社会主义社会的所有制结构是单一的生产资料公有制,全民所有制是其表现形式。斯大林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公有制存在两种形式:即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这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创造性发展,但是他又认為其他经济形式和社会主义社会的性质不相容,而且在这两种公有制中,集体要逐步过渡到全民。1936年斯大林宣布苏联建成社会主义,在农村以生产资料集体所有制为基础,在城市以生产资料全民所有制为基础,实行所谓“斯大林社会主义模式”。刚从革命战火中走出来的中国共产党在理论上并未完全弄清楚马恩关于未来社会的公有制理论,以苏联模式为样板,在我国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全面构建社会主义经济的公有制基础,集中表现为对民族资本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使之成为国有制经济;对农村与城市的个体经济进行改造,使之成为集体所有制经济。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成为公有制最主要的两种形式。
二、我国社会主义的“改造”与“改革”不存在矛盾
1.我国社会主义改造是历史发展的必然。(1)实现社会主义改造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旧中国是一个经济落后的农业国,现代工业的基础十分薄弱,这就要求我们在民主革命胜利后必须逐步改变我国工业落后的局面,实行国家工业化,为建设社会主义强大国家提供物质基础。但是,个体农业经济、手工业经济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却同国家的工业化和生产力的发展存在尖锐的矛盾。就农业而言,根本不能适应国家工业化的需要,不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我们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事业就会遇到极大的困难,我们就不可能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在城市,私人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生产和经营的无政府状态同国家有计划的经济建设之间,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同生产社会化之间以及资本主义工商业内部工人和资本家之间,矛盾也日益尖锐化。在这种情况下,我党代表了绝大多数人民的意志、愿望和利益,正确地掌握了历史发展的规律,提出了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并对农业、手工业、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了社会主义改造。(2)我党制定了一整套适合中国国情的改造路线、方针和政策。党适时地制定了“一体两翼”的过渡时期总路线,即以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为主体,以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为两翼,把社会主义改造和社会主义建设同时并举。在这条路线的指引下,创造了一系列符合我国实际的过渡形式。在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方面,坚持了“自愿”、“示范”的原则,通过互助组、初级合作社、高级合作社,有计划地分期分批地实现农业合作化;在对私营工商业的改造方面,实现了马克思和列宁曾经设想过的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而且正确地实行了把原来的剥削者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的方针。由于具备了以上客观、主观条件,我国社会主义改造成为历史的必然。这不仅推动了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而且丰富了科学社会主义实践,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理论,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光辉典范。
2.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1)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文化大革命”结束以后,我党作出实行社会主义改革的伟大决策。我国的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决定了我国的改革是社会主义改革,从其实质来说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坚持改革的社会主义方向,最重要的是两条,一是坚持社会主义的基本制度,包括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和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基本政治制度、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基本文化制度。改革不是改变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而是完善基本制度,这是改革的底线。二是坚持共产党的领导。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改革没有一个坚强的领导核心是根本不可能的。(2)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改革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这就是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所进行的改革虽然不是本来意义的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政治革命,但就其引起社会变革的广度和深度来说,并不亚于第一次革命,其实质和目标是通过改革开放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如果说,我国第一次革命的实质和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使中国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那么,第二次革命的实质和目标则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使社会主义优越性在我国得到充分发挥。
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显示出与历史上任何一种所有制都不同的鲜明特征。一是其形成过程中表现出“后天性”,即社会主义公有制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建立以后出现的。二是其形成方式上表现为“非自然历史过程”,即它是在社会主义政治革命胜利后凭借国家政权的力量,通过社会主义改造建立起来的。这就要求在探索社会主义所有制的过程中,务必根据社会生产力的现实水平及其发展变化的情况,允许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
社会主义社会必须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这一点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没有动摇过。在改革开放初,邓小平就指出:“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肯定了社会主义改造的必要性。同时又明确提出公有制的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的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用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把“三个有利于标准”作为社会主义所有制的选择与变革的依据。我国社会主义的“改造”与“改革”不存在矛盾,“改造”是前提,“改革”是动力。过渡时期总路线见证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
参 考 文 献
[1]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M].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291~292
[2]毛泽东选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7:181~182
[3]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11
[4]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