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居住用地出让土地使用权期限到期后的问题探讨

来源 :中国房地产业·下旬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clys1986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住宅的使用权到期关系到每个人的日常生活,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可以视同划拨土地使用权,可参照原国有居住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到期后的状况和原国有居住划拨土地使用权具有高度的相似性。
  【关键词】住宅;土里使用权限;国有居住地
  【DOI】10.12334/j.issn.1002-8536.2021.24.
  1、国有居住用地出让土地使用权期限到期后存在的问题
  我国现行的国有土地使用制度除了国家核准的划拨土地以外,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根据1990年5月19日发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号发布)第十二条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居住用地七十年;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2007年10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2007年3月1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2号公布)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是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重新签订合同?还是自动续期?对于如何续期以及土地出让金的续缴问题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相关规定。
  2、对于原国有居住划拨土地使用权目前的相关规定
  我国在计划经济时期,城镇土地使用制度是对土地实行行政划拨、无偿无限期使用,禁止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的制度。我国现行的土地使用制度,是在不改变城市土地国有的条件下,采取拍卖/招标/协议等方式将土地使用权有偿、有限期地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者的土地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需要继续使用的,经批准,期限可以延长,同时按当时市场情况补交地价款。
  目前上海市对于原国有居住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上海市《印发内销商品住房种类归并若干规定》的通[沪府发(1999)42号]文件中的第一条的归并范围:除花园住宅、部队住房和按照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出租的公有住房外,将普通内销商品住房、侨汇房、经济适用住房、职工已购公有住房、动迁房、职工住宅和其他划拨土地上的住房交易,统一归并为内销商品住房交易,销售对象为中国境内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和改革开放后赴境外的中国公民。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内销商品住房种类归并若干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房地交(1999)0899号]中第二条规定:纳人归并范围的住房,已取得的黄色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交易时均视作绿色房地产权证(以下简称绿证)。在依法转让办理变更登记时,免交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受理转让过户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应向受让人颁发绿证。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于2010年4月27日发布并实施的沪规土资法[2010]309号《关于转让花园住宅和非居住用房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于花园住宅转让的规定,花园住宅转让1994年5月1日前取得商品房计划并于1995年1月1日前办理了划拨用地手续建造的建筑类型为花园住宅的商品住房,受让方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办理转移登记时,参照《关于纳入归并范围原划拨土地上的住房在房地产登记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沪房地资〔2007〕333号)的规定,房地产登记簿与房地产权证"建设用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一栏记载为"出让",不记载土地使用年限,另在附记栏中记载"归并"。但已经办理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按照出让土地上房地产转移登记规定执行。
  以上是上海市对于原国有居住划拨土地使用权目前在转让时的相关规定,其他各省市均有类似的相关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到期后的状况和原国有居住划拨土地使用权具有高度的相似性,所以本人认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可以视同划拨土地使用权,可参照原国有居住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
  3、完善国有居住用地出让土地使用权期限到期后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意义所在
  依照我国的土地财产制度规定,土地的财产权力以所有权和使用权两种形式存在。土地所有权的持有者可以依照法律所赋予的权利,有偿地将土地的使用权渡让于个人,但所渡让出的使用权是作为用益物权而言的,无论是在使用的时间年限还是使用范围上,都需要受到来自完全物权即所有权的限制,从法律层面上讲,二者属于依附关系。而作为社会主义公有制占主体的国家,我国土地所有权的持有者就是国家。要明确,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不是政府划拨的行政建设用地,不具备无偿享有和使用的權利,必须依法遵循土地出让的有限性和有偿性,这是用益物权者进行土地使用需依法履行的义务条件,也是国家作为土地所有权者应享有并获得的正当利益。
  完善国有居住用地出让土地使用权期限到期后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某种程度上讲,避免了使用权这一限定性权利凌驾于所有权之上,突破限制物权应有的支配使用范围权限,和破坏公有制制度的建设根基。这一对权利的行使和义务的履行,在很大的程度上维持了所有权持有者和使用权者间的权益平衡,保障了这二者在法律意义上的稳定关系,这是对土地所有权持有者的权利维护,是对持有者土地所有权合法地位的应有保障,是对《宪法》确定的土地所有权的法律尊严的应有维护。
  2016年一则《温州一批20年产权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续期须按房产价格三分之一缴费》的新闻引发舆论关注,温州补交地价款事件一石激起千层浪,这一消息不仅震惊整个温州房产市场,甚至全国人民都开始检查自己买的房屋的土地使用权。在青岛、深圳、北京都发生过类似情况,“续缴事件”是历史因素下的现实法律缺失导致的。事实上,早在很多年前,关于土地使用权期限到期的问题就摆在了我们面前。不过谁都不愿意触动这个极为敏感的议题,于是就这么悬而未决了许多年。本来并不尴尬,但政府没有相关规定,法律没有依据,到期的土地该怎么处理呢?
