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母狼:我左眼看到一条狗

来源 :小说月刊·爱人坊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jacobyuanwei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荡气回肠的狼狗之恋
  
  新月做梦都不会想到自己居然会漂流到西双版纳——如果,狼也会做梦的话。
  她本是高原上一匹最美丽的母狼,全身黑油油的皮毛如缎子般光滑,额头上一抹新月般的白毛,让她成为狼群中至高无上的皇后。
  那天她被一头还挂着脐带的鲜美小鹿所吸引,从山峰追过树林,奔到了澜沧江边。走投无路的小鹿奋力一跃,跳到了随着江水漂流而下的一捆柴草上,新月毫不迟疑地也跃了过去。
  绝望中,小鹿竟然转身投进了翻滚的江水。新月正待转身上岸,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漂浮的柴草堆已经悄悄地远离了江岸,到达江心了。
  无奈的新月朝天一声长嚎,山谷中很快传来了低沉的回音。新月又振奋起来——丈夫狼王就在这附近。见新月遇难,他吼叫着毫不犹豫地冲进江水,可是,当狼狈地被灌了一口冷水后,他只能又返回到岸边,焦急地吼叫跳跃,却再也不敢接近江水半步。
  新月的心冷了。
  太阳升了又落,月亮圆了又缺。新月已经不记得自己顺着澜沧江漂流了多久、漂流了多远了,只是静静地趴在柴草堆上,等候死神的来临。
  然而,一阵振荡让已经神志不清的新月苏醒了过来。原来,柴草堆已经搁浅在了一片沙滩上。生的喜悦使得新月奋起最后一点力量,趔趄着爬下柴草堆,东倒西歪地消失在树林中。
  新月不知道,澜沧江的激流已经使她远离故土上千公里了,她上岸的地方叫做西双版纳。
  西双版纳从来没有过猛兽的存在,新月捕猎动物就如同摘下路边的一枚野果一样轻松。不到半个月,新月的身体状况就完全恢复到了巅峰状态,一身油亮的皮毛比睡神用来遮掩天空的夜幕还要深邃。
  一日午后,新月正躺在树荫下小憩,前方的树丛里出现了一张黑白交杂的脸,来的是一条狗。对于狗,狼向来是不屑一顾的,它们被人类的鞭子打软了骨头,被人类的火烤化了骨气,到了年老体弱的时候,又会成为人类餐桌上的一道菜肴。有这样的近亲,实在是狼群最大的耻辱。
  新月纹丝不动地躺着,看着对方一点点靠近。花狗停住了脚步,上下打量着新月,呼吸越来越沉重。忽然,他转身冲进了树丛,过不一会,他又气喘吁吁地回来了,把嘴里叼着的一根鸡腿骨放在了新月的面前,并拖着舌头绕着新月转来转去。
  突然,它在新月的背上试探性地舔了一下。新月顿时浑身一颤,来自异性的久违接触让她迷离了起来。那一瞬间,她不知道面前的是熟悉的狼王还是陌生的花狗了。
  花狗,现在该叫他阿夏了。阿夏得寸进尺,最后,终于开始温柔地用自己的下颌摩擦新月的额头——这是犬科动物最亲昵的表白了。
  阿夏的喉管完全暴露在了新月的眼前,她只需要抬头轻轻一口就可以切断毫无防备的阿夏的喉咙。可是,她却迟迟下不了这个决心,她实在是很需要阿夏陪她一起度过寂寞。
  最后,阿夏终于与新月在树荫下缠绵起来……
  
  残忍血腥的嗜子之举
  
  当新月腹中的胎动越来越明显的时候,她也变得越来越焦躁,阿夏是那么一只善解人意的狗,但他怎么能和狼王相比,怎么能与自己相配——不行,她一定要保证自己后代的血统,坚决不能让他们成为低贱的狗的后代。
  于是,当新月吃完阿夏送来的半只新鲜鸭子时,趁着阿夏温柔地摩擦着自己额头的时候,她闭上眼,冲着阿夏的喉管用尽全身的力量咬了下去。阿夏没有发出半点声息便瞪着眼睛断气了。
  新月最后看一眼曾与自己缠绵无比的阿夏,生平第一次没有吃自己咬死的动物,将他掩埋在了自己经常栖息的树下。
  很快,第一个孩子降生了,新月细心地舔舐干净它的身体,一身黑毛让她满意无比,黑色象征狼群拥有的黑夜,它叫修罗;第二个,一身黄毛,黄毛象征狼群驰骋的大地,新月叫它加罗;第三个,新月一呆,一身黑白相间的花毛?
