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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加油机是油品贸易结算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做好加油站在用加油机的计量检定工作,对于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和国家公正有序的社会秩序有着重要的意义。加强加油机的检定工作,是计量人员义不容辞的责任。
关键词:加油机;计量检定;超差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汽车已作为代步工具进入人们的生活,加油站也得到快速发展,加油机的数量也以几何数增长,加油机的准确度直接影响到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新形势下对加油机计量检定带来了巨大压力。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强化加油机计量检定工作,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对提升加油机计量检定水平,促进油品行业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加油机计量检定与使用
新安装或使用中的燃油加油机应按照《JJG443燃油加油机检定规程》规定的内容和检定周期,报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方可使用。加油机检定合格后应及时取回检定证书,并在加油机上粘贴检定合格标志。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经检定不合格的加油机均不得使用。加油机的检定一般由技术监督部门强制检定进行。自校加油机的标准器应具有出厂合格证或首检合格证书。在自校过程中若标准器计量精度达不到检定工作的要求,应申请重新检定或更换新标准量器。技术监督部门每季度对加油机进行一次强检。
二、加油机计量超差主要原因分析
在日常计量检定工作中,我们通常要用计量标准并依据检定规程对加油机进行检定。一般情况下,只要被检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不超过最大允许误差,即判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但由于计量标准本身有误差,检定人员的操作水平、环境条件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实际测量的结果并不是真实的,而是包含测量不确定度在内的最佳估计值。因此,简单使用测量结果的误差来判定被检加油机是否合格显然是不尽合理的,特别是当测量结果处于边缘值即测量误差接近或者等于最大允许误差时,则存在误判的可能。
1、控制尺度不一致
加油机计量检定人员对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允许±0.3%误差的控制尺度大多不一致,JJG433-2006加油机检定规程规定加油机最大允许误差为±0.30%,其测量重复性应不超过0.15%。流量测量变换器的最大允许误差为±0.20%,其测量重复性应不超过0.07%。但计量检定人员对控制标准大多不统一。有的控制在正偏差0.30%以内,有的控制在负偏差0.30%以内,有的控制在零偏差。虽然都在国家规定的允许误差范围内,但控制在负偏差0.30%以内属普遍现象。因控制尺度已经接近临界值,加油机很可能在不到周期计量检定时就已经超差了。在实际计量检定工作中,检定人员必须按检定规程要求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2、环境影响因素
温度、湿度、震动、压力、加油站管道漏气、底阀漏气等因素的影响,都是加油机计量超差主要原因。其中油品温度的影响最大。我国南北方温差较大,四季温度变化也十分明显。不同温度环境下的燃油体积是不同的,燃油受温度变化的影响发生热胀冷缩,造成同样体积的燃油,在不同的油温状态下质量不同。常年温度高于20℃的地区,在加油机本身误差忽略不计的前提下,因温度升高因素造成的计量负偏差,成为一种必然结果。按照加油机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要求,在-30℃至+50℃的范围内,其付油体积计量误差应在±0.3%的范围内。但付油过程中,燃油的体积会随温度的升降而变化。据测算,汽油每变化1℃,体积将随之变化0.12%。如新疆,早晚温差大,同样体积的油,在炎热的中午和凉爽的晚上,质量肯定会不同。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加油机的计量结果,多为油温在非标准温度下的量值。众所周知,加油站進油时,是以燃油标准体积(20℃的体积)乘以标准密度(20℃时的密度)的质量为结算依据,而加油站向外售油时却通常以非标准体积结算,不考虑温度因素,造成同样体积的燃油,在不同油温的状态下质量不同。
很多检定员在检定前会忽略不湿润量器,直接检定,现在的标准金属量器一般为不锈钢材质,要检定前量器温度与室外温度接近,冬季最冷能达到-15℃左右,夏季最高可以达37℃以上。因安全需要,油罐均为地埋式,油温与室外温度相差较大,当燃油首次注入量器时,量器温度与油温同时发生变化,此时对量器内油温进行测量时,将影响检定结果的准确度,造成示值误差偏大或重复性超差。
