纯农民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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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农村社会中纯农民消费需求是中国拉动内需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增加纯农民消费需求?那就要使之有钱可花,而且敢于花钱。本文首先从多个视角分析了中国农民为什么比城里人穷,再结合现实中农民的需要,探讨纯农民增加消费需求的思路:除了纯农民自身主观上的努力,从国家、社会层面的外力介入,为农业的发展、农民的增收创造条件,这对增加农民的消费需求更有效、更具长远意义。
  〔关键词〕纯农民; 消费需求; 传统农业; 现代农民
  中图分类号:F323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096(2014)06007306
  一、引言
  近年来,由投资拉动型向消费推动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已经成为中国社会共识。许多人认为目前阶段中国增加国内消费需求,增加广大农民的消费需求是重中之重。因为在人口数量上,农民超过城市市民,但农民消费总量和人均消费水平却远远落后于城市市民。对此问题,我们在《扩内需促增长的重点在于增加农村消费需求吗?——以辽宁省为例》一文中已经探讨,并得出结论:而本人认为扩大内需的重点应在城市,而不在农村。因为现有的农村人口大量转向第二、三产业是大势所趋,与此相伴的是城市化,而在短期内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民不能迅速增加收入的情况下,城市消费需求仍然是拉动内需的重点。对此本文中将不再赘述。
  本文想要进一步探讨的是:当前城市消费需求固然是拉动内需的重要组成部分,那么,农村社会的纯农民(这里的“纯农民”,本人将之界定为长期生活在农村地域中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村人口。它是一个相对于从农村转移出来的从事非农产业的农村户籍人口而言的概念)呢?纯农民从数量上仍然是一个规模巨大的群体,诚如许多人所讲,这一群体的消费需求应该具有更大的增长空间。显然,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拉动内需,增加这一群体的消费需求亦同样不可忽视。
  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增加纯农民的消费需求?消费需求即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增加农民消费需求意味着首先要增加其收入,增强其支付能力,使之有钱可花,而且敢于花钱。
  二、中国农民为什么比城里人穷?
  谈到增加农民收入,就不能不联系到一个问题:中国农民为什么比城里人穷?
  1经济学的解释
  根据现有的一个经济学的解释,农民穷的一个重要原因,与一个世界性的普遍规律相关:恩格尔系数在所有的现代国家都是下降的,即随着收入的增加,食品消费在总消费中的比重下降。大部分农产品的收入弹性和价格弹性小于1,即收入增量中仅有小部分用于食品,而大部分则用于工业品和服务业产品,所以对农产品的需求增长慢于工业品和服务业产品,使得在GNP中制造业和服务业的比重上升,农业的比重下降。而在此过程中农村人口如果不减少,农民的平均收入相对城里人就会下降,城乡收入差距就会拉大。因此,转移农村劳动力、减少农村人口就成为现代化的一条普遍规律。中国几十年来的户籍制度将农村人口牢牢地束缚在农村土地之上,虽在改革开放之后逐渐有所松动,但实际上直到现在仍然限制着人口自由流动,致使城市化严重滞后于工业化,大约一半的人口所占的GNP仅占百分之十略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中国农村人口为674 149 546人,占5032%)。
  另一经济学的解释是,中国农民本钱或资本少(根据1907年费舍尔的解释,资本就是产生未来收入流的财富)。平均而言,中国农民人均可用的耕地很少、实物和金融资产不多、受教育程度还低。倘若一点“本钱”也没有,无论多少努力,都在空中漫舞,永远落不到地上变成收入[1]。
