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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侵犯违禁品或赃物的犯罪中,由于原占有人对违禁品或赃物的占有是非法的,刑法不可能保护这种非法占有状态,所以新占有人的行为并未侵犯原占有人的任何法益。由于新占有人并未对国家或所有权人实施侵犯行为,其对违禁品或赃物的占有也不妨碍国家行使没收权和所有权人行使追索权。因此,不宜将国家的没收权或所有权人的追索权视为被害法益。应当正视这类没有被害法益的犯罪,而从新占有人实施财产犯罪的角度来解释这类犯罪的可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