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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毛国庆,山东省社会主义学院教授,中国宗教学会理事。
摘要:宗教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基本点,体现在贾庆林同志对2007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所做的重要批示中:抓住宗教工作的关键——“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找准加强宗教工作的方向——“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宗教工作”;发挥宗教工作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作用——“以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推动宗教工作”;把握宗教工作实践检验的要旨——“以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检验宗教工作”;提高宗教工作能力的根本所在——“以不断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的成效提升宗教工作”;克服宗教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改变有的地方存在的疏于管理的状况”;实现宗教工作新的目标——“努力开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新局面”。
关键词:宗教工作;构建和谐社会;基本点
2007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1月15日至16日在昆明举行,这是一次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开创新世纪新阶段党的宗教工作新境界、新局面的重要会议,贾庆林同志对本次会议的召开做了重要批示,他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宗教工作,以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推动宗教工作,以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检验宗教工作,以不断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的成效提升宗教工作,切实改变有的地方存在的疏于管理的状况,努力开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新局面。学习这一重要批示和2007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深深感受到:把握这一重要批示的基本精神就是把握了宗教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基本点。本文仅就学习这一重要批示精神,谈一点心得体会。
一、抓住宗教工作的关键——“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落实宗教事务条例”
胡锦涛同志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中着重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关键是要全面理解和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落实宗教事务条例。”贾庆林同志在“重要批示”中,首先明确提出了“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正是向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向全国统战工作和宗教工作部门明确指示。要促进宗教关系和谐,使宗教工作服务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历史重任,首先就必须抓住宗教工作全面理解和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落实宗教事务条例这两个关键所在。这就是说,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认识、实化举措、强化领导、切实贯彻好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落实好宗教事务条例,把对这两个关键问题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对贯彻落实这两个关键问题的工作,努力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和新的层次。从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到十六届六中全会,再到2007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一脉相承,把新世纪新阶段党的宗教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神圣责任,从抓两大关键人手,步步深入,揭开了宗教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新的篇章。
二、找准加强宗教工作的方向——“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宗教工作”
新世纪新阶段如何加强党的宗教工作,全国第20次统战工作会议,特别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都做出了明确的指示,提出了“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等重要命题,从理论创新的高度,提出了加强宗教工作的方向——“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宗教工作”。“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宗教工作”,就是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来谋划新世纪新阶段党的宗教工作,以促进宗教关系和谐进而服务于促进整个社会和谐为工作方向,全面加强新世纪新阶段党的宗教工作。为此,首要的问题就是要进一步提升对新世纪新阶段党的宗教工作的认知水平,从而使宗教工作真正建立在以科学的理论作指导,以科学的态度正确对待宗教问题的基础之上,即必须以科学的历史的观点看待宗教,全面认识宗教产生和存在的深刻历史根源、社会根源、心理根源,全面认识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将长期存在的客观现实,全面认识宗教问题同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方面因素相交识的复杂情况,全面认识宗教对相当一部分群众有较大影响的社会现象;其次,为促进宗教关系和谐进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还必须通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宗教事务条例》,处理好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的群众之间的关系,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努力实现宗教与社会和谐相处、各宗教和谐相处、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的和谐相处。
三、发挥宗教工作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作用——“以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推动宗教工作”