  还有一种解释认为,传统技术条件下的农业具有低收入的特征。按照美国学者舒尔茨所说,传统农业之所以为传统,主要在于它完全以农民世代使用的各种生产要素为基础,机械化程度低,技术水平差,更多靠体力劳作,基本维持简单再生产,生产方式长期没有发生变动。据史学研究,中国传统农业发端于春秋战国,定型于秦汉,发展于隋唐,深化于明清,形成了一套完整、成熟的农业体系,在这个体系中,农民已习惯于缓慢的常规运行机制,他们不需要创新,技术进步非常缓慢[2]。今天农民的家庭承包经营,只能说是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变迁过程之中,在很大程度上仍呈现出传统农业特征,新技术的应用受多种条件限制,只能通过增加劳动强度和更多劳动投入,使收入最大化。但是受现有技术水平和土地规模条件的限制,增加劳动强度和更多劳动投入的可能性已经极小。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农业生产经营还面临着复杂的市场风险。在现代农业中,决定农业效益和农民收入的主导因素是市场需求。小农经营具有天然的局限性,农民很难有效获取和利用市场信息,中国政府也缺乏应对生产过剩和控制风险的政策体系。正因如此,中国农业始终呈现低收入特征。
  2社会学的解释
  农业并非纯粹的经济要素,它具有弱质性、社会性、公益性,其本质是公共产品,需要社会补偿,但中国农民多年来并未获得补偿。
  相对于其他产业,农业是一个弱质性产业。农业生产过程对自然条件具有强烈的依赖性。自然条件和自然环境的不确定性,直接影响到农业生产经营效率,这是其他非农产业不可比拟的自然风险。中国自然条件更是制约着农业和农民的发展。农业耕地数量不足、质量不高,耕地资源短缺明显;中国农业气候资源类型多样,但同时也是一个农业气象灾害频发的国家,直接影响中国农业生产和农民的经济收益。从农业自身的特点看,农业生产具有强烈的季节性和较长的周期,这使得农业生产资料不能均衡使用,还产生了农产品的贮藏、保管、运输等一系列问题。由于农业生产周期长,生产与销售在时间上分割,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无法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及时调整供给,导致农产品市场供小于求时不能及时增加供给而赚钱,供过于求时又因农产品价格下降出现“谷贱伤农”的现象。这又增加了农民经营农业的风险。
  再看农业所具有的公益性特征。美好的田园风光带给人美的享受,土壤水质的保护、国内的粮食安全、食品的质量和安全、生物和基因的多样性、农村的生存与发展、文化的传承等农业所承载的功能,都足以说明其公共产品性。农民从事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是在为全社会造福而农民自己难以获得补偿。农业除了为全社会提供农产品、形成资本、提供劳动力和土地等生产要素之外,还间接地为人类带来福利,如环境保护、营养保健、教育功能等。当然不合理的农业活动则会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比如过度开垦、滥用化肥农药等。总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不是农民的私事,而是涉及公共利益的公共产品,因此补偿农民的农业劳动是全社会的责任。而中国建国后的几十年为了发展工业,政府投在农业方面的财政资金是非常有限的,仅仅是维持简单再生产,根本谈不上对农民的补偿;即使近几年加大了投入,有了一些农业补贴如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等,但相对于农业作为社会公共产品,无论是在补偿性质的认识上还是补偿的数量上都是远远不够的。   从社会制度的视角看,建国之后的中国农民,名义上是社会建设的依靠力量,实质上是被剥夺、被社会排斥的对象,并没有或者很少获得社会发展的红利。在工业化过程中,一系列具体社会制度建构了一种城乡隔离的经济社会结构状态。这是一种以户籍制度为表征,以社会福利和保障制度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价值和权力分配不平等的格局,对农民群体的排斥和歧视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制度等方面均有体现。
