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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在基层学校深入调研时发现,一些在学校内担任教学任务的行政人员(以下简称教学行政人员)自主发展意识减弱,同时学校对这些人员也缺少明确的发展要求,使得学校教学工作得不到更好提升,直接影响学校整体发展。事实上,这些行政人员一方面在教学第一线,是名副其实的教师,另一方面他们又担任学校相关行政职务,参与着学校的行政管理,可以说他们在学校整体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关注他们在发展中的一些倾向性问题,促进他们进一步发展,是一个重要的课题。
教学行政人员发展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
1.教学专业发展弱化
调研发现,一些学校教学行政人员在担任行政职务之前,一般都是较优秀的教师,有的是市、区级学科骨干教师,那时他们对自己的专业发展较关注,主动发展意识较强,教学水平较高。担任行政职务之后,有相当一部分人员工作重心发生了转变,工作中更多地关注了学校管理,由于过于沉于行政事务工作和对个人专业努力的淡化,缺乏对教学专业进一步发展的追求,导致教学专业的逐步弱化。
2.学科引领作用淡化
某些教学行政人员在任行政职务之前,担任过学科教研组长,在学科组建设中起着一定的组织和引领作用。担任行政职务后,他们一般不再兼任教研组长,再加上有的人员个人专业的弱化,使得他们在学科教研组活动中的引领作用逐步淡化,丧失了对学科组建设、学术交流的话语权。
3.事务性工作过于强化
刚担任行政职务后,有的由于缺乏经验而使得管理凌乱,整天忙于事务,忙于各种评比、检查,导致把自己的工作精力偏向于处理事务,使得事务性工作在自己的整个工作量中过于强化。
4.系列管理培训虚化
部分学校的教学行政人员在任行政职务后,接受的相关岗位培训和有关学校发展培训较少,使得这些人员虽然走上管理岗位,但思考问题的视角没有发生变化,管理水平提高较慢。有的虽然有了相关培训机会,也往往会受教学任务的牵制而受到影响。另外,这些人员中,今后必定有部分佼佼者会担任学校更高层面的管理工作,但由于缺乏学校发展层面的培训,使得他们担任新的管理职务时适应期延长。
促进教学行政人员进一步发展的对策
1.明确“点、线、面、体”四位一体职能
“点”位职能。所谓“点”位职能,就是教学行政人员首先要明确自己仍是一名教师。由于仍担任学科教学工作,所以必须深入课堂,了解学生,提高教学质量,赢得学生、家长及同行的认可。事实上,教师是否佩服这些行政人员,首先看的是他们是不是一名优秀教师。如果是,他们往往较容易被教师认同。“点”位职能要求这些行政人员必须从教学成效、课堂教学水平、教学研究、个人专业荣誉等方面促使自己成为一名更加优秀的教师。
“线”位职能。所谓“线”位职能,就是教学行政人员要引领好自己所任学科的教研组团队建设,要与学科教研组长一起带领学科所有成员进行有效教学研究,共同建设好本学科教研组,使之逐步成为有内涵的品牌学科组。正因为如此,这些教学行政人员要不断学习,广泛吸取信息,提升教学理念,提高学科规划能力,并深入学科组活动中去,这样才能真正成为本学科教研组建设的策划者、组织者,成为本学科组建设的领军人。
“面”位职能。所谓“面”位职能,就是行政分工职能。即根据学校的行政分工,认真梳理本部门工作,谋划部门发展规划,制订部门工作计划。并积极组织人员有序有效实施,成为一名有思路、肯实干的管理者。
“体”位职能。所谓“体”位职能包括两方面,一是除关注自己所任学科教学规律外尚需关注其他学科教学规律,掌握教学的普遍规律,便于对学校总体教学情况进行了解与指导。二是除自己分管的行政工作外,还关注学校其他管理工作,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
“点、线、面、体”四位一体职能,体现出教学行政人员在学校管理中的不同角色。明确这些职能,不仅会促进教学行政人员自身专业的发展,促进学校学科组的有效建设,促进其学术地位的进一步确立,同时能确保各行政人员明晰自己的管理职能,促使管理重心降低。