“以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推动宗教工作”这一新的表述,充分体现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在整个宗教工作的核心地位和重要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讲,作为政府宗教事务工作部门,做好宗教工作,中心任务就是要做好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工作,就是要行使社会管理职能,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去全面贯彻落实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以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推动宗教工作”。由此可见,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就成为政府宗教事务工作部门做好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胡锦涛同志在第20次全面统战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要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犯罪,确保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胡锦涛同志在强调“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和一定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犯罪”的同时,特别提出了要“确保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的问题,提出确保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是对“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提出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新的要求,这就需要我们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中不断探索规范化、有序化管理的新路子,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以规范化、有序化的管理去达到“确保宗教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不断推动宗教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从而达到发挥宗教工作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作用——“以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推动宗教工作”。
四、把握宗教工作实践检验的要旨——“以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检验宗教工作”
促进宗教关系和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这是新世纪新阶段党的宗教工作必须把握的中心问题,而要更好地承担起这一历史重任,其中一项很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这是由于我们提出“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并不等于现实世界宗教关系都已经完全和谐。从世界范围看,冷战结束到现在恰恰是全球范围内各种民族宗教矛盾的高发期,受世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 治的制约和影响,世界范围内各种民族和宗教问题引发的争端层出不穷,居高不下,历史沉淀积累的矛盾与当代民族宗教问题的现实冲突交织在一起,进一步加剧了矛盾的复杂多变。特别是近年来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沆瀣一气,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强行干涉下,进一步加剧了世界范围内的民族宗教矛盾,对共建“和谐世界”构成了严重威胁。特别是境外敌对势力乘机利用民族宗教问题,以“民族独立”、“宗教人权”和“宗教迫害”为借口,加紧对我国内地进行渗透破坏活动。胡锦涛同志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中着重指出:“随着我国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国际敌对势力加紧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的政治战略,打着“宗教自由”的旗号同我们争夺人心。他们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目的,不仅在于扩大某种宗教的影响,更在于在意识形态领域同我们争夺群众,从根本上动摇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对此,我们必须高度警觉并严加防范,更加清醒地认识做好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复杂性和紧迫性。”这一重要讲话精神,从更深的层次上认识和把握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工作在整个宗教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从而更加深刻地把握宗教工作实践检验的要旨——“以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检验宗教工作”的深刻含义,进一步提高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工作的自觉性,并把这一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把抵御渗透同加强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相结合,同解决信教群众实际困难相结合,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相结合,形成宗教界、信教群众与党和政府共同抵御渗透的局面。
五、提高宗教工作能力的根本所在——“以不断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的成效提升宗教工作”
提高宗教工作能力的根本所在——“以不断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的成效提升宗教工作”,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三支队伍”建设,首先,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加强对分管统一战线工作和宗教工作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建设,着重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社会主义条件下宗教问题基本理论和基本方针政策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宗教事务条例》自觉性,真正使宗教工作成为全党的工作。实践证明,凡是宗教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都是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加强了党和政府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和支持,紧紧抓住以中央明确的衡量宗教工作的四条标准去检查和督促宗教工作,即党的宗教政策是否得到落实,宗教事务管理是否走上法制化轨道,与民族、宗教问题相关的矛盾纠纷是否得到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是否团结一致,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其次,加强对各级统战干部、宗教工作干部及相关部门干部的培养教育也是至关重要的,特别要按照中央提出的衡量宗教工作干部的四条要求,即要努力建立一支适应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要求,具有很强的政治和大局意识、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丰富的宗教专业知识、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的宗教干部队伍。第三,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建设同样是提升宗教工作的重要环节所在,胡锦涛同志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宗教界爱国人士成长的特点和规律,加大培养力度,努力形成一支政治上靠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保证宗教组织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人士手中。”这就是说,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要充分体现在各级党和政府的领导干部要按中央衡量宗教工作的标准去督促、检查和领导,按照中央提出的对统战干部、宗教工作及相关部门的干部、对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要求,加大培训力度,“以不断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的成效提升宗教工作”,这也是把握宗教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应有之义。