  重视工业尤其是重工业的城市、工业发展战略,通过多年的工农产品剪刀差拿走了几千亿元本该属于农民的农业剩余,致使本来脆弱的农业愈发脆弱。现今,国家虽在一定程度上放松了户籍制度的严格限制, 使农民可以流动进城,但从总体上看,作为农村中的青壮年群体,进城的农民(农民工)与城里人相比,其劳动报酬低,劳动环境差,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缺失,精神生活贫困, 是城市里的边缘人、“二等公民”。而没有流动出去、仍在农村从事农业的农民,很大一部分是老人妇女,他们守着小规模的土地,用世代传下来的技术,靠体力劳动维持着生活,从事着传统农业的简单再生产。
  此外,附着在户籍制度之上的就业、住房、教育、医疗、卫生、福利等待遇,使农村户籍与城镇户籍两者之间存在着实际待遇的差别。
  在经济制度方面,土地承包经营制度中农民产权主体地位并不明确,带来了一系列问题,使得农民难以维护自己的权利。在具体实践中,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侵权现象、流转后非农就业条件和社会保障不明确、农民对征地和收地的依据、内容和法定程序不知情、征地补偿标准低、征地费用分配混乱、失地农民安置不足等问题普遍存在。在农村金融制度方面,农民金融发展权受到不公正对待,农民融资成本高、风险大。再看信息获取方面,因信息不发达以及农民受教育程度低、信息意识差,直到今天,基层农民没有一个固定的、正规的渠道去了解国家政策。
  3政治学的解释
  根据现代政治理论,一个具体的政府政策过程要经过以下基本环节:利益表达,利益综合,政策制定,政策执行。一个阶层对国家政策的影响力主要取决于利益表达的力度和有效性方面。公民通过利益表达获得国家和政府的保护来增进自己的利益,如果公民缺乏利益表达意识,他们的利益就难以从政府那里得到保护和增进。
  中国几千年的封建集权统治,使得农民缺乏政治参与意识、利益表达意识和维权意识。传统农耕社会中,农民认为国家、政府至高无上是理所当然的,是自己利益的天然代表,尤其是处在社会阶层结构最底层的农民,基本上认识不到自己对政治体系和政府决策可能施加的影响或应该承担的义务,表现出明显的政治淡漠。直到今天,这种现象仍然普遍存在。这也使中国农民在政治发展权利、利益表达方面受到不公平的对待,导致农民利益边缘化。
  小农的分散、生产方式的封闭、社会交往的局限、思想观念上的保守等特征使得长期以来的农民没能形成一个庞大的、关系紧密的利益集团,组织程度低下,缺乏利益表达和利益综合的组织。直到今天,农民没有自己的组织来涉足国家、社会政策的制定,监督和约束政策的执行。在政策制定过程中没有自己的真正代表为其争取利益;当农民利益遭到侵害,缺乏强有力的代表, 即没有一个组织来切实维护他们的利益。因此,中国农民虽然人数众多,但表现出的群体力量是极微弱的,往往是社会利益分配结果的被动接受者,而很少能主动去影响社会利益的分配。二元结构中农民仍然是弱势群体,还不能平等地分享改革成果。即使有不满,常以消极形式反抗,减少投入或把有限资源投向非农产业。
  综上所述,因经济规律作用、历史文化传统、社会和政治制度等因素的综合作用使得中国农民贫、弱,没有社会地位。与发达国家农民相比较,中国农民更具贫弱性。发达国家农民, 如今已是职业农民(farmer), 而不再是身份农民(peasant)。他们大多有自己的组织,组织化程度比较高,具有较强的与市场和政府的谈判能力,以农场主的身份对农业进行集约化和高度机械化生产, 积极参与国内外农业市场竞争。而中国农民,很多仍使用着传统技术,仍是身份农民,没有组织,是国家政策的被动接受者。
  三、中国农民需要什么?
  中国农民贫、弱。要改变农民的贫、弱状况,增加其消费需求,就要了解农民需要什么,才可能为其增加消费需求创造条件。
  相对于柴米油盐、改善住房条件等基本物质生活需求,今天的农民其实更需要的是满足其增收的条件,比如掌握新的农业技术,拥有一定规模的土地,便捷有效的创收融资渠道,年富力强的农业带头人,能够与市场对接、谈判并为农民代言的强有力的组织,等等。对农民来说,他们需要的、又直接影响到他们的长期而稳定的创收能力和消费能力的应该是那些自己力所不能的方面(制度、政策、服务)。
  农民需要更多的土地。庞大的难以从农村转移出来的农民,使得适度的家庭规模经营难以普遍化。过小的农地经营规模难有收入增长的空间。
  农民需要新技术。传统农业在技术不变、要素资源配置饱和的情况下是不会有多大发展空间的。20世纪60年代美国学者舒尔茨在研究了发展中国家的农业之后就提出了改造传统农业,提出唯有现代化的农业才能成为经济发展的源泉。今天农业的发展,农民收入的提高,仅靠传统农业技术已然不够,必须依靠现代化的高新技术,比如生物技术、生态工程技术、设施农业技术、绿色环保技术等。只有大量的农业科技成果为农民所掌握和运用,才能成为现实的生产力。
