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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以为,陈老师的纠结是由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引起的。
一、缺乏求同存异的沟通意识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指出:班主任要善于与其他任课老师沟通。但是,我们会发现,在实际工作中,善于和任课老师沟通的班主任是不多的。案例中,班主任和任课老师之间没有敞开心扉沟通,更没有设身处地站在对方的立场看问题。班主任认为:“你不能把学生天天关在教室里看书,还要给时间让他们开展室内活动和室外活动。”我觉得班主任说这样的话其实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到底是哪方面的原因,班主任没有言明,陈老师也无心细问,接着便表明了自己的想法:“学生看书刚上了路,这么一来,有棋下,有球打,还会有谁去看书呢?”也许是陈老师叙述时有所省略,在案例中我们看到的是班主任和陈老师的沟通就到此为止了。在沟通过程中,两人均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但想法有冲突。面对出现的矛盾和冲突,两人没有继续深入交流,尝试解决。很遗憾,这次的沟通,有“沟”没“通”,这样的沟通是无效的。
在沟通无效的情况下,两位老师均擅自做了调整。班主任规定:两天看书,三天活动。陈老师规定:四天看书,一天活动。学生接受了班主任的规定,不支持陈老师的安排,最终陈老师“败下阵来”,心里很不是滋味,于是撕了阅读蹦级表,写了这篇案例聊表心中的不快。
案例中,陈老师从自己的角度出发,着重表达了自己在整个过程中的感受。那么站在班主任的角度,她的心中会不会也有不快呢?她会不会也觉得自己遇到了一位固执难缠的任课老师呢?如果一开始,两位老师都能抱着求同存异、解决问题的平和心态,她们之间的沟通就会“水到渠成”,也就不会有后面的纠结了。
二、缺乏遇事灵活应变的意识
“去年过年安排买书的事,有很多家长都说是因为去年买的书都没有看,所以今年才不买的,如果我们再不安排他们看书,以后五年级、六年级让他们买书,家长就更不支持了。”从陈老师的话中,我深深体会到这是一位非常尽心尽责的语文老师。但窃以为陈老师的做法有点固执,缺乏那么一点灵活性。学生的阅读能力和兴趣爱好各不相同,半个小时的看书时间,有的学生看得津津有味;有的学生如坐针毡,他们对书上的内容毫无兴趣,但是迫于老师的硬性规定,不得不装模作样地坐在那里,试问这样的“半小时”又有什么意义呢?
为什么不绕过“中午半小时的看书时间不能保证”这个问题呢?正所谓“山不过来,我就过去”。因为,除了每天在校看书半小时,还有很多培养学生良好阅读习惯的途径。其实,培养孩子的阅读习惯家长也有责任,很有必要让他们参与进来。我在一所农民工子弟学校工作,家长没什么文化,也没时间关照孩子的学习,我就去和家长耐心地沟通交流:关于孩子的在校情况,关于孩子的阅读现状,关于阅读对一个人成长和发展的重要性……我发现,其实争取家长的支持也不难:家长文化水平不高,但可以听孩子读书;家长舍不得买书,但可以带孩子去书店看书;家长不会用意味深长的话语鼓励孩子,但可以在孩子认真看书时竖个大拇指……
我们班学生数学成绩偏弱,数学老师会利用中午的时间给部分学生查漏补缺。作为班主任,遇上这样认真负责的数学老师我觉得很幸福,她愿意无偿为学生补课,我又有什么理由不支持呢?因此,我们班没有固定的读书时间,但会定期交流全班共读的书。至于其他的书,学生看完一本书,需要回答关于这本书的五个问题,只要五个问题都答对,就可以获得“小书虫”奖章一个。
有时候遇到问题,不妨换个方向思考,也许绕过去就能化问题为契机,心中的“纠结”也就迎刃而解了。
三、缺乏学生主体意识
从本案例的叙述中,不难窥见两位老师的强势以及对学生主体地位的忽视。从始至终学生没有一点点的主动权,学生的内心感受和需求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陈老师说:“学生看书刚上了路,这么一来,有棋下,有球打,还会有谁去看书呢?”这说明,中午看书半小时学生也不是特别乐意的,相比较而言,他们更喜欢下棋打球等活动。但是学生的这些需求对老师而言是没有考虑价值的。学生更像是提线木偶,语文老师提一根线,班主任提一根线,一会儿那头被提起,一会儿这端被按下。我们相信,不管是班主任还是任课老师,出发点都是为学生好,但是作为班级主体的学生有权做出自己的选择。案例中的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出现矛盾时,可以尝试把问题抛给学生:“同学们,良好的阅读习惯很重要,语文老师希望每天中午安排半小时看书,但是健康的体魄同样重要,活动锻炼也很有必要。我们一起来商量一下,看看有没有两全其美的办法,既能让同学们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又能确保必要的活动时间。”学生的主体作用不可小觑,他们才是看书和活动的主体,他们有切身的感受,他们更有发言权。相信在老师的适当引导下,权衡各方利弊后,学生能讨论出合适的方案。而且学生自己讨论出来的方案,他们也更愿意去遵守执行。这样一来,两位老师间的矛盾化解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师生关系也更和谐了,何乐而不为呢?