六、克服宗教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改变有的地方存在的疏于管理的状况”
如前所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就必须发挥宗教工作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作用——“以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能力推动宗教工作”。现实状况一再显示,凡是疏于管理的地方,往往也是宗教活动混乱,发展不正常,乱建寺观庙堂、滥塑露天宗教造像和以各种借口聚敛钱财现象屡禁不止,一些早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死灰复燃,利用宗教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情况时有发生的地方,必须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涉及宗教因素的突发性事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一个安定祥和的良好社会氛围。从总体上讲,我国的宗教关系还是比较和谐的,在世界各国内部宗教关系和谐方面堪称楷模,但必须看到的是,我国内地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我国人均GDP已超过1000美元以上,社会进入了矛盾凸显期,经济社会发展,既面临着巨大的潜力和机遇,同时又给人们带来不少困惑,一些人从宗教中寻求心理慰藉,在部分群众生活中的影响有所增强。特别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及我国加入WTO后对外开放力度的进一步加大,出现了诸多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有不断增多的趋势……种种情况表明,进一步加强依法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切实改变有的地方存在的疏于管理的状况,就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进一步全面加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工作,使党的宗教工作在为促进宗教关系和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中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七、实现宗教工作新的目标——“努力开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新局面”
实现宗教工作新的目标——“努力开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新局面”,是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特别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新世纪新阶段党的宗教工作提出的新的要求,贾庆林同志在对2007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的重要批示中又进一步强调了这一基本点,是党的宗教工作贯彻落实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和党的六届六中全会精神需要研究的重大课题。首先,新世纪新阶段要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作为实现宗教工作新的目标的切入点和突破口,这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新形势下的新发展,即从“相适应论”进而发展为“相和谐论”,这一宗教工作理念的新发展,必将对“努力开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新局面”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其次,要把“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思想道德基础”作为努力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任务,列入宗教工作的议事日程,特别要把充分挖掘和弘扬宗教道德中某些积极因素和崇尚和谐的理念作为重中之重对宗教界加以正确地引导,2007年2月12日,贾庆林同志在与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人举行迎春座谈时,代表中共中央和胡锦涛总书记就宗教界为促进和谐社会服务提出的四点希望中明确希望,“要充分发掘和发挥各宗教中有益于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第三,最根本的,实现宗教工作新的目标,还必须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为指针,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为动力,以促进宗教关系和谐为目标,全面开创新世纪新阶段宗教工作的新局面。
[编 辑:魏 方]
摘要:宗教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基本点,体现在贾庆林同志对2007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所做的重要批示中:抓住宗教工作的关键——“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找准加强宗教工作的方向——“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宗教工作”;发挥宗教工作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作用——“以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推动宗教工作”;把握宗教工作实践检验的要旨——“以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检验宗教工作”;提高宗教工作能力的根本所在——“以不断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的成效提升宗教工作”;克服宗教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改变有的地方存在的疏于管理的状况”;实现宗教工作新的目标——“努力开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新局面”。
关键词:宗教工作;构建和谐社会;基本点
2007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1月15日至16日在昆明举行,这是一次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开创新世纪新阶段党的宗教工作新境界、新局面的重要会议,贾庆林同志对本次会议的召开做了重要批示,他希望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宗教工作,以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推动宗教工作,以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检验宗教工作,以不断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的成效提升宗教工作,切实改变有的地方存在的疏于管理的状况,努力开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新局面。学习这一重要批示和2007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深深感受到:把握这一重要批示的基本精神就是把握了宗教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基本点。本文仅就学习这一重要批示精神,谈一点心得体会。
一、抓住宗教工作的关键——“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落实宗教事务条例”