  与农业新技术相联系,农民需要提高素质。各国农业对经济增长的作用的巨大差别主要取决于农民能力的差别,其次才是物质资本的差别[3]。这里农民的能力可以理解为农民素质的表现,是在体能、智能、技能、潜能等方面的自主获取资源、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并实现政治诉求的综合能力。现代农业需要具有现代观念和掌握现代科技与管理知识的现代农民,是善于接受新事物、具有独立性、大胆、敢闯敢干、懂经营、有一定农业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有现代责任意识的农民。中国农民整体上距离现代农业要求的农民还相去甚远。而且还存在人才留不住的问题。伴随着城镇化的实施,农村人口必然向城镇转移。当前,农村劳动力走不出去、留不住人才两种现象同时存在,农业劳动力结构失衡,影响农业生产、农民的收入。   农民需要真正有效的自治。这似乎与所讨论的主题——增加农民的有效需求问题偏离了。要知道,今天的农民,要长久而稳定地增加收入,需要通过自己的组织实现真正的自治,这也是农业发达国家的共同经验。也许有人会说,村民自治在农村不是已经通过村民自治组织——村委会这一形式普及了吗。其实稍作调查,我们就会发现,农村的村民自治还很不完善,公民社会发育迟缓。试问村民自治归根到底要解决什么问题、达到什么目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农村社会是熟人社会,在土地家庭承包、人人有份的情况下,许多农村面临的主要问题并非民主问题(最需要民主的是那些缺少直接人际情感联系的陌生人社会、大尺度社会),而是如何以更低的成本解决公共物品提供、应对市场的风险、增加农民收入的问题,是如何通过自我教育和谐内外部人际关系,提高人们的幸福程度、乡村和谐的问题。因此,村民自治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村民选举。相对于村民选举的民主,实实在在地在乡村内部发育公民社会,培育各种互助组织、专业合作组织、行业协会等组织,特别是类似日本农协和中国台湾农会的农民组织,联结小生产与大市场,维护农民权益,可能更有意义、更现实。
  农民需要畅通有效的融资渠道。多年来农民自身没多少本钱或资本。无论投资其他产业还是随着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而扩大土地经营规模,农民都缺少资本。改革开放以来,虽然包括农村正规金融、财政支农、农村民间金融在内的农村融资体系逐渐形成,但农村融资难问题仍很突出,农村正规金融供小于求、财政支农效率低下,农村民间融资缺乏监管,风险突出。因此,农民需要实实在在有效的融资渠道。
  农民需要社会保障。目前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还很不完善,医疗、教育、养老等问题使得他们必须对未来的消费进行预期,增加储蓄,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农民的当前消费。
  农民需要技术,需要更多的土地,需要畅通的融资渠道,需要强有力的维护自身利益的组织。这些是什么?这正说明今天的农民需要社会化服务,即社会中各种与农业相关的组织为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提供各类服务,尤其是政府的公共服务。
  社会化服务,尤其是公共服务是农民迫切需要的。今天的家庭经营与传统的家庭经营已有很大的区别。传统的家庭经营其产前、产中、产后几乎都是在封闭状态下靠生产者个人进行的,而今天的家庭经营不是单家独户的自组织行为,而是处于广泛的社会分工和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都需通过外部组织的介入,为农业生产各个环节提供必要的和有用的物质和社会条件,保证家庭经营的顺利进行。社会化服务组织使家庭经营的小生产与大市场联系起来,是家庭经营与先进的农业技术、发达的市场经济联系起来的中间环节。世界上农业发达国家都有比较健全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撑着其高效率、高档次、商品化大农业的发展。今天,身处市场经济中的中国农民也同样需要健全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尤其迫切需要公共服务。比如,有很多地方的农田水利基本设施维护保养不够,不能在抗旱排涝中有效发挥作用,直接影响到农业丰收、农民增收。这就要求政府在公共服务的投入上承担责任和义务,弥补农民自身之不愿或不能。
  四、纯农民如何增加消费需求?
  要增加纯农民的消费需求,就要增加其收入,使之有钱花,敢花钱。对此,纯农民能做什么?
