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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体系的建设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前提和基础。推进市场体系改革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环节。湖南省委、省政府按照中央关于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要求,把推进市场体系改革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基础工程
啃下市场壁垒“硬骨头”,把“无形之手”放得越来越活
湖南省委、省政府认为,深化市场体系改革,关键在于清除阻碍市场作用充分发挥的壁垒。为此,湖南推出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打破“三扇门”,放宽市场准入。一是打破企业投资的“玻璃门”。针对市场领域存在的一些看得见却进不去的“玻璃门”,着力清理和废除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限制性规定。二是打破公共融资的“垄断门”。逐步在由国有资本主导的垄断行业、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向民间资本敞开大门。2014年8月,省发改委发布了首批专门针对民间资本的124个项目,涉及医疗、教育、污水垃圾处理、供水等10个重点领域。三是打破资本注册的“铁闸门”。为打破这道“铁闸门”,湖南在全国率先开展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取消、前置审批由200多项减少到10多项、公司出资额无需验证……这三扇门一破,极大激发了人们的创业热情。
——亮起“三盏灯”,发挥价格作用。一是亮起市场决定价格的“信号灯”。强化价格波动对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的“信号”作用,使越来越多的价格由市场供求关系来决定。目前全省市场调节价的比重已达97%以上。二是亮起促进公共资源公平交易的“照明灯”。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产权、土地和矿产权、医用药品和医药器械采购等平台,建立统一规范的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和指导市县交易平台资源的整合,逐步实现管办分离、集中交易、分类监管。三是亮起引导资源合理配置的“指示灯”。主要是推进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建立符合市场导向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立足“三要素”,推动自由流动。为了让资金、土地、人才等要素自由而充分地流动,湖南实施了一系列改革举措:一是搞活金融。推出了10项金融领域的改革措施,包括支持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民营银行、推动发展村镇银行、规范发展融资担保公司、推动省内金融机构参与资产证券化试点等。二是盘活农村土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三是做活人才资源。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建立健全吸纳各层次劳动力资源来湘发展的政策体系。
下好简政放权“先手棋”,把“有形之手”用得越来越好
——在压缩行政审批职能上做“减法”。湖南紧紧牵住政府转变职能这个“牛鼻子”,大胆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一是下放审批事项。在2013年取消和下放55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省政府2014年又再次取消5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下放37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二是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层级,实行扁平化处理。比如,县辖区内企业投资项目如需省发改委核准或转报国家发改委核准的,可由项目所在地发改部门直接向省发改委申报,减少市州一级发改委转报这一环节。三是缩短审批时间。比如,通过改革工商登记制度,许可审批时间从原来的平均18个工作日缩短到11个工作日。
——在扩大公共服务上做“加法”。湖南注重推进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注重制度化保障。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三项服务制度,明确由首问责任人对审批办理情况进行全程跟踪,项目审批需要的资料也必须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二是搭建便捷式平台。如变“多部门办理”为“一站式受理”,40多个省直部门建有办事大厅,13个市州、122个县市区建有政务服务中心;大力推广电子政务平台。三是实行全天候服务。充分发挥网上电子监察系统作用,全天候监察行政审批流程和时效,对可能出现超时限办理的情况,及时提醒和敦促相关人员。
——在提高监管效能上做“乘法”。湖南注重放大“三个效应”:一是放大政府宏观调控效应。各级政府着力抓好调整重大经济结构、保护公平竞争、平衡社会经济关系,及时解决“市场失灵”和“市场失衡”情况下出现的问题,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二是放大社会组织服务效应。推动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建设,清理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促进社会组织在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脱钩。三是放大企业自主经营效应。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在环境保护、银行信贷、安全生产等多个领域实行“黑名单”制,促使市场主体自觉依市场规律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在优化发展环境上做“除法”。