胡锦涛同志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中着重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关键是要全面理解和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落实宗教事务条例。”贾庆林同志在“重要批示”中,首先明确提出了“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正是向各地,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向全国统战工作和宗教工作部门明确指示。要促进宗教关系和谐,使宗教工作服务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历史重任,首先就必须抓住宗教工作全面理解和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落实宗教事务条例这两个关键所在。这就是说,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认识、实化举措、强化领导、切实贯彻好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落实好宗教事务条例,把对这两个关键问题的认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对贯彻落实这两个关键问题的工作,努力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和新的层次。从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到十六届六中全会,再到2007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一脉相承,把新世纪新阶段党的宗教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神圣责任,从抓两大关键人手,步步深入,揭开了宗教工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的新的篇章。
二、找准加强宗教工作的方向——“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宗教工作”
新世纪新阶段如何加强党的宗教工作,全国第20次统战工作会议,特别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都做出了明确的指示,提出了“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发挥宗教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等重要命题,从理论创新的高度,提出了加强宗教工作的方向——“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宗教工作”。“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宗教工作”,就是要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原则来谋划新世纪新阶段党的宗教工作,以促进宗教关系和谐进而服务于促进整个社会和谐为工作方向,全面加强新世纪新阶段党的宗教工作。为此,首要的问题就是要进一步提升对新世纪新阶段党的宗教工作的认知水平,从而使宗教工作真正建立在以科学的理论作指导,以科学的态度正确对待宗教问题的基础之上,即必须以科学的历史的观点看待宗教,全面认识宗教产生和存在的深刻历史根源、社会根源、心理根源,全面认识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将长期存在的客观现实,全面认识宗教问题同政治、经济、文化、民族等方面因素相交识的复杂情况,全面认识宗教对相当一部分群众有较大影响的社会现象;其次,为促进宗教关系和谐进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还必须通过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宗教事务条例》,处理好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的群众之间的关系,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努力实现宗教与社会和谐相处、各宗教和谐相处、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的和谐相处。
三、发挥宗教工作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作用——“以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推动宗教工作”
“以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推动宗教工作”这一新的表述,充分体现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在整个宗教工作的核心地位和重要作用,从某种意义上讲,作为政府宗教事务工作部门,做好宗教工作,中心任务就是要做好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工作,就是要行使社会管理职能,在依法行政的过程中去全面贯彻落实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以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推动宗教工作”。由此可见,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就成为政府宗教事务工作部门做好宗教工作的重中之重。胡锦涛同志在第20次全面统战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中明确指出:“要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犯罪,确保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胡锦涛同志在强调“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和一定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犯罪”的同时,特别提出了要“确保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的问题,提出确保宗教活动规范有序进行是对“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提出的一项非常重要的新的要求,这就需要我们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中不断探索规范化、有序化管理的新路子,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以规范化、有序化的管理去达到“确保宗教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不断推动宗教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从而达到发挥宗教工作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作用——“以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推动宗教工作”。
四、把握宗教工作实践检验的要旨——“以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检验宗教工作”
促进宗教关系和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这是新世纪新阶段党的宗教工作必须把握的中心问题,而要更好地承担起这一历史重任,其中一项很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这是由于我们提出“促进宗教关系和谐”并不等于现实世界宗教关系都已经完全和谐。从世界范围看,冷战结束到现在恰恰是全球范围内各种民族宗教矛盾的高发期,受世界霸权主义和强权政 治的制约和影响,世界范围内各种民族和宗教问题引发的争端层出不穷,居高不下,历史沉淀积累的矛盾与当代民族宗教问题的现实冲突交织在一起,进一步加剧了矛盾的复杂多变。特别是近年来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沆瀣一气,在以美国为首的西方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强行干涉下,进一步加剧了世界范围内的民族宗教矛盾,对共建“和谐世界”构成了严重威胁。特别是境外敌对势力乘机利用民族宗教问题,以“民族独立”、“宗教人权”和“宗教迫害”为借口,加紧对我国内地进行渗透破坏活动。胡锦涛同志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中着重指出:“随着我国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国际敌对势力加紧对我国实施西化分化的政治战略,打着“宗教自由”的旗号同我们争夺人心。他们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目的,不仅在于扩大某种宗教的影响,更在于在意识形态领域同我们争夺群众,从根本上动摇我们党的执政基础。对此,我们必须高度警觉并严加防范,更加清醒地认识做好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的复杂性和紧迫性。”这一重要讲话精神,从更深的层次上认识和把握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工作在整个宗教工作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从而更加深刻地把握宗教工作实践检验的要旨——“以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检验宗教工作”的深刻含义,进一步提高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工作的自觉性,并把这一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把抵御渗透同加强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相结合,同解决信教群众实际困难相结合,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相结合,形成宗教界、信教群众与党和政府共同抵御渗透的局面。