3、设备老化
部分加油机因为使用时间较长,设备老化,使用到一定期限后,肯定会有计量负偏差的情况发生。尤其是一些使用时间较长的加油机,会发生定量加油与非定量加油相差很大,往往是非定量加油时符合要求,而在定量加油时就会超出误差允许范围。有些加油机在非定量加油时,误差为+0.28%,而定量加油时却变成了-0.38%,增加了加油站的损耗。另外一台加油机,非定量加油的计量误差为+0.19%,定量加油的计量误差却为+0.59%,损害了消费者的经济利益。
4、人为因素
加油员对加油机的工作原理、操作规程不熟悉,操作不当,熟练程度不同,都会造成计量结果的差异。加油机维修人员未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不具备维修资质,多数没有《维修计量器具许可证》,擅自拆装维修加油机。维修完加油机后,也没有向技术监督部门再次申请计量检定,无法保证加油机计量准确度,导致加油机计量超差。
三、强化加油机计量检定工作的措施及对策
针对以上情况,建议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相关立法机构采取相应措施。
1、加大对平均计量负偏差的监督
在检定工作中,也应把平均计量负偏差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进行检查。保障加油机计量负偏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对加油机进行周期检定和日常监管,秉公检定,严格执法,不偏袒任何一方。当出现大范围计量负偏差情况时,计量行政部门应授权计量检定人员对流量测量变换器的机械装置进行调整,使平均计量负偏差接近于零。如果计量检定人员把加油机都控制在允许的计量负偏差之内,虽然对于某个消费者损失不是很大,但是对于消费者整体来讲是不公平的,这种行为的结果使得每一个消费者的利益都受到了不应有的损失。如果加油站内所有的加油机平均计量负偏差接近于零,则在该加油站内即使有一部分加油机具有允许的计量负偏差,必然还有一部分加油机具有允许的计量正偏差。这样,在消费者群体中,虽然有一部分消费者的利益受到了一定损失,但必然有另外一部分消费者获得了一定的额外利益,从而确保了消费者的整体利益。
2、加大小流量计量检定工作
根据国家规定,加油机安装前要检定合格,也就是说要对不合格的加油机进行调整。从理论上讲,全国在用加油机都应该是处于合格状态,因为它们都在检定周期之内。但实际情况是很多加油机处于不合格状态。原因有:原来检定就不准;或原来检定时合格,后来自然超差;加油站业主在加油机上做了手脚;因不常用而未检定。不论是哪种原因,都要调整好。
加油机计量的准确性关系到企业和消费者两方的权益,作为技术监督部门应该时刻把握手中的权利,坚持公正立场,从“第三方”的角度,严格执行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秉公检定,不偏袒任何一方。切实维护加油站和消费者的共同利益。
参考文献:
[1].《JJG443燃油加油机检定规程》本规程适用于燃油加油机(简称加油机)的型式评价、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验。同时适用于加油机中流量测量变换器的型式评价。
[2].刘惊亚《加油机计量负偏差的分析》
关键词:加油机;计量检定;超差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汽车已作为代步工具进入人们的生活,加油站也得到快速发展,加油机的数量也以几何数增长,加油机的准确度直接影响到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新形势下对加油机计量检定带来了巨大压力。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强化加油机计量检定工作,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对提升加油机计量检定水平,促进油品行业快速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加油机计量检定与使用
新安装或使用中的燃油加油机应按照《JJG443燃油加油机检定规程》规定的内容和检定周期,报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方可使用。加油机检定合格后应及时取回检定证书,并在加油机上粘贴检定合格标志。未经检定、超过检定周期或经检定不合格的加油机均不得使用。加油机的检定一般由技术监督部门强制检定进行。自校加油机的标准器应具有出厂合格证或首检合格证书。在自校过程中若标准器计量精度达不到检定工作的要求,应申请重新检定或更换新标准量器。技术监督部门每季度对加油机进行一次强检。
二、加油机计量超差主要原因分析
在日常计量检定工作中,我们通常要用计量标准并依据检定规程对加油机进行检定。一般情况下,只要被检计量器具的示值误差不超过最大允许误差,即判定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但由于计量标准本身有误差,检定人员的操作水平、环境条件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实际测量的结果并不是真实的,而是包含测量不确定度在内的最佳估计值。因此,简单使用测量结果的误差来判定被检加油机是否合格显然是不尽合理的,特别是当测量结果处于边缘值即测量误差接近或者等于最大允许误差时,则存在误判的可能。
