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对待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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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新一轮司法改革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中。在充满期待的同时我们也认为必须认真对待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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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6日至27日上午,由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主办,吉林大学法学院、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承办,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东北师范大学政法学院、长春理工大学法学院协办的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17年年会在吉林大学隆重召开。
2017年9月23日,由吉林大学法学院、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共同主办的“多元视角下的司法理论与诉讼制度”学术研讨会在吉林大学召开。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吉林大学、复旦大学、山东大学、辽宁大学、沈阳师范大学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三十余名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研讨。
2017年10月14日至15日上午,由吉林大学法学院承办,《当代法学》杂志社、《行政法学研究》杂志社、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共同主办的第十二届全国公法学博士生论坛在吉林大学召开,来自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浙江大学、山东大学等15所高校的Ⅻ余位博士研究生和20多位专家学者围绕“全面深化改革背景下的公法解释与适用”这一会议主题展开了热烈讨论。
2017年9月16日至17日,由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吉林大学理论法学研究中心、复旦大学研究生院、复旦大学法学院、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华东基地联合主办的第十三届“全国法学理论博士生论坛”在上海顺利召开。
2017年10月9日,“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2017年年会暨法学期刊引领与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研讨会”在暨南大学举行。、本次会议由中国法学会法学期刊研究会主办,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承办,北大法律信息网(北大法宝)、中国知网和《法治社会》杂志社协办。
8月召开的全国律师工作会议,是首次经党中央批准,并由“两高两部”联合召开的,规格之高、影响之大前所未有。特别是中国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同志的讲话高屋建瓴,思想深刻,内涵丰富,为律师制度明确定位,为律师事业发展指明方向。律师界倍感振奋,反响强烈,社会公众广泛热议,纷纷点赞。对于法学界而言。也预示着律师制度及其相关理论的研究将成为“显学”,律师学发展和繁荣的春天已经到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中国法治建设和法治发展的新理论。进一步厘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发展与中国法治建设实践的关系。用中国法治建设实践去推动法治理论发展,用法治理论去引领中国法治建设实践,意义尤为重大。中国正在全面开展的法治建设实践则是法治理论发展的动力。中国法治理论发展的实践动力系统包括法治实践主体系统、法治实践活动系统、法治实践环境系统、法治实践资源系统。以上四大系统的合力.乃是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发展强劲的动力源泉。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为《决定》)提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这既是借鉴世界发达国家法治文明成果的正确选择,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更是立足中国基本国情的创新方略,是我们党和国家治国理政理念和技术的升华。
无论最初是为了“以法治国”还是“以法强国”,在近代列强铁蹄的践踏与富强的诱惑下,中国法治转型与法治建设已经走过了一个多世纪。经过二战后西方的价值与制度输出以及第三世界国家国家建设的客观需要,“法律发展”愈益成为中国学界所关注的问题。20世纪末期,在华盛顿共识的激励和经济/资本全球化裹挟下,“法治复兴”运动如火如荼。
正如中国的法制现代化是由国家推进的,中国的法学很大程度上是在与政治的互动中发展起来的。2013年中国法学的发展,因中共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而展现了其卓著的智识贡献,同时也扩充了其知识体系、拓展了其理论增长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