另外,学校在行政人员分工时,一方面要考虑担任教学任务的行政人员在传统管理中行政分工平衡,尽量使行政分工不留空白带或过多的重叠区域:另一方面又要加强对学科管理分工的平衡,使各学科组建设落实到具体的每个行政人员,同时明确工作要求。
分管校长在自己积极参与学科组建设的同时,要对所有担任教学任务的行政人员在学科组建设工作中进行规划、指导、监督,同时对他们的行政管理工作进行规划、指导、监督。
2.帮助制订发展规划
很多学校常常要求教师制订三年或五年奋飞计划,但常常缺少对教学行政人员进一步发展的综合规划。其实教学行政人员更需要对其发展规划的指导,他们的发展规划应不同于一般教师,要根据他们新的职能要求来指导发展规划的制订,即从自身的教学专业发展、引领学科发展、分管行政工作、整体管理水平等几方面的现状分析,到逐年发展目标的制订。同时,学校应对这些人员进行一年完成情况盘点,并提出相关建议与勉励。
3.建全考评机制
学校对教学行政人员的考评标准也往往套用一般教师的标准,缺乏针对性、全面性。有的学校在用人制度改革中,虽然建立了学校中层职位竞聘上岗机制,但对竞聘上岗后的行政人员缺乏全面科学的考评办法,使得这些人员任职后,即使业绩平平也很难再从岗位上下来,不利于学校进一步发展。
明确了教学行政人员“点、线、面、体”四位一体的职能后,可以围绕这四位一体的职能建立较合理科学的考评办法。
学校对教学行政人员考评的具体方案可根据各自实际制订,不管怎样,只有制订出一份较科学、较全面的考评办法,才能对学校教学行政人员作出科学客观的评价,才能通过考评激励这些人员进一步发展。
4.提供系列培训
教学行政人员由于在学校中身兼几种不同角色,教师对他们的要求较高,学校要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促使他们综合发展。一是要加强学科专业和学科规划的培训。由于他们仍在教学第一线担任教学工作,所以在学科专业上享有优秀教师所享有的培训机会与要求。同时他们还要参与学科组的建设的相关培训,引领学科组发展;二是加强行政分管工作的培训。学校应定期组织各部门进行有关职能、工作创新与要求的相关培训,提高规划一个部门工作、组织一个部门工作的能力;三是教育行政部门适当提供机会对教学行政人员进行学校发展的宏观培训,拓宽他们的工作思路,同时也便于为选拔后备高层管理人员打下基础。
教学行政人员发展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
1.教学专业发展弱化
调研发现,一些学校教学行政人员在担任行政职务之前,一般都是较优秀的教师,有的是市、区级学科骨干教师,那时他们对自己的专业发展较关注,主动发展意识较强,教学水平较高。担任行政职务之后,有相当一部分人员工作重心发生了转变,工作中更多地关注了学校管理,由于过于沉于行政事务工作和对个人专业努力的淡化,缺乏对教学专业进一步发展的追求,导致教学专业的逐步弱化。
2.学科引领作用淡化
某些教学行政人员在任行政职务之前,担任过学科教研组长,在学科组建设中起着一定的组织和引领作用。担任行政职务后,他们一般不再兼任教研组长,再加上有的人员个人专业的弱化,使得他们在学科教研组活动中的引领作用逐步淡化,丧失了对学科组建设、学术交流的话语权。
3.事务性工作过于强化
刚担任行政职务后,有的由于缺乏经验而使得管理凌乱,整天忙于事务,忙于各种评比、检查,导致把自己的工作精力偏向于处理事务,使得事务性工作在自己的整个工作量中过于强化。
4.系列管理培训虚化
部分学校的教学行政人员在任行政职务后,接受的相关岗位培训和有关学校发展培训较少,使得这些人员虽然走上管理岗位,但思考问题的视角没有发生变化,管理水平提高较慢。有的虽然有了相关培训机会,也往往会受教学任务的牵制而受到影响。另外,这些人员中,今后必定有部分佼佼者会担任学校更高层面的管理工作,但由于缺乏学校发展层面的培训,使得他们担任新的管理职务时适应期延长。
促进教学行政人员进一步发展的对策
1.明确“点、线、面、体”四位一体职能
