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过程性政府信息的公开与不公开——以行政比例原则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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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程性政府信息作为政府信息的一个子集,遵循着信息公开的原则.但是过程性信息有其特殊性,在遵循统一公开原则的前提下,对于部分信息各有操作.过程性政府信息部分应该依法公开,部分则不应公开.意见类的信息,不成熟的主体行为信息依法不应公开.事实类的信息,政府行政行为结束后的过程信息应当公开.过程性政府信息公开与否的问题体现了一定的行政比例原则,体现了行政机关对于信息公开问题的衡量.以行政比例原则为视角对过程性政府信息公开进行思考,能够厘清和公开抑或是不公开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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