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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通知》和省物价局《浙江省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审批通知》文件规定,温州市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日前联合发出通知,自2007年春季开学起,该市市区公办学校九年义务制教育普通中小学校将下调课本费标准,下调幅度最大的为20元每生每学期,作业本费标准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