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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标准》指出:学生是数学学习和发展的主体;教师是学生学习过程的组织者、引导者和合作伙伴。教师必须以这一理念为指导,牢牢确立学生主体观,正确处理师生关系,并根据具体学习内容,针对学生的心理特点,积极改进与优化教学策略,引领学生主动探究、发现和总结,让他们掌握知识、形成能力、提升数学素养,成为一个具有独立的人格、健康向上的情怀,以及富于批判思维与创新精神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