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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国内法学界考察一个地区或国家的法治水平基本是基于一种学理的抽象推断,缺乏实证分析,也就缺乏说服力及实际指导力:而国际上对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测度方法也存在缺陷。运用系统工程中的系统评价方法.构建一套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评价的量化方法.并以此分别测算了广东与香港两地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总体分值及主要影响因素的得分,发现在立法上,广东与香港两地的得分差距不大;在执法司法上,两地的差距就较大:而两地差距最大的是公众的法制意识。结论:立法是法治建设中最容易的;而包括司法、执法、守法在内的普遍法制意识是法治建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