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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以信念、真和辩护为三要素对知识作出了定义,此传统知识定义不能涵括各种类型的技术知识,且“柏拉图定义”的“葛梯尔问题”也存在技术知识之中。考察技术知识分类的历史演进,其演进过程存在一定的内在逻辑,且效用性为技术知识的主要特征。从认识论的角度提出以有效、信念和辩护为要素的三元技术知识定义,使各类型的技术知识都统一在这定义之下,其中“技术知识是有效的”为该定义的核心部分,技术知识在人的实践下成功制成技术人工物为其有效性作出辩护。从认识论的角度对技术知识作进一步探讨,有助于解析技术本身并呼应技术知识本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