  这怪不了它,阿夏本就是一只花狗,他的孩子,就应该是这个颜色。可是新月无法忍受自己的队伍里出现这样的异类,狼的孩子,就该只有黑黄两色,别的毛色,都不能存在。
  于是,可怜的老三还没来得及吸上一口母乳,就被新月毫不迟疑地吞进了肚子——它从自己的腹中来,回到自己的腹中去,这没什么不合理的。
  在新月乳汁的喂养下,幸存的修罗和加罗如同被打气一般一日日强壮起来。为了早日让它们学会捕猎,新月特地到村里的猪圈偷回了一只活蹦乱跳的小猪崽,而他们像是见到了最爱的玩具一般,撵得小猪崽惨叫着逃窜,却始终未在小猪崽身上留下一道伤痕。
   新月的眉头皱了起来,这哪里有丝毫狼的风范啊——在西伯利亚,刚出生没睁开眼的小狼都会循着血腥钻进被成狼破腹的猎物肚子里,染得一身血腥。
   新月摇摇头,冲过去一把按住小猪崽,咬断它的脖子,用利爪唰地撕开它的肚子,满心期待地抬起头,看哪个儿子能先冲过来大快朵颐。“汪”!一声凄厉的狗叫顿时让新月如被雷击一般,她森然望去,加罗竟然很灵活地将尾巴夹在两腿之间,看着她发出恐怖的狗叫声。
   新月怒吼一声,飞扑过去,将加罗的“汪汪”声咬断在了她的肚子里。然后,她回头冷冷地打量着修罗,只要他发出一声狗叫,她也会毫不犹豫地结束这个狗儿子的性命。
  修罗看着母亲冰冷的眼神,那里面有一种死亡的味道,满地的鲜血和兄弟的尸体蓦然激发了他体内的兽性。
  他忽然疯了般扑向加罗的尸体,用刚刚成型的尖牙利爪撕开加罗的肚子,拼命吞吃加罗的狗心狗肺。当他终于从加罗的肚子里抬起头时,眼中的童贞纯净已完全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无尽的空洞和残忍。
  在新月的教导下,修罗很快就成为了西双版纳完美的终极杀手,他与新月横扫整个森林。
  一次,新月与修罗将一只岩羊逼到了一处悬崖上,当修罗闪电般地一口咬住岩羊咽喉的时候,垂死挣扎的岩羊竟然拖带着死不松口的修罗一起跳下了深不可测的悬崖。
  新月一路惨嚎着绕行数十公里下到山谷的时候,谷底只留下一片血迹,修罗与岩羊都已经无影无踪了……
  
  亦狼亦狗绝路无生
  
  当修罗睁开双眼的时候,发觉自己的两条腿被绳子绑得死死的。眼前,是一张和蔼的笑脸:“好一条勇敢的小猎狗,一定是追岩羊的时候从山崖上摔下来的吧?我叫贡嘎,以后,我就是你的主人了。给你起个名字,叫扎西吧!”
  随后的日子里,尽管修罗很想马上逃走去找母亲,可腿伤让他寸步难行,只有乖乖地躺在那里一动不动。每天,贡嘎都会在他面前摆上一碗热气腾腾的肉拌饭:“吃吧,这是你猎的岩羊哦!”
   当修罗第一次咽进滚烫的人间烟火时,他明白,自己已不再是修罗,而是扎西了。
  一个月后,扎西的腿伤完全康复,他也习惯了贡嘎的抚摸和召唤,越来越喜欢吞下热腾腾的食物。他本来就带着一半狗的血统,于是,他开始汪汪叫,尾巴也不再僵直地拖着。远远看着贡嘎出现的时候,他的尾巴也已经可以甩成一朵美丽的菊花了。
  此时的新月,已经不眠不休地找遍了附近所有的山川河谷,终于慢慢靠近了以往不敢轻易靠近的村庄……
  一个阳光灿烂的午后,贡嘎吩咐扎西蹲在场坝上看守晾晒的谷子,自己背起背篓上山去了。在蘑菇遍地的草甸上,新月没有任何征兆地跳了出来,扑向了贡嘎。
  贡嘎虽然从未见过狼,但看新月气势汹汹的架势,也下意识地抽出了砍刀。一人一狼顿时在草地上翻翻滚滚地扭打成了一团,贡嘎情急之下大叫起来:“扎西——!”
