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怎样“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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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巫术文学似乎向来不缺读者。这种与传说、与巫术、与各种神秘因果密切关联的文学与一般文学,不论是现实主义文学还是浪漫主义文学,都有着迥然不同的风格。巫术文学近年来最为成功的作品,无疑是J.K.罗琳的哈利·波特系列。1997年6月,J.K.罗琳出版哈利·波特系列第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2007年出版哈利·波特终结篇《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共出版了7部系列作品,被译成多国文字在全球畅销不衰,成为少儿甚至成人喜爱的作品。哈利·波特系列作品的成功,是巫术文学的成功。该作品的成功,固然有商业运作的因素,但文本的“抓人”显然才是其成功的根本,也再次说明了“内容为王”的真谛。不管是无意还是有意,哈利·波特系列作品一个最为突出的方面,就是对读者愿望的满足。这种愿望不同于一般的阅读期待,这种愿望的满足因而就显然不同于一般文本的阅读快感。追求这种愿望满足的阅读效果,是哈利·波特能够强烈吸引全球少儿读者乃至成人读者的一个关键要素。下面以《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为例试做一点分析。
  满足了少儿乃至成人心中冒险的愿望
  冒险是与平庸的日常生活相对的活动。人们特别是青少年往往希望有一番不平凡的经历。我们总是觉得现实生活太没劲,太没意思。所谓平安是福,所谓平平淡淡才是真,这是老人说的,而且指的是现实生活。就青少年来说,他们可不会安分于日常的生活,他们要冒险;就人的精神生活来说,人可不会仅仅满足于平安、平淡,他们要新奇。冒险,不仅仅是经历一番别人不曾经历的、富有刺激的生活,还在于冒险意味着机会,意味着成功,意味着成为受人敬仰的英雄,或者成就一番事业。像马克·吐温的《汤姆·索亚历险记》中所描述的小男孩汤姆,他为了吸引他的女朋友,就经常制造出一些不平常的事来,希望以此引起她的注目。他意识到,做一个规规矩矩的好学生是不会引起她的好奇的。冒险的故事其实是经久不衰的一个文学母题。比如阿拉伯故事《阿拉丁和神灯》,游手好闲的穷孩子阿拉丁在魔法师阿巴那扎尔的指引下进到地宫,既获得了魔法师的魔戒 ,又获得了神灯,还娶了美丽的公主,几乎没有不能满足的愿望。这个故事有两个曲折,一是阿拉丁被魔法师关在地宫里面出不来,二是魔法师骗走神灯以至将公主、宫殿都搬到了遥远的摩洛哥。但由于有神灯与魔戒的帮助,阿拉丁逃出了地宫,还杀了魔法师,迎回了公主。这类奇妙的冒险故事在《一千零一夜》中,在《格林童话》中还有很多。《汤姆·索亚历险记》中,汤姆想当海盗,跑到一个小岛上生活了几天。这种生活由于无险可冒,他们三个小孩又只得跑回家里。汤姆和他的女朋友在山洞里迷了路,眼看要死在洞里,却又发现了出口,然后又找到了杀人犯埋藏在洞里的金币,一下子成了最富的孩子。这些冒险(包括笛福的《鲁宾逊漂流记》)不管是被迫的,还是主动的,都是和个人的功名欲望联系在一起的,这一点与当年哥伦布远航新大陆的动机是完全一致的。冒险总是离不开勇气和智慧,除此之外,现实主义作品中冒险的转折、化险为夷,主要靠的是机缘、运气,巫术文学中冒险的突转、出奇制胜,主要靠的是巫术或魔法,因而巫术文学中的冒险会显得更加曲折,因为巫术、魔法既可以用来消除危险,当然也是可以用来制造危险的。哈利·波特的冒险就比汤姆显得更为神奇、更为曲折。