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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对于现在聋校语文教学中常出现的几个问题,本文作者作了如下的尝试,即根据聋校语文教学应该从交际、语义、语法三方面加强对聋生的语言训练、以提高他们的实际语言能力这一原则,我从三方面进行了实施,同时结合具体问题展开阐述。
关键词: 基础性教学语言交往实践教学
一、重视中高年级课文教学中词句的基础性教学
学生虽然在低年级学习了一定量的词汇和句子,但这远不能满足学生运用语言的要求,学生还必须在中、高年级继续学习、积累更多的词汇和句子。虽然《大纲》上说,中、高年级语文教学中应侧重节、段、篇的教学[1],但这并不是说就可以忽视词句的基础教学。因此,在中高年级,教师仍必须先从词句入手,帮助学生弄清生词和句于的意思,积累词语,听写句子、句群,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课文分析。教师如果没有认真地运用直观的方法帮助学生理解生词、理解句意和语言文字所表达的连贯意思,而是轻描淡写地进行完第一课时的手势通读课文,便进入分析课文阶段,可想而知,由于学生词句的基础没打好,教师在分析课文时就会出现教师一言堂,学生一问三不知、启而不发的现象。这样的教学,显然不能很好地促进聋生的语言形成和发展。
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有两个原因,一是教师受普小语文教学的影响,没有充分认识到聋生学语言的特点。二是虽知道词句教学的重要性,但由于太难、太繁琐而放弃。所以,为了聋生能更好地学习语言,提高他们的实际语言能力,在中高年级的教学中我觉得仍要继续重视语句教学,让学生从词、句入手,学习和积累词语,仿写句型,真正地把读写相结合。
二、重视聋生运用语言进行交往能力的培养
首先,从心理学观点来看,儿童学会语言总是在通过与周围人们的日常生活交往中逐步掌握语言的,这点对聋生也不例外;其次,聋生学习语言的最大目的是能用语言同别人交往,如果我们教学中不去培养他们这方面的能力,岂不是与目的背道而驰。可是在目前语文教学中,却忽视了这个问题。从教材上来看,基本上排除了对话性质的教材,所有课文的基调都是报道式的语言。因此要想提高聋生的语言能力,教材中必须加入恰当的对话内容。
在实施对话教学的过程中,要警惕“假对话”现象。一些看似热闹的聋校语课堂,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对话教学,课堂流于虚化,热衷表演化,追求形式化,这种教学方式其实是固有教学模式的沿袭,止于教学手段、方式等外部形态的改良。满堂问答取代了原有知识的灌输,结论诱导替代了学生的自主体验,表面热闹,徒具对话的形式,学生的表达愿望却未能有效激活,表达水平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提高。
所以,我们在对话教材的选择上要有效地和聋生的实际生活结合起来,要根据他们日常交往活动的需要在生活场景中选择题材,例如聋生看到的电视内容、午饭的就餐情况、看病时与医生的对话等。另外,从教学方法上来看,不论是组织教学,还是讲解课文,教师往往一边打手势,一边口说。由于教师没有强调学生用口语,所以学生看的主要是教师的手势,而不是口型,学生回答教师的提问也主要是手势,所以师生之间的交往也主要是手势导致许多词语、句子学生本来已经学会了,可是由于使用太少,又逐渐忘了。这种教学状况,直接影响了聋生语言水平的提高。所以,作为聋校语文教师应该努力改变这种状况,首先要精心选择合适的题材,要实际地激發聋生语言交往的需要;其次,应要求他们尽可能多用语言文字交往,对运用语言交往好的学生进行表扬;同时,还要在聋生的周围营造一种适合聋生运用语言进行交往的氛围。总之,我们要从身边的实际入手,切实提高聋生的语言水平。
三、重视在教学实践中的语法教学
