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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三)存货 存货是企业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会计制度》第二十条对存货核算的原则和方法作了明确而详细的规定,与原来的行业会计制度相比,其发生变化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企业接受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存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存货的核算。《企业会计制度》结合修订后的债务重组准则的有关内容,规定企业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方式取得的存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