他的冒险经历是一系列的,一个接着一个的,有一种几乎让人应接不暇的感觉。他的冒险有大有小,小的如来到古灵阁这个幽灵的银行,在魔法学校里与怪物的相遇,偷走图书馆看的禁书,在森林里遭遇伏地魔,等等,大的如来到保藏魔法石的房间与奇洛-伏地魔斗智斗勇。进到保藏魔法石房间的路程本身也充满奇妙的历险:用笛音制伏怪狗路威,用魔杖放出火光驱散纠缠在身上的藤蔓,捕捉漫天飞的钥匙,扮作棋子穿过房间,解开谜语、喝下能穿过黑蓝火焰的荨麻酒,等等。能见到提起名字就让人发抖的伏地魔,更是这场冒险的高潮,也是哈利·波特冒险的“幸运”。
  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冒险的意义问题,也就是说,他这一系列的冒险有没有“意义”呢?如果说此前的冒险要么是为了探寻一种未知的东西,要么是不期而遇的,要么是被人引领的(主要是海格——哈利·波特的朋友),看不出冒险者波特有什么特别的动机、本领,冒险经历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不过是增加了一些奇异的、刺激性的经历和情节而已,那么,保护魔法石的经历则有了一个崇高的、正义的意义。哈利·波特不顾一切保护魔法石,就是不让它落入坏人手中,不让伏地魔危害巫师世界。这里就有了正义与邪恶、爱与恨的斗争。这样,冒险就和人物的生活、人生的意义联系起来了,而且,巫师的世界就成了另一个人间世界。哈利·波特成了正义与爱的化身,成了受人敬仰的英雄。这个英雄和他在魁地奇比赛中迅速让格兰芬多队获胜而受到拥戴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后者只涉及技能,无关正义(这种神奇的能力也是我们所梦想的,有了这种能力,我们也可以成为英雄)。自然,战胜邪恶的英雄更伟大。在这里,虽然按常理,打球也不是什么冒险,但书中也把它写得曲折生动,几乎成了一种正与邪、生与死的较量。也就是说,除了纯粹的历险,还有所谓出于伸张正义的历险。这样,历险就被赋予了高贵的意义,历险者哈利·波特也被塑造成了一个高大的英雄。
  满足了少儿乃至成人作为弱者的愿望
  在日常生活中青少年乃至成人往往有弱者、受害者的心理,于是就可能幻想自己的强大。这种心态可能投射到个人的言行上,可能投射到穿着打扮上,可能投射到睡眠的梦中。美国电影《超人》中的超人、《蜘蛛侠》中的蜘蛛侠,他们有超凡的本领,能够扶危济困、除暴安良。“替天行道”的愿望是常人也有的,只是常人苦于没有这样的超凡本领,做不了英雄。但如果有那么一件神奇的衣服,一旦穿在身上,便拥有了超凡本领,常人便转眼成了英雄。英雄情结对于常人来说属于那种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的愿望。
  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中,哈利·波特不过是一个11岁的小男孩,他瘦小的个子,黑色乱蓬蓬的头发,明亮的绿色眼睛,戴着圆形眼镜,前额上有一道细长、闪电状的伤疤。但就是这样的一个弱小的少年,通过被动或主动冒险成了英雄,这是令人羡慕的。但如果哈利·波特从一开始就是个英雄,那他岂不令人望尘莫及!其实,哈利·波特从一开始就是一个弱者,没有爹妈,由姨父姨母收养,寄人篱下,除受到姨父姨母的虐待之外,还经常受到其表哥达力和同学的追打。应该说,哈利·波特十岁前的生活是痛苦的,是弱者的生活,是没有爱的生活。而且,哈利·波特生得弱小,这也是他受人欺负的原因。(弱者在一个社会总是多数,就是强者,也有虚弱的时候,也有不能实现愿望的时候。)在魔法学校,他起初也受到同学马尔福等人的挤对。这种生存方式虽然与众不同,但其弱者的地位、弱者的心态却是与大多数孩子相似相近的——受人欺负,却无力改变,我们不也是如此吗?哈利·波特来到魔法学校,首先与“麻瓜”们区别开了,“麻瓜”们不可能再欺负他了。