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湖南从2008年开始“一事一议”政策的试点工作,经过近四年的发展,“一事一议“制度有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一事一议”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作为新生事物,不能简单地否定它,关键是要正确地认识它,并采取相应的对策加以规范和完善。
关键词:一事一议;成效;存在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1
一、“一事一议”制度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调动了群众发展农村公益事业的积极性.。“一事一议”实行村民民主管理,将过去“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改变为“自下而上”。广大群众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就建设本村(组)集体公益事业达成共识,形成舆论压力,调动群众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集群体之力,办群体之事。通过采取“一事一议”形式筹资筹劳,解决了农民群众最关注、最期盼、最现实的问题,让农民群众从中得到了实惠,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积极性。
(二)推近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一事一议”年年有项目,年年有成果,群众能监督,干部有责任。广大干部尤其是农村基层干部带头示范,以身作则,和农民群众吃在一起,干在一起,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党的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基层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明显提高。通过村民事,大家理,既能促进村级民主,又能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自主筹资投劳参与公益事业建设,更增强了农民群众自我发展、建设家园的积极性。
(三)完善了公益事业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过去,办公益事业仅限于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由群众筹资,没有村级积累收入,没有社会赞助,通过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财政资金示范带动作用,调动了各方面积极性,带动了社会投资,吸引了大量社会资金投入。
二、“一事一议”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上的误区
村民与村干部认识不统一。在农村中普遍存在重视不够、形式不多、力度不大的现象,致使外出务工人员、居住偏远的农户、年老体弱的农民了解、参与率较低。其中有一部分农民错误的认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公益事业是各级政府应该为农民做的事情,而税费改革后,只是换了一个提法叫“一事一议”,农民负担仍然存在,实质是农民出钱。有的干部走不出以前的传统观念,习惯于个人独裁,观念落后于群众发展愿望;而有些干部则由于没有报酬,怕麻烦,思想觉悟不高,不愿深入群众进行引导,造成部分村有事不议;有的村级班子战斗力不强,在群众中没有威信和凝聚力,得不到大多数群众的支持而无法实施,影响了农村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实际操作上的难区
1.议事规范操作难。按政策规定,一事一议项目必须有预算、方案、有村民开会通过记录、签名册等。方案实施前必须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乡人民政府审批,后报县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备案。但在实际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立项材料不全,没有报批和备案;大部分村组在一事一议项目建设中,其筹资筹劳都要超过规定标准,成了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乡人民政府审批时的难题。
2.召集会议决议事项难。多年来,农民忙于生计多数青壮年农民去外地务工,留在家中务农的往往是没有议事能力和经济能力的人。同时由于认识水平参差不齐,有的本位主义思想严重,对自己或本片、本组有利的就举手同意;反之对自己无利,特别是对自己利益有触动时,就信口开河大发牢骚。在存在众口难调的情况下就很难达成共识形成最后决议。
三、促进“一事一议”制度建设的建议
(一)深入宣传,引导思想观念的转变
由于当前认识水平的参差不齐,各级政府要通过各种渠道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制度进行认真宣传,使这一惠民政策深入人心,让农民积极参与“一事一议”全过程,逐步形成全体村民都来关心本村公益事业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基层干部培训指导,积极适应税费改革后的形势,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转换工作思路,改革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方法,明确工作重点和中心,真正使乡村干部从“等、靠、要”思想意识中走出来,带领群众发展经济,致富奔小康。坚持走群众路线,实事求是,深入调查了解,制定切合实际的方案,充分照顾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充分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
(二)坚持议事程序,规范操作
在一事一议民主决议前,必须明确议事规程和制度。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相关政策,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项目议定、村民表决、筹资筹劳和奖补资金、项目预决算等都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要始终坚持“量力而行、群众受益、事前预算、上限控制、有事则议、无事不议、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原
则,明确议事范围,严格议事程序,及时上报材料,保证政策的有效落实。同时加强监督管理县减负办、乡镇政府和各级农经站要履行好监管职责,做好事前引导、事中指导、事后审计,保证“一事一议”制度执行中的公开透明,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顺利推行“一事一议”制度,推动新农村建设。
(三)创新激励机制
本着取之于村民、用之于村民的原则,对兴办本村公益性事业的劳、资缺口,以各级政府为主体,建立激励机制,动员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家、社会名流、先富起来的个人以及所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投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或以捐款、捐物等捐赠方式兴办村级公益事业。同时正确引导村民和集体投入,村域经济转型发展状况决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通过采取财政奖补等措施,推进村域经济转型,扶持村级经济发展,提高村集体自我发展和建设公益事业的能力。
(四)加强财务监督管理,确保资金用到实处
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督管理,确保筹集资金劳务全部纳入账内核算;认真开展村务公开,增强村级财务透明度;坚持村内重大建设项目事前、事中、事后跟踪审计监督,杜绝只收钱不办事、平调、挪用“一事一议”筹集资金、劳务行为的发生,增加农民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信心,调动农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李洪祥,黄相林.对村级“一事一议”制度的思考.
[2]郑庆祥.农村“一事一议”存在的问题分析与建议.
