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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政文[2020]16号2020年1月21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财政管理体制,充分调动各县(市、区)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的积极性,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市政府决定对市与县(市、区)现行财政管理体制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