然后,哈利·波特忽然天才般驾驶飞天扫帚,在这一点上超越了马尔福们,为格兰芬多队夺得魁地奇比赛的胜利作出了关键的贡献。其后他与罗恩、赫敏等同学结成了牢固的友谊,互帮互助,无往不胜。再后来是与邪恶展开斗争,成了英雄。虽然弱小,却拥有不同寻常的禀赋,又有同学、朋友乃至校长邓布利多的帮助,这些也是弱者常有的幻想。另外,哈利·波特在尚无任何作为的情况下,即进魔法学校之前和之初,就受到人们的追捧,以至连他本人都莫名其妙。这其实是借了他父母的光,但能在没有任何作为的情况下就受到人们的追捧,不也是常人的愿望吗?就像王子一般,一出生就成了人们追捧的对象,常人也是希望青蛙变王子的,只不过这种愿望与前面弱者变英雄的愿望相比更加虚幻一些而已。   巫术的使用也与弱者心态有关。巫术的观念由来已久,但从本质上讲,巫术不过是人的能力的虚妄放大。人感到自己能力的有限,于是幻想通过某种神秘的方式——巫术使自己获得超常的能力,从而达到某种目的,实现某种愿望。在古代,巫术从大的方面可以作用于天地自然,从小的方面可以作用于人事生活,似乎只要掌握了巫术,人就可以无所不能。由于巫术与欲望相关联,又由于巫术观念历史久远,所以巫术似乎可以看作是一种文化的遗留,一种潜藏在心底的本能。大凡欲望不得满足、在现实生活中无能为力的时候,人们就可能唤醒这种本能,寄希望于巫术乃至神秘的力量了。《阿拉丁和神灯》中,魔戒与神灯只要一擦或一摸,戒指神与灯神就立即现身,完成主人交代的任何事情。在《汤姆·索亚历险记》中,哈克贝利也试图用豆或死猫来除掉手上的瘊子。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中,念动咒语,魔杖便能放出火光;骑上飞天扫帚,人就可以上天飞行;穿上隐形衣,人就看不见;拥有魔法石,人就可以长生不老;等等。这些东西具有某种魔力,能实现平常不能实现的愿望。
  满足了少儿乃至成人好奇的愿望
  这里描述了一个奇异的世界。在这里,巫术与万物有灵观是常常结合在一起的。如穿墙而过的幽灵,人像是活动的生命,送信的猫头鹰,门上的夫人像既照门又串门,钥匙像小鸟满天飞,巫师棋子对下棋的哈利指手画脚,半人半马的马人,喜欢打小报告的“洛丽丝夫人”(管理员费尔奇养的猫),等等,这些东西往往具有人性或灵性,能像正常的人一样活动,如幽灵在一起争论问题,猫头鹰也要索取报酬,马人也有人的情感品性,等等。只要有可能,什么东西都可以开口说话,比如书也能低语、惨叫。
  巫术、万物有灵观的表现往往显得很怪诞。这里的怪诞性主要是由于事物违背了常理(“麻瓜”世界的道理),作品也似乎在时时强化巫师世界与“麻瓜”世界的不同。如,在墙上某个特定地方敲三下,便呈现出巫师世界的对角巷,进九又四分之三站台得照直往里冲,不要顾及栏杆;纳威丢了他的蟾蜍就哭,而罗恩则说:“我要是买了一只蟾蜍我会想办法尽快把它弄丢,越快越好。”在新生开学典礼上唱的校歌就有这么几句词:“死苍蝇和鸡毛蒜皮/教给我们一些有价值的知识/把被我们遗忘的,还给我们/你们只要尽全力,其他的交给我们自己/我们将努力学习,直到化为粪土。”这样的描述都大不同于日常生活中的情景,让人感到十分新奇。
  善于制造悬念是该书的一大特点。悬念所激发的是人的好奇。满足人的好奇之心,也是这本书的一大功能和伎俩。它几乎处处都不忘设置悬念。如,一开头就有什么猫头鹰、流星雨的传言,有奇怪的猫,有神奇的邓布利多,然后有德思礼家不断收到的寄给哈利的信,有奇怪的海格,有古灵阁,有魁地奇,有人们对哈利的追捧,后来又有禁林,不让去的走廊、不让看的书、不准说的事、怪兽、怪狗,不明来历的隐形衣,对哈利不友好的斯内普,斯内普的“阴谋”,等等。这些悬念逗着读者往下看,想看个究竟,找出真相,知道结局,而真相又往往出人意料。如,吸独角兽血、阴谋盗取魔法石的不是斯内普,而是看起来猥琐不堪的奇洛。在魁地奇比赛中,罗恩、赫敏首先发现斯内普念恶咒导致哈利的飞天扫帚(光轮2000)翻腾打滚,赫敏在奔向斯内普的途中撞倒奇洛,然后赫敏用魔杖点着斯内普的长袍下摆——哈利恢复了正常飞行。