我们发现聋生的语法知识特别缺乏,在读句子理解句意时,很容易出错。例如,读“我被赵刚扶起来”这句话,让学生演示讲解这句话的意思,他们竟然演示成“我把赵刚扶起来”。实际上,这就是一个语法问题。耳聋学生由于听力障碍,不能像正常儿童那样,在学语阶段获得了各种语言的声音,懂得各种语言的意义及其应用的环境,可以根据语义判断环境对自己的要求,从而支配自己的活动,选用不同的语言。对句子中词语的组合原则,正常儿童在学语的同时也接受了。而耳聋学生由于耳聋造成环境和语言的相脱离,形成了一种“断”路现象。尽管他们也学会了一定数量的词汇,可是他们并没有及时获得这些词语的组合原则,以及它们的应用环境等,因而写不出通顺、自然、有条理的语言。所以,我们必须在聋校语言教学中渗透语法教学。同正常儿童语法教学不一样的是,对聋生的语法教学要更加细致和深刻。不需要详细介绍语法理论和语法知识,而应突出语言使用规律;要重视语言结构形成的描写,同时又要注意结构形式与意义的结合。对语法规则的说明要具体,实用而又简洁、通俗;要从典型的语言材料出发确定语法项目和语法点,但又必须简明扼要,提纲挛领;不必引导师生去进行详尽的语言分析,而是要求教师更有效地帮助聋生在学习语文时掌握必要的语言规律,并运用这些规律去指导语言实践,不是孤立地讲语法而是在把这一切都放在语言环境中进行。可是在聋校目前的语文教材中,特别是中高年级部分对语法重视很不够,对语法训练缺乏主线,这就需要教师对教材进行补充。如何把语法教学渗透到聋校语文教材中呢?这要从纵横两方面来讲。纵的方面,就是指把整个语法规则分成各个语法点穿插在各个教学段中,按照由浅人深的原则编排。例如:在一年级可以安排这样一些语法点:1.交待名词、动词的词性;2.“有”字句;3.“是”字句;4.是非问句;5.特指问名;6.动宾句。横的方面,就是指在一篇教材中如何安排各个教学项目,把语法点安排在一篇教材中。在传统的教材中,一篇教材一般只包括两个方面即语言材料和练习。改进后,应该包括四个方面:①语言材料;②语法点;③对话;④练习。这四者是有联系的,语言材料在低年级一般是指词、词组、句子,在中高年级则以课文为主。语言材料为聋生提供了一定量的词汇和蕴含着语法点的语言事实;语法点为聋生提供理解和运用语言所必须的语法规则;对话是对语法点的再运用以及为聋生创造运用语言进行交往;练习则是对这篇教材所要掌握的词汇和语法点等进行复习巩固。
总之,聋校语文教学应该坚持从交际、语义、语法三方面加强对聋生的语言训练的原则,以提高他们的实际语言能力。
参考文献:
[1]巢宗祺,雷实,陆志平.语文课标解读.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2:96-132.
[2]张宁生主编.听觉障碍儿童心理与教育.北京:华夏出版社,1995:215-221.
[3]季佩玉,李宏泰主编.聋校语文教学200问.北京:华夏出版社,1994:262-263.
关键词: 基础性教学语言交往实践教学
一、重视中高年级课文教学中词句的基础性教学
学生虽然在低年级学习了一定量的词汇和句子,但这远不能满足学生运用语言的要求,学生还必须在中、高年级继续学习、积累更多的词汇和句子。虽然《大纲》上说,中、高年级语文教学中应侧重节、段、篇的教学[1],但这并不是说就可以忽视词句的基础教学。因此,在中高年级,教师仍必须先从词句入手,帮助学生弄清生词和句于的意思,积累词语,听写句子、句群,然后在此基础上进行课文分析。教师如果没有认真地运用直观的方法帮助学生理解生词、理解句意和语言文字所表达的连贯意思,而是轻描淡写地进行完第一课时的手势通读课文,便进入分析课文阶段,可想而知,由于学生词句的基础没打好,教师在分析课文时就会出现教师一言堂,学生一问三不知、启而不发的现象。这样的教学,显然不能很好地促进聋生的语言形成和发展。
出现这种情况可能有两个原因,一是教师受普小语文教学的影响,没有充分认识到聋生学语言的特点。二是虽知道词句教学的重要性,但由于太难、太繁琐而放弃。所以,为了聋生能更好地学习语言,提高他们的实际语言能力,在中高年级的教学中我觉得仍要继续重视语句教学,让学生从词、句入手,学习和积累词语,仿写句型,真正地把读写相结合。
二、重视聋生运用语言进行交往能力的培养
首先,从心理学观点来看,儿童学会语言总是在通过与周围人们的日常生活交往中逐步掌握语言的,这点对聋生也不例外;其次,聋生学习语言的最大目的是能用语言同别人交往,如果我们教学中不去培养他们这方面的能力,岂不是与目的背道而驰。可是在目前语文教学中,却忽视了这个问题。从教材上来看,基本上排除了对话性质的教材,所有课文的基调都是报道式的语言。因此要想提高聋生的语言能力,教材中必须加入恰当的对话内容。