“点”位职能。所谓“点”位职能,就是教学行政人员首先要明确自己仍是一名教师。由于仍担任学科教学工作,所以必须深入课堂,了解学生,提高教学质量,赢得学生、家长及同行的认可。事实上,教师是否佩服这些行政人员,首先看的是他们是不是一名优秀教师。如果是,他们往往较容易被教师认同。“点”位职能要求这些行政人员必须从教学成效、课堂教学水平、教学研究、个人专业荣誉等方面促使自己成为一名更加优秀的教师。
“线”位职能。所谓“线”位职能,就是教学行政人员要引领好自己所任学科的教研组团队建设,要与学科教研组长一起带领学科所有成员进行有效教学研究,共同建设好本学科教研组,使之逐步成为有内涵的品牌学科组。正因为如此,这些教学行政人员要不断学习,广泛吸取信息,提升教学理念,提高学科规划能力,并深入学科组活动中去,这样才能真正成为本学科教研组建设的策划者、组织者,成为本学科组建设的领军人。
“面”位职能。所谓“面”位职能,就是行政分工职能。即根据学校的行政分工,认真梳理本部门工作,谋划部门发展规划,制订部门工作计划。并积极组织人员有序有效实施,成为一名有思路、肯实干的管理者。
“体”位职能。所谓“体”位职能包括两方面,一是除关注自己所任学科教学规律外尚需关注其他学科教学规律,掌握教学的普遍规律,便于对学校总体教学情况进行了解与指导。二是除自己分管的行政工作外,还关注学校其他管理工作,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
“点、线、面、体”四位一体职能,体现出教学行政人员在学校管理中的不同角色。明确这些职能,不仅会促进教学行政人员自身专业的发展,促进学校学科组的有效建设,促进其学术地位的进一步确立,同时能确保各行政人员明晰自己的管理职能,促使管理重心降低。
另外,学校在行政人员分工时,一方面要考虑担任教学任务的行政人员在传统管理中行政分工平衡,尽量使行政分工不留空白带或过多的重叠区域:另一方面又要加强对学科管理分工的平衡,使各学科组建设落实到具体的每个行政人员,同时明确工作要求。
分管校长在自己积极参与学科组建设的同时,要对所有担任教学任务的行政人员在学科组建设工作中进行规划、指导、监督,同时对他们的行政管理工作进行规划、指导、监督。
2.帮助制订发展规划
很多学校常常要求教师制订三年或五年奋飞计划,但常常缺少对教学行政人员进一步发展的综合规划。其实教学行政人员更需要对其发展规划的指导,他们的发展规划应不同于一般教师,要根据他们新的职能要求来指导发展规划的制订,即从自身的教学专业发展、引领学科发展、分管行政工作、整体管理水平等几方面的现状分析,到逐年发展目标的制订。同时,学校应对这些人员进行一年完成情况盘点,并提出相关建议与勉励。
3.建全考评机制
学校对教学行政人员的考评标准也往往套用一般教师的标准,缺乏针对性、全面性。有的学校在用人制度改革中,虽然建立了学校中层职位竞聘上岗机制,但对竞聘上岗后的行政人员缺乏全面科学的考评办法,使得这些人员任职后,即使业绩平平也很难再从岗位上下来,不利于学校进一步发展。
明确了教学行政人员“点、线、面、体”四位一体的职能后,可以围绕这四位一体的职能建立较合理科学的考评办法。
学校对教学行政人员考评的具体方案可根据各自实际制订,不管怎样,只有制订出一份较科学、较全面的考评办法,才能对学校教学行政人员作出科学客观的评价,才能通过考评激励这些人员进一步发展。
4.提供系列培训
教学行政人员由于在学校中身兼几种不同角色,教师对他们的要求较高,学校要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促使他们综合发展。一是要加强学科专业和学科规划的培训。由于他们仍在教学第一线担任教学工作,所以在学科专业上享有优秀教师所享有的培训机会与要求。同时他们还要参与学科组的建设的相关培训,引领学科组发展;二是加强行政分管工作的培训。学校应定期组织各部门进行有关职能、工作创新与要求的相关培训,提高规划一个部门工作、组织一个部门工作的能力;三是教育行政部门适当提供机会对教学行政人员进行学校发展的宏观培训,拓宽他们的工作思路,同时也便于为选拔后备高层管理人员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