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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封建社会》中,布洛赫系统地贯彻了他在《论欧洲社会的历史比较》一文中所阐述的比较史学理论的主旨。他把对封建制度的理解建立在对一个特定的历史空间(即处于穆斯林、拜占庭和斯拉夫三大集团包围中的罗马-日耳曼社会)和一个特定的历史时间(9世纪中叶到13世纪前几十年)的历史现象所作的一系列比较研究的基础之上,从而获得了考察封建制度的差异性和共同性的宽广视野,展现了封建制度在欧洲社会中呈现的普遍特征和区域的独特性。这样的理性认识不仅有助于我们对其封建主义认识的深化,而且为中世纪史的研究打开了一个新的局面。尤其是他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