但后来奇洛却抖落出事情的真相:赫敏无意中撞倒了他,“她破坏了我对你的凝视,其实只要再坚持几秒钟,我就把你从飞天扫帚上摔下去了。如果不是斯内普一直在旁边念一个反咒,想保住你的性命,我早就把你摔死了。”如果不是奇洛的自我揭露,谁会注意到赫敏撞倒奇洛这个细节还有这么重要的结果呢?因为这个细节也是真实的:匆匆忙忙中撞到人是再正常不过的了,也正说明她的匆忙。在哈利判定斯内普是坏人、在制造阴谋的时候,我们也只能跟着他的眼睛和思路走了,于是就有了结果的出人意料。在这里,巫术与悬念是相互结合的,巫术世界充满未知,也常出人意料,未知与意外也渲染了巫术世界的神奇。
  冒险的愿望、弱者的愿望、好奇的愿望等的满足,固然需要巫术发挥其神奇的作用,但也要看到,在这里,除了巫术、万物有灵、怪诞之外,这个巫师的世界仍是人的世界,人的感情、欲望、友谊、正义、好奇、爱、嫉妒、贪婪、愤怒、争强好胜、集体归属感等,都是“麻瓜”的精神世界,即使是学习,课堂、考试、复习,也如同“麻瓜”的学校经历。就是神奇的厄里斯魔镜(哈利·波特从里面看到了自己的父母、祖先,镜中哈利拿出魔法石放进自己的口袋里,镜外的哈利·波特竟然也就得到了魔法石),邓布利多也拿它来说理:“它使我们看到的只是我们内心深处最迫切、最强烈的愿望。”“只有那个希望找到魔法石——找到它,但不利用它——的人,才能够得到它;其他的人呢,就只能在镜子里看到他们在捞金子发财,或者喝长生不老药延长生命。”这不就是常见的“寓言”——托物言志吗!只不过这里比较巧妙,将“理”与情节结合起来,“理”成了情节得以呈现的原因。这就与一般的寓言、童话等文本的叙述方式相一致了。
  还需要指出的是,如果说愿望的满足只是将情节与人的深层心理世界关联起来的话,那么,巫术、万物有灵观还将情节与古代的文化传统关联了起来,使文化传统得以复活。魔杖、飞天扫帚、咒语、魔药、神鸟等都是古代传说中常见的事物。摩西用神杖敲一敲石岩,石岩就流出甘泉。伏地魔附在奇洛身上,使奇洛成了双面人。“双面人”(神)具有原型的特点,如古代罗马的门神雅努斯,就是双面的神。我国《镜花缘》中就有双面人,一面是君子,一面是小人,更早的《山海经》中也有类似的形象。那么,把伏地魔描写成双面人,就与文化传统联结起来了。伏地魔是邪恶的化身,“总有一些人愿意让我进入他们的心灵和头脑”,这是一个象征,就如撒旦一样,撒旦也不会从世上消失,总有一些人身上有个撒旦,有个魔鬼,这就涉及人内心善与恶的斗争问题。这么说来,伏地魔这个形象,还具有形而上的意味。
  哈利·波特叙述了一个少年的冒险故事,一个弱者的成长历程,一个巫术世界的神秘传奇——这三者实际是一体的,从而以其对读者愿望的满足来激发强烈的阅读快感。而这个三位一体,又是作者大胆想象、自由描述的结果。文学创作需要大胆的想象、自由的描述,但就成功的作品来说,其想象的大胆、描述的自由是“随心所欲”的,但也一定是“不逾矩”的,体现了偶然与必然的辩证关系。表面看来,《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讲述的是一个虚构的故事,描述的是一些虚拟的人物,具有超凡的传奇色彩和神秘色彩。虽然“虚”,但又“虚而不妄”,这里描写的事情,都合乎日常的事理人情,都是和我们一样的活生生的人物,他们有血有肉,有欢乐有痛苦,有亲情有冲突,最主要的是,它与读者的阅读期待—生存愿望密切关联。这恐怕是巫术文学最“抓人”的地方吧。
  (文中引文参见《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人民文学出版社200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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