  根据前面的分析,要增加农民收入,需要提高农民素质,引入新技术,需要能够自由流动使过剩的农业劳动力转移到其他产业,需要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需要正规、畅通的融资渠道,需要强有力的组织,需要社会化服务。显然,这些不是农民一己之力所能实现的,需要国家、社会、个人多层面共同努力。
  1改造传统农业,培育现代农民
  今天,处于传统向现代变迁过程中的中国农业和农民,在很大程度上仍呈现出传统的特征,同时又面临着全方位的市场化、社会化,承受着更多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农业新技术的应用受多种条件限制,只能通过增加劳动强度和更多劳动投入,使收益最大化。但农民受现有技术水平和土地规模条件的限制,增加劳动强度和更多劳动投入的可能性已经极小。因此,以传统要素为基础的农业已经达到了资源配置的极限,已无法推动农业的转型和发展。进一步改造传统农业,培育现代农民已成势所必然。
  如何改造传统农业,培育现代农民?美国学者舒尔茨在20世纪60年代的理论在今天的中国仍有指导意义。按照舒尔茨所说,传统农业是完全以农民世代使用的各种生产要素为基础的农业。传统农业的基本特征是生产要素长期没有发展。从土地到生产工具到劳动力再到生产技术都没有发生质的变化。传统农业的增长是以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大量投入为代价的,劳动生产率并没有显著提高。改造传统农业,要使农业能够得到新的生产要素,而新的生产要素又无法自动产生,需要国家投资,同时还需一定的制度安排,激励农民关注和引入新的生产要素;农民运用新的生产要素需要具备一定的能力,而这些能力需要通过教育、在职培训和提高健康水平等方式对农民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因此,人力资本投资是改造传统农业的关键和切入点。改造传统农业,实施者主要是国家,国家通过投资使农业研究人员供给农业新要素,同时通过加大教育、在职培训及提高健康保障水平来提升农民的能力,使其成为新要素的需求者接受这些要素。这意味着改造传统农业,要培育现代农民。
  结合中国的实际,提升农民的素质,培育现代农民,要开展农民教育。从今天中国农村教育的形式看,现有的对农民的教育主要包括农业厅局实施的以“绿色证书”为代表的农业职业培训、农技推广系统的技术推广和农业高校及农村职业技校等进行的学历和非学历职业教育这三部分,各自追求的目标不同,表现出农民教育体系的不协调。从今天农村教育的对象看,仅仅接受基础教育的年轻一代没有现代的农业知识和技能,能够接受中高等教育的又大多培养出来的是非农人才,考入城市并就业于城市或城镇。农村教育内容与农民素质提升、农村社会发展的矛盾尖锐。因此,要提高农民的素质,在现有基础教育的基础上,需要对农民、农村的教育投入,开展农民教育。政府应在人力资本投资中发挥主体作用,包括制定政策、提供经费、协调关系、制定标准等,并带动社会对人力资本投资。   在此方面,我们应该借鉴农业发达国家的农民教育经验,学习美国和英过等国家立法保障,政府通过颁布专门法规、设立特定机构和制定详细计划来确保农民教育与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及其连续性;借鉴法国和日本的经验,完善农业教育体系,建构由高等农业教育、中等农业职业技术教育、农民职业培训多层次组成的农业教育体系;借鉴德国和韩国的经验,政府与非政府部门合作,联合供给,共同支撑。
  在此本文更想强调的是,这里对农民的教育,不能仅仅局限于现代农业科技的教育,更应包括对农民的农业经营管理能力以及市场经济中的现代农民的独立意识、创新性、开放性的培育。既注重专业技术的传播,又注重管理和市场方面的教育,开阔农民的视野,培养农民的市场意识和管理理念。
  传统农业改造、现代农民培育的过程,也正是法国学者孟德斯鸠所说的传统农民终结的过程。提升农民的人力资本,并非一个简单的事情,可以说是一个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是一个长期的过程。这也就决定了改造传统农业是一个长期的过程。
  2发展农民自己的组织
  应该看到,即便未来农村过剩的劳动力会逐渐转移出去,但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中国农业的小规模家庭经营格局不会改变。而市场经济中的小农(家庭经营)面对市场时明显表现出几大弱点:缺乏冒险精神、缺少信息、本钱不足、缺少带头人(人才)[4],缺乏市场谈判力和竞争力。要克服这些弱点,根据国内外经验,农民合作组织是一种有效形式。合作组织既能保持农业家庭经营的效率,又能克服农业家庭经营局限性,可以有效解决小农的风险问题。而且,农业家庭经营未必不能形成农业的规模经营(判别农业的规模经营要从专业化分工、多环节联系、多要素综合的途径来实现或判别)[5]。许多国家现代农业的发展实践已证明了这一点。在合作组织内部,通过分工与合作,农户的农业生产与其他经营活动如采购、获取新技术和信息、产品的营销等分离,由合作组织统一经营与服务,由此就形成了农户生产小规模、合作社经营规模化的格局。