一、缺乏求同存异的沟通意识
《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指出:班主任要善于与其他任课老师沟通。但是,我们会发现,在实际工作中,善于和任课老师沟通的班主任是不多的。案例中,班主任和任课老师之间没有敞开心扉沟通,更没有设身处地站在对方的立场看问题。班主任认为:“你不能把学生天天关在教室里看书,还要给时间让他们开展室内活动和室外活动。”我觉得班主任说这样的话其实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到底是哪方面的原因,班主任没有言明,陈老师也无心细问,接着便表明了自己的想法:“学生看书刚上了路,这么一来,有棋下,有球打,还会有谁去看书呢?”也许是陈老师叙述时有所省略,在案例中我们看到的是班主任和陈老师的沟通就到此为止了。在沟通过程中,两人均提出了自己的想法,但想法有冲突。面对出现的矛盾和冲突,两人没有继续深入交流,尝试解决。很遗憾,这次的沟通,有“沟”没“通”,这样的沟通是无效的。
在沟通无效的情况下,两位老师均擅自做了调整。班主任规定:两天看书,三天活动。陈老师规定:四天看书,一天活动。学生接受了班主任的规定,不支持陈老师的安排,最终陈老师“败下阵来”,心里很不是滋味,于是撕了阅读蹦级表,写了这篇案例聊表心中的不快。
案例中,陈老师从自己的角度出发,着重表达了自己在整个过程中的感受。那么站在班主任的角度,她的心中会不会也有不快呢?她会不会也觉得自己遇到了一位固执难缠的任课老师呢?如果一开始,两位老师都能抱着求同存异、解决问题的平和心态,她们之间的沟通就会“水到渠成”,也就不会有后面的纠结了。
二、缺乏遇事灵活应变的意识
“去年过年安排买书的事,有很多家长都说是因为去年买的书都没有看,所以今年才不买的,如果我们再不安排他们看书,以后五年级、六年级让他们买书,家长就更不支持了。”从陈老师的话中,我深深体会到这是一位非常尽心尽责的语文老师。但窃以为陈老师的做法有点固执,缺乏那么一点灵活性。学生的阅读能力和兴趣爱好各不相同,半个小时的看书时间,有的学生看得津津有味;有的学生如坐针毡,他们对书上的内容毫无兴趣,但是迫于老师的硬性规定,不得不装模作样地坐在那里,试问这样的“半小时”又有什么意义呢?
为什么不绕过“中午半小时的看书时间不能保证”这个问题呢?正所谓“山不过来,我就过去”。因为,除了每天在校看书半小时,还有很多培养学生良好阅读习惯的途径。其实,培养孩子的阅读习惯家长也有责任,很有必要让他们参与进来。我在一所农民工子弟学校工作,家长没什么文化,也没时间关照孩子的学习,我就去和家长耐心地沟通交流:关于孩子的在校情况,关于孩子的阅读现状,关于阅读对一个人成长和发展的重要性……我发现,其实争取家长的支持也不难:家长文化水平不高,但可以听孩子读书;家长舍不得买书,但可以带孩子去书店看书;家长不会用意味深长的话语鼓励孩子,但可以在孩子认真看书时竖个大拇指……
我们班学生数学成绩偏弱,数学老师会利用中午的时间给部分学生查漏补缺。作为班主任,遇上这样认真负责的数学老师我觉得很幸福,她愿意无偿为学生补课,我又有什么理由不支持呢?因此,我们班没有固定的读书时间,但会定期交流全班共读的书。至于其他的书,学生看完一本书,需要回答关于这本书的五个问题,只要五个问题都答对,就可以获得“小书虫”奖章一个。
有时候遇到问题,不妨换个方向思考,也许绕过去就能化问题为契机,心中的“纠结”也就迎刃而解了。
三、缺乏学生主体意识
从本案例的叙述中,不难窥见两位老师的强势以及对学生主体地位的忽视。从始至终学生没有一点点的主动权,学生的内心感受和需求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陈老师说:“学生看书刚上了路,这么一来,有棋下,有球打,还会有谁去看书呢?”这说明,中午看书半小时学生也不是特别乐意的,相比较而言,他们更喜欢下棋打球等活动。但是学生的这些需求对老师而言是没有考虑价值的。学生更像是提线木偶,语文老师提一根线,班主任提一根线,一会儿那头被提起,一会儿这端被按下。我们相信,不管是班主任还是任课老师,出发点都是为学生好,但是作为班级主体的学生有权做出自己的选择。案例中的班主任和任课老师出现矛盾时,可以尝试把问题抛给学生:“同学们,良好的阅读习惯很重要,语文老师希望每天中午安排半小时看书,但是健康的体魄同样重要,活动锻炼也很有必要。我们一起来商量一下,看看有没有两全其美的办法,既能让同学们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又能确保必要的活动时间。”学生的主体作用不可小觑,他们才是看书和活动的主体,他们有切身的感受,他们更有发言权。相信在老师的适当引导下,权衡各方利弊后,学生能讨论出合适的方案。而且学生自己讨论出来的方案,他们也更愿意去遵守执行。这样一来,两位老师间的矛盾化解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师生关系也更和谐了,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