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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的 探究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注射液联合利巴韦林治疗慢性丙肝的临床效果。 方法 选择2016年6月~2017年7月期间我院收治的50例慢性丙肝患者,依据入院先后顺序平均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25例。对照组治疗药物选择利巴韦林,观察组治疗药物为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注射液联合利巴韦林,对比两组患者的临床治疗效果。 结果 ①观察组患者EVR、ETVR和SVR比例均高于对照组患者,NR比例低于对照组患者,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②两组患者治疗前AST和ALT水平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患者治疗后AST和ALT水平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结论 慢性丙肝患者采用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注射液联合利巴韦林进行治疗疗效确切,安全性良好,可将其进行临床推广。
[关键词] 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利巴韦林;慢性丙肝
慢性丙型肝炎通常是由于急性丙型病毒肝炎感染产生,属于慢性感染疾病。如果患者错失最佳治疗时机,会发展为肝硬化或者肝癌等相关疾病,对患者的生命健康产生严重威胁,为此需要及时诊断和及时治疗,以免病情出现恶化[1]。国外研究以及相关指南推荐治疗药物为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注射液和利巴韦林药物,我院采用联合用药后获取了显著的疗效,此次研究主要探究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注射液联合利巴韦林治疗慢性丙肝的临床效果,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16年6月~2017年7月期间于我院收治的50例慢性丙肝患者,依据入院先后顺序分为观察组及对照组,每组25例。对照组男16例,女9例,年龄35~70岁,平均(52.81±3.93)岁,病程2~6年,平均(3.44±0.46)年;观察组男18例,女7例,年龄34~72岁,平均(55.57±3.26),病程1~6年,平均(3.54±0.45)年,两组患者的基线资料比较,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纳入标准和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患者中性粒细胞在2.0×109/L,PLT在80.0×109/L以上,总胆红素在17.1 mmol/L以上。排除标准:排除妊娠和哺乳期妇女;6个月内进行免疫抑制治疗患者;排除患有失代偿性肝硬化患者。
1.3 方法
对照组患者治疗药物选择利巴韦林(齐鲁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19993274,规格0.1 g),依据患者体重计算,每次服用800~1000 μg,每日服用2次,持续治疗时间为6个月。观察组患者治疗药物为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注射液(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J20120074,135 μg/0.5 mL/支)联合利巴韦林,利巴韦林用法用量同对照组。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采用皮下注射以及肌肉注射方法,每周使用剂量为180 μg,持续治疗30 d后,调整用药方案,每周3次,而后持续治疗4个月。
1.4 观察指标[2]
两组患者治疗12周、24周、48周时检测血清HCV-RNA水平以及HCV抗体,具体内容为抽取患者清晨空腹静脉血5 mL,每分钟进行3500 r离心,离心时间为10 min,放置-30℃低温箱中检测,比较两组患者治疗前后的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水平;最后对比两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即失眠、降低血小板水平和降低白细胞数目。
1.5 療效评价标准[3]
早期病毒学应答:患者治疗12周后,HCV-RNA检测结果为阴性;治疗结束时病毒学应答:完成治疗后检测血清HCV-RNA,结果呈现阴性;持续病毒学应答:治疗结束直至48周随访时,患者HCV-RNA检测结果为阴性;无应答:完成治疗后,检测HCV-RNA结果为阳性。
1.6 统计学方法
研究过程中所得相关数据均采用统计学软件包(SPSS21.0)进行分析研究,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n(%)]表示,采用χ2检验。P
[关键词] 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利巴韦林;慢性丙肝
慢性丙型肝炎通常是由于急性丙型病毒肝炎感染产生,属于慢性感染疾病。如果患者错失最佳治疗时机,会发展为肝硬化或者肝癌等相关疾病,对患者的生命健康产生严重威胁,为此需要及时诊断和及时治疗,以免病情出现恶化[1]。国外研究以及相关指南推荐治疗药物为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注射液和利巴韦林药物,我院采用联合用药后获取了显著的疗效,此次研究主要探究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注射液联合利巴韦林治疗慢性丙肝的临床效果,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2016年6月~2017年7月期间于我院收治的50例慢性丙肝患者,依据入院先后顺序分为观察组及对照组,每组25例。对照组男16例,女9例,年龄35~70岁,平均(52.81±3.93)岁,病程2~6年,平均(3.44±0.46)年;观察组男18例,女7例,年龄34~72岁,平均(55.57±3.26),病程1~6年,平均(3.54±0.45)年,两组患者的基线资料比较,组间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1.2 纳入标准和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患者中性粒细胞在2.0×109/L,PLT在80.0×109/L以上,总胆红素在17.1 mmol/L以上。排除标准:排除妊娠和哺乳期妇女;6个月内进行免疫抑制治疗患者;排除患有失代偿性肝硬化患者。
1.3 方法
对照组患者治疗药物选择利巴韦林(齐鲁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H19993274,规格0.1 g),依据患者体重计算,每次服用800~1000 μg,每日服用2次,持续治疗时间为6个月。观察组患者治疗药物为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注射液(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国药准字J20120074,135 μg/0.5 mL/支)联合利巴韦林,利巴韦林用法用量同对照组。聚乙二醇干扰素α-2a采用皮下注射以及肌肉注射方法,每周使用剂量为180 μg,持续治疗30 d后,调整用药方案,每周3次,而后持续治疗4个月。
1.4 观察指标[2]
两组患者治疗12周、24周、48周时检测血清HCV-RNA水平以及HCV抗体,具体内容为抽取患者清晨空腹静脉血5 mL,每分钟进行3500 r离心,离心时间为10 min,放置-30℃低温箱中检测,比较两组患者治疗前后的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水平;最后对比两组患者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即失眠、降低血小板水平和降低白细胞数目。
1.5 療效评价标准[3]
早期病毒学应答:患者治疗12周后,HCV-RNA检测结果为阴性;治疗结束时病毒学应答:完成治疗后检测血清HCV-RNA,结果呈现阴性;持续病毒学应答:治疗结束直至48周随访时,患者HCV-RNA检测结果为阴性;无应答:完成治疗后,检测HCV-RNA结果为阳性。
1.6 统计学方法
研究过程中所得相关数据均采用统计学软件包(SPSS21.0)进行分析研究,计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n(%)]表示,采用χ2检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