  发展农民自己的组织,有助于维护农民的权益。多年来农民利益边缘化的一个主要原因还在于农民没有自己的组织来参与社会政策的制定、监督和约束社会政策的执行。当农民利益遭到侵害时,缺乏强有力的代表来切实维护他们的利益。发展农民自己的组织,也为农村人才施展才华提供了活动的舞台,并培养、锻炼一大批农村人才。农民种地不赚钱,使得年轻力壮的农村劳动力逐渐转移出去,农村主体逐渐“弱化”。不可想象,缺少精壮劳动力的农业和农村未来会有什么样发展。因此,农民合作组织的发展,对于中国农民本身以及中国乡村治理、中国农业现代化乃至整个中国经济社会的转型,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3着力农业社会化服务尤其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现代农业的分工专业化、规模化、合作性要求对农业的服务必须是全方位的。因此要重视完善农业的社会化服务尤其是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公共部门、私人部门和农民合作组织自我服务三者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是农业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的共同经验。其中,公共服务应起主导作用。培育现代农民的教育,可以提高农民素质,更好地承接新的生产要素;发展农民合作组织,可以提高小农的抗风险能力和市场谈判能力。但无论对于农民还是农民合作组织来讲,都有其不愿或不能的方面,又是其发展不可或缺的,比如农田改造、疫病防控、农业新技术推广、培训农民等,需要社会化服务尤其是公共服务。而且,农业作为具有公共产品性质的产业,其多功能性、公共物品性、外部性和社会属性等特点使得社会化服务体系中公共服务要起主导作用。
  农民的合作组织可以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载体,构成市场经济中现代农业服务的重要微观基础。在自愿基础上的合作组织既可以发挥农民家庭的积极性,又可以帮农户解决一系列困难,具有农业公共服务部门和私人部门所没有的优势。合作组织的发展和服务体系建设不能只靠自发,需要政府引导和支持,并给以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农业的公共产品性质并不排斥农业服务的资源市场配置。实践中私人部门社会化服务的典型形式是“公司+农户”,公司为农民提供技术和产品销售服务。中国应着力构建政府、企业和农民组织三者互相补充的完整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4 变革一系列相关社会制度
  既然在一定的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恩格尔系数会下降、农业比重会下降、农业劳动力减少是普遍规律,那我们就应顺应规律,破除违背规律的障碍,让农村劳动力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能够自然流动、自由转移。这就必须变革一系列相关社会制度,包括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土地制度、教育制度甚至住房制度等。从制度方面为劳动力的自然流动、转移破除人为的障碍,为农民实现土地的规模经营、提高农民有支付能力的需求创造条件。当前消费户籍制度的改革,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已成为势所必然。
  常言道,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从国家、社会层面的外力介入,为农业的发展、农民的增收创造条件,这对增加农民的消费需求应该是更有效、更具长远意义的。对此,如果国家、社会政策到位,纯农民需要做的,除了自身主观上的努力之外,更多的就是配合国家、社会的政策。这应该是中国农民最擅长的。
  四、尚需进一步思考的两个关联问题
  本文主要探讨增加纯农民的消费需求问题,这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密切相关。过剩的农村劳动力能够顺利转移出去,稳定地获取高于经营农村小块土地的收入,纯农民的增收才成为可能。因此,这就有一个问题:农业中的过剩劳动力转移去向的问题。转移到哪儿?城市还是城镇?亦或在农村地域从事非农产业?