1、控制尺度不一致
加油机计量检定人员对国家计量检定规程允许±0.3%误差的控制尺度大多不一致,JJG433-2006加油机检定规程规定加油机最大允许误差为±0.30%,其测量重复性应不超过0.15%。流量测量变换器的最大允许误差为±0.20%,其测量重复性应不超过0.07%。但计量检定人员对控制标准大多不统一。有的控制在正偏差0.30%以内,有的控制在负偏差0.30%以内,有的控制在零偏差。虽然都在国家规定的允许误差范围内,但控制在负偏差0.30%以内属普遍现象。因控制尺度已经接近临界值,加油机很可能在不到周期计量检定时就已经超差了。在实际计量检定工作中,检定人员必须按检定规程要求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
2、环境影响因素
温度、湿度、震动、压力、加油站管道漏气、底阀漏气等因素的影响,都是加油机计量超差主要原因。其中油品温度的影响最大。我国南北方温差较大,四季温度变化也十分明显。不同温度环境下的燃油体积是不同的,燃油受温度变化的影响发生热胀冷缩,造成同样体积的燃油,在不同的油温状态下质量不同。常年温度高于20℃的地区,在加油机本身误差忽略不计的前提下,因温度升高因素造成的计量负偏差,成为一种必然结果。按照加油机国家计量检定规程要求,在-30℃至+50℃的范围内,其付油体积计量误差应在±0.3%的范围内。但付油过程中,燃油的体积会随温度的升降而变化。据测算,汽油每变化1℃,体积将随之变化0.12%。如新疆,早晚温差大,同样体积的油,在炎热的中午和凉爽的晚上,质量肯定会不同。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加油机的计量结果,多为油温在非标准温度下的量值。众所周知,加油站進油时,是以燃油标准体积(20℃的体积)乘以标准密度(20℃时的密度)的质量为结算依据,而加油站向外售油时却通常以非标准体积结算,不考虑温度因素,造成同样体积的燃油,在不同油温的状态下质量不同。
很多检定员在检定前会忽略不湿润量器,直接检定,现在的标准金属量器一般为不锈钢材质,要检定前量器温度与室外温度接近,冬季最冷能达到-15℃左右,夏季最高可以达37℃以上。因安全需要,油罐均为地埋式,油温与室外温度相差较大,当燃油首次注入量器时,量器温度与油温同时发生变化,此时对量器内油温进行测量时,将影响检定结果的准确度,造成示值误差偏大或重复性超差。
3、设备老化
部分加油机因为使用时间较长,设备老化,使用到一定期限后,肯定会有计量负偏差的情况发生。尤其是一些使用时间较长的加油机,会发生定量加油与非定量加油相差很大,往往是非定量加油时符合要求,而在定量加油时就会超出误差允许范围。有些加油机在非定量加油时,误差为+0.28%,而定量加油时却变成了-0.38%,增加了加油站的损耗。另外一台加油机,非定量加油的计量误差为+0.19%,定量加油的计量误差却为+0.59%,损害了消费者的经济利益。
4、人为因素
加油员对加油机的工作原理、操作规程不熟悉,操作不当,熟练程度不同,都会造成计量结果的差异。加油机维修人员未经技术监督部门授权,不具备维修资质,多数没有《维修计量器具许可证》,擅自拆装维修加油机。维修完加油机后,也没有向技术监督部门再次申请计量检定,无法保证加油机计量准确度,导致加油机计量超差。
三、强化加油机计量检定工作的措施及对策
针对以上情况,建议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及相关立法机构采取相应措施。
1、加大对平均计量负偏差的监督
在检定工作中,也应把平均计量负偏差作为一项重要指标进行检查。保障加油机计量负偏差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对加油机进行周期检定和日常监管,秉公检定,严格执法,不偏袒任何一方。当出现大范围计量负偏差情况时,计量行政部门应授权计量检定人员对流量测量变换器的机械装置进行调整,使平均计量负偏差接近于零。如果计量检定人员把加油机都控制在允许的计量负偏差之内,虽然对于某个消费者损失不是很大,但是对于消费者整体来讲是不公平的,这种行为的结果使得每一个消费者的利益都受到了不应有的损失。如果加油站内所有的加油机平均计量负偏差接近于零,则在该加油站内即使有一部分加油机具有允许的计量负偏差,必然还有一部分加油机具有允许的计量正偏差。这样,在消费者群体中,虽然有一部分消费者的利益受到了一定损失,但必然有另外一部分消费者获得了一定的额外利益,从而确保了消费者的整体利益。
2、加大小流量计量检定工作
根据国家规定,加油机安装前要检定合格,也就是说要对不合格的加油机进行调整。从理论上讲,全国在用加油机都应该是处于合格状态,因为它们都在检定周期之内。但实际情况是很多加油机处于不合格状态。原因有:原来检定就不准;或原来检定时合格,后来自然超差;加油站业主在加油机上做了手脚;因不常用而未检定。不论是哪种原因,都要调整好。
加油机计量的准确性关系到企业和消费者两方的权益,作为技术监督部门应该时刻把握手中的权利,坚持公正立场,从“第三方”的角度,严格执行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秉公检定,不偏袒任何一方。切实维护加油站和消费者的共同利益。
参考文献:
[1].《JJG443燃油加油机检定规程》本规程适用于燃油加油机(简称加油机)的型式评价、首次检定、后续检定和使用中检验。同时适用于加油机中流量测量变换器的型式评价。
[2].刘惊亚《加油机计量负偏差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