关键词:一事一议;成效;存在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3)08-0-01
一、“一事一议”制度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调动了群众发展农村公益事业的积极性.。“一事一议”实行村民民主管理,将过去“自上而下”的决策机制改变为“自下而上”。广大群众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就建设本村(组)集体公益事业达成共识,形成舆论压力,调动群众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集群体之力,办群体之事。通过采取“一事一议”形式筹资筹劳,解决了农民群众最关注、最期盼、最现实的问题,让农民群众从中得到了实惠,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群众的积极性。
(二)推近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一事一议”年年有项目,年年有成果,群众能监督,干部有责任。广大干部尤其是农村基层干部带头示范,以身作则,和农民群众吃在一起,干在一起,扎扎实实为群众办实事,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党的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显著增强,基层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明显提高。通过村民事,大家理,既能促进村级民主,又能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自主筹资投劳参与公益事业建设,更增强了农民群众自我发展、建设家园的积极性。
(三)完善了公益事业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过去,办公益事业仅限于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由群众筹资,没有村级积累收入,没有社会赞助,通过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财政资金示范带动作用,调动了各方面积极性,带动了社会投资,吸引了大量社会资金投入。
二、“一事一议”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上的误区
村民与村干部认识不统一。在农村中普遍存在重视不够、形式不多、力度不大的现象,致使外出务工人员、居住偏远的农户、年老体弱的农民了解、参与率较低。其中有一部分农民错误的认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公益事业是各级政府应该为农民做的事情,而税费改革后,只是换了一个提法叫“一事一议”,农民负担仍然存在,实质是农民出钱。有的干部走不出以前的传统观念,习惯于个人独裁,观念落后于群众发展愿望;而有些干部则由于没有报酬,怕麻烦,思想觉悟不高,不愿深入群众进行引导,造成部分村有事不议;有的村级班子战斗力不强,在群众中没有威信和凝聚力,得不到大多数群众的支持而无法实施,影响了农村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实际操作上的难区
1.议事规范操作难。按政策规定,一事一议项目必须有预算、方案、有村民开会通过记录、签名册等。方案实施前必须报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乡人民政府审批,后报县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备案。但在实际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立项材料不全,没有报批和备案;大部分村组在一事一议项目建设中,其筹资筹劳都要超过规定标准,成了乡镇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乡人民政府审批时的难题。
2.召集会议决议事项难。多年来,农民忙于生计多数青壮年农民去外地务工,留在家中务农的往往是没有议事能力和经济能力的人。同时由于认识水平参差不齐,有的本位主义思想严重,对自己或本片、本组有利的就举手同意;反之对自己无利,特别是对自己利益有触动时,就信口开河大发牢骚。在存在众口难调的情况下就很难达成共识形成最后决议。
三、促进“一事一议”制度建设的建议
(一)深入宣传,引导思想观念的转变
由于当前认识水平的参差不齐,各级政府要通过各种渠道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制度进行认真宣传,使这一惠民政策深入人心,让农民积极参与“一事一议”全过程,逐步形成全体村民都来关心本村公益事业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基层干部培训指导,积极适应税费改革后的形势,认真研究新形势下农村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转换工作思路,改革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方法,明确工作重点和中心,真正使乡村干部从“等、靠、要”思想意识中走出来,带领群众发展经济,致富奔小康。坚持走群众路线,实事求是,深入调查了解,制定切合实际的方案,充分照顾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充分尊重农民的民主权利。
(二)坚持议事程序,规范操作
在一事一议民主决议前,必须明确议事规程和制度。严格执行一事一议相关政策,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项目议定、村民表决、筹资筹劳和奖补资金、项目预决算等都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要始终坚持“量力而行、群众受益、事前预算、上限控制、有事则议、无事不议、民主决策、民主管理”的原
则,明确议事范围,严格议事程序,及时上报材料,保证政策的有效落实。同时加强监督管理县减负办、乡镇政府和各级农经站要履行好监管职责,做好事前引导、事中指导、事后审计,保证“一事一议”制度执行中的公开透明,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防止农民负担反弹,顺利推行“一事一议”制度,推动新农村建设。
(三)创新激励机制
本着取之于村民、用之于村民的原则,对兴办本村公益性事业的劳、资缺口,以各级政府为主体,建立激励机制,动员和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家、社会名流、先富起来的个人以及所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投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或以捐款、捐物等捐赠方式兴办村级公益事业。同时正确引导村民和集体投入,村域经济转型发展状况决定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通过采取财政奖补等措施,推进村域经济转型,扶持村级经济发展,提高村集体自我发展和建设公益事业的能力。
(四)加强财务监督管理,确保资金用到实处
加强“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督管理,确保筹集资金劳务全部纳入账内核算;认真开展村务公开,增强村级财务透明度;坚持村内重大建设项目事前、事中、事后跟踪审计监督,杜绝只收钱不办事、平调、挪用“一事一议”筹集资金、劳务行为的发生,增加农民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信心,调动农民通过“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
参考文献:
[1]李洪祥,黄相林.对村级“一事一议”制度的思考.
[2]郑庆祥.农村“一事一议”存在的问题分析与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