  当扎西听到主人的召唤奔跑到战场的时候,眼前的景象顿时让他惊呆了,主人和自己的母亲正扭打作一团。看着援军出现,贡嘎和新月同时发出了战斗的号令:“扎西,上!”“噢呜!”
   狼的一半和狗的一半天人交战着,自己到底是扎西还是修罗,他已经不知道了。狼的血液占上风的时候,他站在新月身后,冲着贡嘎发出嚎叫;狗的血统回复的对候,他冲着新月汪汪地咆哮不止。新月与贡嘎继续缠斗着,不知自己是扎西还是修罗的亦狗亦狼的动物在草地上吼叫着、跳跃着、抓裂着草地、撕咬着风……
  终于,战斗结束了,草地上一边躺着血肉模糊,奄奄一息的主人;一边躺着独眼缺耳,身上刀口纵横,气若游丝的新月。
  扎西冲过去,呜呜地低哼着,舔着主人的脸,用力咬起贡嘎的衣领,拖着他,一步一步,向家的方向走去。
  新月的一只眼睛淌着血另一只眼睛流着泪。她没想到,自己苦心打造的儿子,最后还是变成了一条狗。她静静地躺着,等待着死亡。
  不知过了多久,她又听到了熟悉的吼声。面前回来的,是那个曾经狼味十足的修罗。他的尾巴又再次僵直,喉咙里发出阴森的低吼。他舔舐着母亲身上的伤口希望她能明白,自己还是她的狼儿子。
  可是,新月已经看到了会摇尾会汪汪叫的扎西,她不会再相信自己的修罗是一匹狼了。当修罗小心地舔着新月眼睛上的伤口的时候,新月用她生命的最后一股力量,干净利落地切断了修罗,不对,应该是扎西的喉咙。
  她的修罗,从摔下悬崖那天起就已经死了!
  西双版纳本没有狼,过去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不会再有……
  (责任编辑花掩月 xuxi2266@sohu.com)
其他文献
理由一:爱老婆胜过爱自己   这可是男人必须要具备的。灰太狼每次抓到羊完全可以自己先吃掉,可他一次都没有,总是辛苦地把小羊们送到老婆大人面前。男人永远把老婆放在第一位,这可是嫁他的先决条件啊。   理由二:吃苦受累爱劳动   虽然灰太狼每天都出去抓羊给老婆吃很辛苦,但他仍然坚持做家务,洗衣服、收拾房间,什么活都不用老婆插手。   理由三:聪明能干有毅力   每次抓羊的点子都是他想出来的,虽然羊最后
期刊
三年前,善良的妻子被检查出胃癌,左思右想后,她决定对丈夫隐瞒病情。与此同时,为了不让丈夫和儿子在自己死后受苦,她竟然自甘受辱,决定撮合丈夫和他的初恋女友重续前缘。3年过去了,在她的精心安排下,丈夫和初恋女友终于如她所愿地旧情复燃。然而,老天却和她开了个天大的玩笑,她的胃癌竟然奇迹般的消失了!然而,纯洁的爱情怎能经得起美丽的欺骗?现在的他们又该如何面对这份尴尬的爱情三人行呢?    癌症妻子的遗愿,
期刊
突发奇想,聪颖女孩首开格格屋    1984年,莫小彦出生在成都一个并不富裕的家庭。2007年大学毕业时,由于毕业的学校不是名牌,专业也不紧俏,折腾了一个多月,结果还真应了“毕业就失业”那句话。  梦想与现实的巨大落差,让莫小彦多少有些沮丧。这时,男友打来安慰的电话,建议她在网上找找有没有合适的机会。晚上,莫小彦漫不经心地在网上浏览着,突然,一则“另类致富”的信息引起了她的注意:2006年8月,一
期刊
