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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发布(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2]74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06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车辆补贴范围及补贴标准公告如下:2006年报废的车辆补贴范围为:2006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报废、拆解的.注册登记日期在1997年1月1日-1999年12月31日期间且使用年限在7-9年之间的下列车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