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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2月澳大利亚议会通过了《2003 年高等教育支持法案》。针对高等院校提出了联邦拨款计划、其他拨款和联邦奖学金拨款三种拨款形式,对学生应承担费用的贷款制度和全额付费学生的贷款制度进行了改革。《法案》力图通过改革经费资助制度来促进整个高等教育系统合理发展,促进高等教育的多样化,并保障不同经济背景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法案》还试图通过拨款使联邦政府对高等教育的管理在自由与调控之间取得一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