一是清理“检查过滥”的问题。规定到企业检查必须提前一周填写申请表予以备案,禁止未经备案对企业进行各类检查;每个月的前20天为企业“宁静日”,无特殊情况不得以检查名义进入企业。二是清理“执法过乱”的问题。重点整治干部作风中的“庸、懒、散”,整治行政审批中的“吃、拿、卡、要”,整治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乱收费、乱罚款、把外商打成“内伤”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影响机关效能、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三是清理“负担过重”的问题。禁止以拉赞助、打广告、订业务报刊或违反国家规定组织培训、考评等方式加重企业负担;禁止以负面宣传要挟企业或服务对象;禁止对投诉或反映问题的企业或个人打击报复,使企业生产经营的外部环境进一步优化。
立足“一带一部”新定位,把“开放之手”舞得越来越顺
湖南在市场体系改革中,立足“一带一部”的新定位,以建立更加开放的市场体系为目标,抢抓机遇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使“开放之手”舞得更顺畅更有为。
——打开对接长江经济带的“通道”。湖南利用地处“长江之腰”的优势,通过“三大对接”积极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一是对接国家“一带一路”这个对外开放的大战略。“一带一路”是指“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湖南主动谋划,在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的同时,搭上长江经济带这艘未来的“经济航母”,借船出海,快速融入未来“海上丝绸之路”。二是对接上海这个长江经济带的“大口岸”。在融入长江经济带的过程中,湖南紧盯上海改革开放步伐,与上海自贸区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努力畅通湖南对外开放的东向大通道。三是对接长江中游城市群这个新的增长极。通过加快推进环长株潭城市群建设,提升湘江新区和湘北湘南中心城市发展水平,建设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等,加速对接长江中游城市群步伐。
——降低外资准入的“门槛”。为使外资顺利入湘,湖南推出了多项改革。比如,下放核准权限。明确省级核准权限内投资总额3亿美元以下鼓励类和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由注册地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国家级园区管委会核准。再比如,创新服务模式。推行外商投资项目全程免费代理服务,今后,来湖南投资总额超过5000万美元以上的境外投资者投资的项目、投资总额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省外投资者投资的项目,都可由省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审批代理中心代理审批。
——擦亮湖南走出去的“名片”。首先,擦亮走出去的产品名片。大力实施名牌战略,积极推介湖南国际知名品牌,使浏阳花炮、湘绣等一批名牌更加享誉全球。其次,擦亮走出去的企业名片。鼓励和支持省内优势企业走出去,扩大对外投资,在世界范围内实施资源和价值链整合,打造湖南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骨干力量。再次,擦亮走出去的技术名片。鼓励轨道交通、杂交水稻、电子信息制造等优势技术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
啃下市场壁垒“硬骨头”,把“无形之手”放得越来越活
湖南省委、省政府认为,深化市场体系改革,关键在于清除阻碍市场作用充分发挥的壁垒。为此,湖南推出了一系列有效措施。
——打破“三扇门”,放宽市场准入。一是打破企业投资的“玻璃门”。针对市场领域存在的一些看得见却进不去的“玻璃门”,着力清理和废除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的各种限制性规定。二是打破公共融资的“垄断门”。逐步在由国有资本主导的垄断行业、社会事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向民间资本敞开大门。2014年8月,省发改委发布了首批专门针对民间资本的124个项目,涉及医疗、教育、污水垃圾处理、供水等10个重点领域。三是打破资本注册的“铁闸门”。为打破这道“铁闸门”,湖南在全国率先开展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取消、前置审批由200多项减少到10多项、公司出资额无需验证……这三扇门一破,极大激发了人们的创业热情。
——亮起“三盏灯”,发挥价格作用。一是亮起市场决定价格的“信号灯”。强化价格波动对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的“信号”作用,使越来越多的价格由市场供求关系来决定。目前全省市场调节价的比重已达97%以上。二是亮起促进公共资源公平交易的“照明灯”。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体制改革,整合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产权、土地和矿产权、医用药品和医药器械采购等平台,建立统一规范的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和指导市县交易平台资源的整合,逐步实现管办分离、集中交易、分类监管。三是亮起引导资源合理配置的“指示灯”。主要是推进自然资源及其产品价格改革,建立符合市场导向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
——立足“三要素”,推动自由流动。为了让资金、土地、人才等要素自由而充分地流动,湖南实施了一系列改革举措:一是搞活金融。推出了10项金融领域的改革措施,包括支持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民营银行、推动发展村镇银行、规范发展融资担保公司、推动省内金融机构参与资产证券化试点等。二是盘活农村土地。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三是做活人才资源。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建立健全吸纳各层次劳动力资源来湘发展的政策体系。
