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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作者爱德华·伯曼来自英国,作为一个跨国公司的董事。在中国已生活了3年。由于他的国籍和风度,很自然地被很多人认为是英国绅士的代表。在人们的印象中,好像稍有教养的英国男士就肯定是一位绅士。这种印象可能主要来自于像简·奥斯汀的《傲慢与偏见》之类的小说。正是这些激发了作者的好奇心。要去探讨中国人心目中的“绅士”的涵义,以及它与在中国日渐风行的赛马、高尔夫之类绅士运动的联系。
随着近年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知识型、服务型社会的逐步形成,开始出现一个以企业家、商人、律师等人士为主体的中产阶层,并大有引领社会发展之势。但是,我们发现这些富起来的中国人在寻找新的生活方式时,对于传统文明继承很少,而对西方文明接纳更多,而且这种接纳与吸收又多停留在形式模仿上。所以,在当今中国的新富阶层中存在不少习俗甚至是恶习。很多新富精神空虚、放纵无度。他们的标志就是大腹便便、或是拥有名车豪宅。正如书中所写的一幕:“一位美国红酒进口商曾向一伙在卡拉oK酒吧的中国商人送去了12瓶昂贵的拉菲堡红酒。只见他们一一打开酒瓶,将酒倒进12只大杯,掺上雪碧,加上了一些西瓜片等,更为糟糕的是,他们喝红酒时动辄‘干杯’的习惯:他们将这些美酒一股脑儿灌下,就好像把它们倒掉一样,这真是一件荒唐的事情!”
在读到这本书之前,我也和大多数读者一样,只是知道作为一个绅士的典型特征,比如言行举止、餐饮习惯、休闲活动、运动形式、时尚观念、社交活动等。但更多的人不知道的是:英国绅士阶层的形成,有极其深厚的文化积淀和相应的价值体系做支撑,我们不能只看到英国绅士外在的彬彬有礼、坚定沉着。绅士的高贵,其实在于他们对待财富的态度以及服务公众的道德意识。也就是说,虽然一位企业家或成功的经理人可以通过工作赚钱,也可以与家人一起分享自己创造的财富,但是,在找到适当途径回馈社会之前,他还算不上是一位绅士。可以说,绅士需要财富,财富却造就不了绅士。
通读本书,我们可以了解绅士的准确概念,正确把握绅士与绅士风度的深刻内涵;了解今天中国新兴中产阶层的兴起;了解当今中国社会中绅士精神在某些方面是否依然有用。通过作者给当今中国的中产阶层或即将迈入这个阶层的人们所提的具体建议,相信一定会激发广大读者对绅士文化的好奇心。促使真正的“绅士阶层”能够在中国兴起。这是作者写作本书的初衷,相信也是广大中国读者的愿望。
随着近年中国经济的发展和知识型、服务型社会的逐步形成,开始出现一个以企业家、商人、律师等人士为主体的中产阶层,并大有引领社会发展之势。但是,我们发现这些富起来的中国人在寻找新的生活方式时,对于传统文明继承很少,而对西方文明接纳更多,而且这种接纳与吸收又多停留在形式模仿上。所以,在当今中国的新富阶层中存在不少习俗甚至是恶习。很多新富精神空虚、放纵无度。他们的标志就是大腹便便、或是拥有名车豪宅。正如书中所写的一幕:“一位美国红酒进口商曾向一伙在卡拉oK酒吧的中国商人送去了12瓶昂贵的拉菲堡红酒。只见他们一一打开酒瓶,将酒倒进12只大杯,掺上雪碧,加上了一些西瓜片等,更为糟糕的是,他们喝红酒时动辄‘干杯’的习惯:他们将这些美酒一股脑儿灌下,就好像把它们倒掉一样,这真是一件荒唐的事情!”
在读到这本书之前,我也和大多数读者一样,只是知道作为一个绅士的典型特征,比如言行举止、餐饮习惯、休闲活动、运动形式、时尚观念、社交活动等。但更多的人不知道的是:英国绅士阶层的形成,有极其深厚的文化积淀和相应的价值体系做支撑,我们不能只看到英国绅士外在的彬彬有礼、坚定沉着。绅士的高贵,其实在于他们对待财富的态度以及服务公众的道德意识。也就是说,虽然一位企业家或成功的经理人可以通过工作赚钱,也可以与家人一起分享自己创造的财富,但是,在找到适当途径回馈社会之前,他还算不上是一位绅士。可以说,绅士需要财富,财富却造就不了绅士。
通读本书,我们可以了解绅士的准确概念,正确把握绅士与绅士风度的深刻内涵;了解今天中国新兴中产阶层的兴起;了解当今中国社会中绅士精神在某些方面是否依然有用。通过作者给当今中国的中产阶层或即将迈入这个阶层的人们所提的具体建议,相信一定会激发广大读者对绅士文化的好奇心。促使真正的“绅士阶层”能够在中国兴起。这是作者写作本书的初衷,相信也是广大中国读者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