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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对于时事新闻不予以著作权保护。而对于包含创造性劳动的新闻作品,则应予以保护。在新闻传播中,剽窃他人新闻作品的行为,使用不正当发行手段,传播"有偿新闻"等,不仅侵犯了他人新闻作品的著作权,而且还对同行业的新闻媒体构成了不正当竞争。美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新闻报道予以较为全面的保护,值得我们借鉴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