鸡肋,纵使嚼之无味,但饿至心慌的时候,还可聊以裹腹,所以弃之可惜。鸡肋一样的爱情,早已失去了往日的激情与甜蜜,虽然心头仍存一丝眷恋,但对于女人来说,最输不起的就是时间,所以在面对鸡肋爱情时,女人们无法做出抉择。是果决的放下,还是将就的继续?拿起和放下之间,仅仅只有三厘米,却又遥不可及……    你的爱情距由鸡腿变成鸡肋还有多远    小A自嘲她的爱情昨天还是新鲜的油麦菜,今天却变成水份尽失的霉干菜
期刊
他一直野心勃勃,当年金马奖败给刘烨时,他把不甘心和不服气都写在脸上。他从没有虚伪地表示不看重奖项,他最让人称道的名言是:要红到让大街上卖咸菜的都认识胡军这个人。    我还是喜欢和女人接吻    你认识北京的男人吧?你和他们聊过天吧?这些有滋有味的爷们儿们,喜欢把太太叫做“我媳妇”;喜欢大张旗鼓地夸耀自己的孩子;喜欢和每一个刚认识的人插科打诨。没错,他就是这么长大的,从阳光灿烂,到路人皆知;从鸡飞
期刊
小粒不听大家规劝,执意跟只见过几次面却在网上谈了半年恋爱的他领了结婚证。又半年后,小粒不堪忍受一次又一次的彻夜等待,于是暗中追查,终于找到机会将他捉奸在床,于是快刀斩乱麻火速离了婚。  当然这过程可没有说起来简单,必然会痛苦一番,婚姻嘛,对女人来说终归是更重要一些。不过,无论从哪方面来说,离婚都是件劳民伤财的事:吵架,消耗大量卡路里;摔东西无异是劳力又伤财,就连痛痛快快去领绿本本,也要烦累人家劳动
期刊
1、     周末,我在一家服装店门口跟一个女人唇枪舌战,斗智斗勇。我撸起了袖子,叉着腰,毫不淑女。   其实我武功很差,上学的时候扔铅球经常扔到脚后跟。所以我心里盘算着如果她一个巴掌甩过来,我该怎样收场。   那件紫色的长裙,风情万种地诱惑了我一个月,好不容易等到发了薪水。这天,单位没让加班,天没下雨,路上没堵车,我怀着怀胎十月即将生产的喜悦心情想去拿下那条裙子,却遭遇了一场争夺战。   那个女
期刊
她的男人不爱她,她知道;她的男人在外面有别的女人,她也知道。她就是闹着不离,所以,他们还维系着名存实亡的婚姻。她的邻居也是一个怨妇,男人离家5年,消失得无影无踪,人间蒸发了一样。  天长日久,两个伤心的女人成了知己,经常坐在一起述说各自的伤痛。那些带着泪水混着血水的过往,越说越疼,疼得俩个女人搂着对方抱头痛哭。爱没有了,等爱回归的日子久得也看不到结果,于是就只剩下恨了,刻骨的恨。天长日久她们竟然私
期刊
同学聚会,饭后一起去KTV唱歌,简直是鬼哭狼嚎一般。出来讲电话,不想外面的噪音比包间里还大——吧台里有人在打架!  自觉不是那么八婆的女人,实在是因为吧台那个小妹的口才太好,论点新颖,论据精彩,把人贬到一钱不值还不带一个脏字,不得不被吸引啊!  你和他相识在先如何?相爱在先又如何?结婚了又怎么样?爱情这东西从来不讲究先来后到!说什么我勾引?狐狸精?第三者?他现在爱的是我!在感情上,你才是第三者!你
期刊
1.最佳好奇奖:我不知道人类为什么得结婚,要么不如让我们一起研究看看吧。  2.最佳直接奖:亲爱的,我死以后让我埋在你们家的祖坟吧!  3.最佳柔情奖:喜欢,就是淡淡的爱;爱,就是深深的喜欢。我希望可以不再送你回家,而是我们一起回到属于我们自己的家。  4.最佳直销奖:请问你愿不愿意带我回家当你的生活必须品啊?  5.最佳变态奖:噢,看你骂我时,似乎有很大的快感,如果你想天天享受这种感觉,那么就嫁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