五、提高宗教工作能力的根本所在——“以不断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的成效提升宗教工作”
提高宗教工作能力的根本所在——“以不断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的成效提升宗教工作”,充分体现了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理念。加强“三支队伍”建设,首先,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加强对分管统一战线工作和宗教工作的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建设,着重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社会主义条件下宗教问题基本理论和基本方针政策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宗教事务条例》自觉性,真正使宗教工作成为全党的工作。实践证明,凡是宗教工作成绩突出的地区,都是领导重视,措施得力,加强了党和政府对宗教工作的领导和支持,紧紧抓住以中央明确的衡量宗教工作的四条标准去检查和督促宗教工作,即党的宗教政策是否得到落实,宗教事务管理是否走上法制化轨道,与民族、宗教问题相关的矛盾纠纷是否得到有效预防和妥善处理,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群众是否团结一致,共同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其次,加强对各级统战干部、宗教工作干部及相关部门干部的培养教育也是至关重要的,特别要按照中央提出的衡量宗教工作干部的四条要求,即要努力建立一支适应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要求,具有很强的政治和大局意识、较高的理论政策水平、丰富的宗教专业知识、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的宗教干部队伍。第三,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建设同样是提升宗教工作的重要环节所在,胡锦涛同志在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的重要讲话中指出,“要深入研究新形势下宗教界爱国人士成长的特点和规律,加大培养力度,努力形成一支政治上靠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保证宗教组织的领导权牢牢掌握在爱国爱教人士手中。”这就是说,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领导要充分体现在各级党和政府的领导干部要按中央衡量宗教工作的标准去督促、检查和领导,按照中央提出的对统战干部、宗教工作及相关部门的干部、对宗教教职人员队伍的要求,加大培训力度,“以不断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的成效提升宗教工作”,这也是把握宗教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的应有之义。
六、克服宗教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切实改变有的地方存在的疏于管理的状况”
如前所述,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就必须发挥宗教工作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作用——“以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能力推动宗教工作”。现实状况一再显示,凡是疏于管理的地方,往往也是宗教活动混乱,发展不正常,乱建寺观庙堂、滥塑露天宗教造像和以各种借口聚敛钱财现象屡禁不止,一些早已被废除的宗教封建特权死灰复燃,利用宗教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情况时有发生的地方,必须有效防范和及时处置涉及宗教因素的突发性事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一个安定祥和的良好社会氛围。从总体上讲,我国的宗教关系还是比较和谐的,在世界各国内部宗教关系和谐方面堪称楷模,但必须看到的是,我国内地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关键时期,我国人均GDP已超过1000美元以上,社会进入了矛盾凸显期,经济社会发展,既面临着巨大的潜力和机遇,同时又给人们带来不少困惑,一些人从宗教中寻求心理慰藉,在部分群众生活中的影响有所增强。特别是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及我国加入WTO后对外开放力度的进一步加大,出现了诸多新的情况和新的问题,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社会矛盾有不断增多的趋势……种种情况表明,进一步加强依法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切实改变有的地方存在的疏于管理的状况,就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进一步全面加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工作,使党的宗教工作在为促进宗教关系和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中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七、实现宗教工作新的目标——“努力开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新局面”
实现宗教工作新的目标——“努力开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新局面”,是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特别是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对新世纪新阶段党的宗教工作提出的新的要求,贾庆林同志在对2007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的重要批示中又进一步强调了这一基本点,是党的宗教工作贯彻落实第20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和党的六届六中全会精神需要研究的重大课题。首先,新世纪新阶段要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作为实现宗教工作新的目标的切入点和突破口,这是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在新形势下的新发展,即从“相适应论”进而发展为“相和谐论”,这一宗教工作理念的新发展,必将对“努力开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新局面”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其次,要把“建设和谐文化,巩固社会和谐思想道德基础”作为努力开创宗教工作新局面的重要任务,列入宗教工作的议事日程,特别要把充分挖掘和弘扬宗教道德中某些积极因素和崇尚和谐的理念作为重中之重对宗教界加以正确地引导,2007年2月12日,贾庆林同志在与全国性宗教团体负责人举行迎春座谈时,代表中共中央和胡锦涛总书记就宗教界为促进和谐社会服务提出的四点希望中明确希望,“要充分发掘和发挥各宗教中有益于社会和谐的积极因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第三,最根本的,实现宗教工作新的目标,还必须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下,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和原则为指针,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为动力,以促进宗教关系和谐为目标,全面开创新世纪新阶段宗教工作的新局面。
[编 辑:魏 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