下好简政放权“先手棋”,把“有形之手”用得越来越好
——在压缩行政审批职能上做“减法”。湖南紧紧牵住政府转变职能这个“牛鼻子”,大胆改革行政审批制度。一是下放审批事项。在2013年取消和下放55项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省政府2014年又再次取消5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下放37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二是简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层级,实行扁平化处理。比如,县辖区内企业投资项目如需省发改委核准或转报国家发改委核准的,可由项目所在地发改部门直接向省发改委申报,减少市州一级发改委转报这一环节。三是缩短审批时间。比如,通过改革工商登记制度,许可审批时间从原来的平均18个工作日缩短到11个工作日。
——在扩大公共服务上做“加法”。湖南注重推进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注重制度化保障。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三项服务制度,明确由首问责任人对审批办理情况进行全程跟踪,项目审批需要的资料也必须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二是搭建便捷式平台。如变“多部门办理”为“一站式受理”,40多个省直部门建有办事大厅,13个市州、122个县市区建有政务服务中心;大力推广电子政务平台。三是实行全天候服务。充分发挥网上电子监察系统作用,全天候监察行政审批流程和时效,对可能出现超时限办理的情况,及时提醒和敦促相关人员。
——在提高监管效能上做“乘法”。湖南注重放大“三个效应”:一是放大政府宏观调控效应。各级政府着力抓好调整重大经济结构、保护公平竞争、平衡社会经济关系,及时解决“市场失灵”和“市场失衡”情况下出现的问题,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二是放大社会组织服务效应。推动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建设,清理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兼职,促进社会组织在机构、人员、财务等方面与行政机关脱钩。三是放大企业自主经营效应。健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在环境保护、银行信贷、安全生产等多个领域实行“黑名单”制,促使市场主体自觉依市场规律组织生产经营活动。
——在优化发展环境上做“除法”。一是清理“检查过滥”的问题。规定到企业检查必须提前一周填写申请表予以备案,禁止未经备案对企业进行各类检查;每个月的前20天为企业“宁静日”,无特殊情况不得以检查名义进入企业。二是清理“执法过乱”的问题。重点整治干部作风中的“庸、懒、散”,整治行政审批中的“吃、拿、卡、要”,整治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乱收费、乱罚款、把外商打成“内伤”等违法违规行为,着力解决影响机关效能、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三是清理“负担过重”的问题。禁止以拉赞助、打广告、订业务报刊或违反国家规定组织培训、考评等方式加重企业负担;禁止以负面宣传要挟企业或服务对象;禁止对投诉或反映问题的企业或个人打击报复,使企业生产经营的外部环境进一步优化。
立足“一带一部”新定位,把“开放之手”舞得越来越顺
湖南在市场体系改革中,立足“一带一部”的新定位,以建立更加开放的市场体系为目标,抢抓机遇积极融入长江经济带,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使“开放之手”舞得更顺畅更有为。
——打开对接长江经济带的“通道”。湖南利用地处“长江之腰”的优势,通过“三大对接”积极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一是对接国家“一带一路”这个对外开放的大战略。“一带一路”是指“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湖南主动谋划,在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的同时,搭上长江经济带这艘未来的“经济航母”,借船出海,快速融入未来“海上丝绸之路”。二是对接上海这个长江经济带的“大口岸”。在融入长江经济带的过程中,湖南紧盯上海改革开放步伐,与上海自贸区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努力畅通湖南对外开放的东向大通道。三是对接长江中游城市群这个新的增长极。通过加快推进环长株潭城市群建设,提升湘江新区和湘北湘南中心城市发展水平,建设洞庭湖生态经济区等,加速对接长江中游城市群步伐。
——降低外资准入的“门槛”。为使外资顺利入湘,湖南推出了多项改革。比如,下放核准权限。明确省级核准权限内投资总额3亿美元以下鼓励类和允许类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由注册地市州商务主管部门、国家级园区管委会核准。再比如,创新服务模式。推行外商投资项目全程免费代理服务,今后,来湖南投资总额超过5000万美元以上的境外投资者投资的项目、投资总额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省外投资者投资的项目,都可由省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审批代理中心代理审批。
——擦亮湖南走出去的“名片”。首先,擦亮走出去的产品名片。大力实施名牌战略,积极推介湖南国际知名品牌,使浏阳花炮、湘绣等一批名牌更加享誉全球。其次,擦亮走出去的企业名片。鼓励和支持省内优势企业走出去,扩大对外投资,在世界范围内实施资源和价值链整合,打造湖南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骨干力量。再次,擦亮走出去的技术名片。鼓励轨道交通、杂交水稻、电子信息制造等优势技术走出去,参与国际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