  正如学者贺雪峰所讲,过去的二十多年间,进城的农民大多并未能在城市定居下来,而只是城市的体力出售者,是过客。户籍制度、各种限制政策固然是重要原因,而在产业结构方面,在全球化的背景下,中国低端的、低利润的产业结构使中国的产业无法为进城农民提供足够在城市安居的收入,相反,进城的农民大多依托农村老家来完成劳动力再生产,赡养老人、抚育子女,其在城市所获得的收入仅可在农村维持相对体面的生活。   这就使得我们必须反思我们的城市化应该如何进行、靠什么来吸纳农村转移出来的劳动力的问题。即使是户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二元的城乡社会制度破除了,低端的、低利润的产业仍无法为进城农民提供足够在城市安居的收入。而中高端的、利润较高的产业往往又是对劳动力素质要求较高、资本和技术密集型而非劳动密集型的产业。
  显然,无论转移到什么地域,城市,城镇,亦或叫做城镇化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出来从事非农产业,这是确定的趋势。那就意味着相应的非农产业必须有一定的发展能够吸纳农村转移出来的劳动力。纯农民收入的增加、农村的发展必然是伴随着这样的非农产业的发展过程。这应该是一个相对自然的、非人为推进的过程。希望在这一进程中赋予农民更多的权利,使其随心所往,自主选择。也就是说,相信农民的理性选择。
  另一个相关的问题是,以更高层次的技术和设备改造传统农业,伴随着农业投资的增加、新技术的广泛使用,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市场对农产品的需求增长速度慢于对二三产业产品需求增长的速度,会否带来农产品市场价格的下降,农民出现增产不增收的现象?这可能就牵涉到现代农业的发展目标定位问题。现代农业的发展目标是什么?显然不只是是增加产量、提高效率,更要兼顾其社会性、可持续性。这就需要进一步探讨现代农业科技与农业传统文化资源关系的互补、协调问题。在市场化的大潮下,开掘传统文化资源,发挥乡土知识的调节功能被忽略了。我们同样需要反思现代农业文化的和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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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韩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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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金融危机后,各国政府与国际组织开始研究商业银行顺周期性的矫正。现有研究表明,资本监管下会计准则对顺周期性具有强化作用。巴塞尔委员会与IASB分别提出了逆周期资本缓冲与预期损失模型,但是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顺周期性问题。其本质在于会计准则与金融监管目标存在内在差异性,会计准则强调“如实”,旨在及时反映经济的真实波动;金融监管强调“审慎”,旨在熨平可以预见的经济波动。因此,只有会计准则与监管规定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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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基于2014年“大学毕业生就业质量与政策研究”的调研数据,运用有序Probit回归考察工作特征对大学毕业生工作者健康的影响。研究发现,就业给中国大学毕业生工作者健康带来积极影响的比率低于消极影响的比率;收入越高的女性其健康状况越差,为此高收入女性工作者要特别注重提高自身健康水平;工作时间和工作安全风险对健康有显著的负向影响,而工作控制、组织公正和工作意义对健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上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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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加速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背景下,通过农场投资机制的创新能够从根本上解决制约农业发展的诸多问题。本文设计出一个相对具体的农场投资机制,即现代农场投资机制。现代农场投资机制基于微观组织结构创新,具有现实可操作性,并为人力资本投资和研发进入农业系统提供了清晰的路径。此外,由现代农场投资机制可以得出一个全新的农业发展模式(微观组织结构创新—农场投资机制创新—农业内生增长),为农业现代化提供了新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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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的逐步推进和日益加剧的环境约束,对农业产业结构优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也将焦点集中于发展环境友好型的生态农业。休闲农业作为一种新型的生态农业形态,有助于破解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促进就地城镇化、加速农业现代化进程和推动产业升级等问题。同时,政府的经济、社会和文化职能要求其依靠相关政策工具对休闲农业产业化进行必要适度的宏观干预,并对政府路径进行重新选择。本文主要研究了大陆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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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创新社会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必须重视社区社会组织这一基层社会治理载体。本文以大连市甘井子区社区社会组织为例进行研究,发现社区社会组织具有补充政府公共服务、提供社区政治参与平台、提高社区组织化程度、化解社区矛盾冲突、增强社区凝聚力和培育新型市民等功能,同时也面临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待发展、参与机制有待完善、公共服务能力欠佳、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和居民参与热情不足等困境,为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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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依法有序推进外来农民工逐步市民化并与市民享有平等合法权益,是当前我国城乡一体化所面临的一个重大现实课题。本文以大连外来农民工为例,采用外来农民工个体访谈和问卷的调研方式,对比大连外来农民工与大连市民的公平权益反差问题,对外来农民工市民化的平等权益问题进行研究并给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外来农民工;市民化;权益  中图分类号:F29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096(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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