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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国务院发出,拉开了我国新一轮农村义务教育改革的序幕.从2006年开始,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国家计划用五年的时间在全国逐步建立中央、省、市、县(区)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以下简称新机制).新疆从2006年起在全区正式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