在实施对话教学的过程中,要警惕“假对话”现象。一些看似热闹的聋校语课堂,其实并不是真正的对话教学,课堂流于虚化,热衷表演化,追求形式化,这种教学方式其实是固有教学模式的沿袭,止于教学手段、方式等外部形态的改良。满堂问答取代了原有知识的灌输,结论诱导替代了学生的自主体验,表面热闹,徒具对话的形式,学生的表达愿望却未能有效激活,表达水平也没有什么实质性的提高。
所以,我们在对话教材的选择上要有效地和聋生的实际生活结合起来,要根据他们日常交往活动的需要在生活场景中选择题材,例如聋生看到的电视内容、午饭的就餐情况、看病时与医生的对话等。另外,从教学方法上来看,不论是组织教学,还是讲解课文,教师往往一边打手势,一边口说。由于教师没有强调学生用口语,所以学生看的主要是教师的手势,而不是口型,学生回答教师的提问也主要是手势,所以师生之间的交往也主要是手势导致许多词语、句子学生本来已经学会了,可是由于使用太少,又逐渐忘了。这种教学状况,直接影响了聋生语言水平的提高。所以,作为聋校语文教师应该努力改变这种状况,首先要精心选择合适的题材,要实际地激發聋生语言交往的需要;其次,应要求他们尽可能多用语言文字交往,对运用语言交往好的学生进行表扬;同时,还要在聋生的周围营造一种适合聋生运用语言进行交往的氛围。总之,我们要从身边的实际入手,切实提高聋生的语言水平。
三、重视在教学实践中的语法教学
我们发现聋生的语法知识特别缺乏,在读句子理解句意时,很容易出错。例如,读“我被赵刚扶起来”这句话,让学生演示讲解这句话的意思,他们竟然演示成“我把赵刚扶起来”。实际上,这就是一个语法问题。耳聋学生由于听力障碍,不能像正常儿童那样,在学语阶段获得了各种语言的声音,懂得各种语言的意义及其应用的环境,可以根据语义判断环境对自己的要求,从而支配自己的活动,选用不同的语言。对句子中词语的组合原则,正常儿童在学语的同时也接受了。而耳聋学生由于耳聋造成环境和语言的相脱离,形成了一种“断”路现象。尽管他们也学会了一定数量的词汇,可是他们并没有及时获得这些词语的组合原则,以及它们的应用环境等,因而写不出通顺、自然、有条理的语言。所以,我们必须在聋校语言教学中渗透语法教学。同正常儿童语法教学不一样的是,对聋生的语法教学要更加细致和深刻。不需要详细介绍语法理论和语法知识,而应突出语言使用规律;要重视语言结构形成的描写,同时又要注意结构形式与意义的结合。对语法规则的说明要具体,实用而又简洁、通俗;要从典型的语言材料出发确定语法项目和语法点,但又必须简明扼要,提纲挛领;不必引导师生去进行详尽的语言分析,而是要求教师更有效地帮助聋生在学习语文时掌握必要的语言规律,并运用这些规律去指导语言实践,不是孤立地讲语法而是在把这一切都放在语言环境中进行。可是在聋校目前的语文教材中,特别是中高年级部分对语法重视很不够,对语法训练缺乏主线,这就需要教师对教材进行补充。如何把语法教学渗透到聋校语文教材中呢?这要从纵横两方面来讲。纵的方面,就是指把整个语法规则分成各个语法点穿插在各个教学段中,按照由浅人深的原则编排。例如:在一年级可以安排这样一些语法点:1.交待名词、动词的词性;2.“有”字句;3.“是”字句;4.是非问句;5.特指问名;6.动宾句。横的方面,就是指在一篇教材中如何安排各个教学项目,把语法点安排在一篇教材中。在传统的教材中,一篇教材一般只包括两个方面即语言材料和练习。改进后,应该包括四个方面:①语言材料;②语法点;③对话;④练习。这四者是有联系的,语言材料在低年级一般是指词、词组、句子,在中高年级则以课文为主。语言材料为聋生提供了一定量的词汇和蕴含着语法点的语言事实;语法点为聋生提供理解和运用语言所必须的语法规则;对话是对语法点的再运用以及为聋生创造运用语言进行交往;练习则是对这篇教材所要掌握的词汇和语法点等进行复习巩固。
总之,聋校语文教学应该坚持从交际、语义、语法三方面加强对聋生的语言训练的原则,以提高他们的实际语言能力。
参考文献:
[1]巢宗祺,雷实,陆志平.语文课标解读.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2002:96-132.
[2]张宁生主编.听觉障碍儿童心理与教育.北京:华夏出版社,1995:215-221.
[3]季佩玉,李宏泰主编.聋校语文教学200问.北京:华夏出版社,1994:262-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