  结语:
  综上所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是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重新签订合同?还是自动续期?如何续期?就目前的法律法规无法执行。这对于维护土地所有权持有者的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持有者的用益物权无法得到应有的保障。笔者认为应该考虑社会制度有利于民众的利益;应该考虑已有的原国有居住划拨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这是已经经过了时间的检验;还有考虑到未来我国房地产制度的建设、完善。希望尽早制订、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让广大民众明明白白地消费、安安心心地使用。
  参考文献:
  [1]李悦.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法律问题研究[D].大连海事大学,2020.
  [2]王菁彤.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自动续期的问题研究[D].哈尔滨商业大学,2019.
  [3]肖楚钢.论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自动续期规则[J].中国不动产法研究,2018,17(01):100-112.
  [4]王婕.关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的思考[J].中国集体经济,2019(03):118-119.
其他文献
【摘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绿色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我国目前的城市规划设计中,园林绿化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因此,园林施工也是规划设计的重点内容之一。在一线重点城市中,园林施工对于施工技术的要求较高,因此,施工过程中会出现许多问题,首当其冲的便是季节性因素对于园林施工的影响,为了克服影响园林施工的各种反季节性问题,在非正常季节也能进行施工,本文将会对反季节种植在园林施工的应用技术进
【摘要】随着现代化科技以及信息化技术的飞速发展,我国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安全问题的频繁发生,房屋建筑工程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同时,房屋建筑工程作为城市化建设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在具体施工过程中,其对安全方面以及质量方面有着很高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对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影响非常大。所以,建筑企业应积极采用新方法、新理念,创新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安全管理模式。  为了有效提升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高层建筑越来越多,高层建筑能够极大地节省占地空间,有助于提升土地的利用率。大模板施工工艺在高层建筑中有着十分广泛的应用,通过多年的发展和经验的积累,大模板施工工艺更加成熟与完善,但在高层建筑中的大模板施工需要在一定高度上进行,这不仅增加了施工的难度,而且也提升了施工的危险性,这便需要应用更加先进的技术作为保障。大模板施工非常适用于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采
【摘要】基于对保障房地下水池、泵房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思考分析,通过对保障房地下水池、泵房深基坑工程施工当中的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人员持证上岗、施工的现场、第三方监测以及应急救援程序这几个方面的安全监督管理进行分析,这样才可以使得深基坑施工过程中的危险系数降到最低,进而有效的确保保障房地下水池、泵房深基坑工程施工的安全。  【关键词】保障房地下水池、泵房;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DOI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项目管理在项目活动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显著,所谓的项目管理,以通俗的说法进行解释,就是为了保证项目成功所实施的计划、组织、指挥、协调等手段,由此可知,水环境设计项目管理,就是针对水环境设计项目所实施的管理模式及行为。高效的水环境设计项目管理,不仅能够保证水环境设计项目能够顺利推进,同时也可实现对水环境设计项目质量及成本的有效管控。本文以水环境设计项目管理为主要内容进行分析研究
【摘要】建筑结构关乎建筑安全,并且设计的合理性与建筑使用的舒适性之间存在密切联系。在保障建筑符合预期的功能性、安全性、耐久性的前提下节省资源,是结构优化设计的关键。对房屋建筑结构优化的内涵及其理念进行阐述和分析,并结合多年的工程实践经验提出建筑结构优化设计的具体对策。  【关键词】建筑结构;房屋结构;优化理念;设计  【DOI】10.12334/j.issn.1002-8536.2021.24. 
【摘要】介绍了计算机控制的实现原理,梳理了暖通空调系统的计算机智能控制管理的优化思路,阐述了暖通空调系统的计算机智能控制管理系统主要功能模块的硬件设计实现方式,供参考。  【关键词】暖通空调系统;计算机控制;功能模块;硬件设计  【DOI】10.12334/j.issn.1002-8536.2021.24.  暖通系统包含建筑采暖、通风、空气调节三项功能,是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内容。在传统的建筑设
【摘要】加大对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住宅外墙防渗漏施工技术的应用力度非常重要,能够帮助施工企业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本文通过说明预制构件的制造和运输情况,阐述了预制构件的相关安装要求,分析了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住宅外墙防渗漏施工技术应用的具体案例,从而有效提升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住宅外墙防渗漏施工技术应用的总体水平。  【关键词】装配整体式;剪力墙结构;住宅外墙;防渗漏施工技术;应用措施  【D
【摘要】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人们对于建筑有了越来越严格的标准规范。建筑中房屋的设计以及规划非常关键,科学合理的房屋规划以及设计可以在根本上为建筑的质量提供保障。本文通过阐述建筑学中的规划与设计概述,分析了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并提出了强化建筑设计和规划的具体措施,为我国有关方面提供了相应的参考和帮助。  【关键词】建筑学;规划;设计;对策  【DOI】10.12334/j.issn.1002
【摘要】“营改增”极大地影响了物业管理行业。随着时代的飞速发展,营业税已经不能更好地适应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在新税制的背景下,物业公司也面临着强大的机遇以及挑战。我们一定要制定出有关措施,以促进产业的深入发展。基于此,本文探讨了“营改增”对物业管理行业的具体影响,然后提出了应对策略,以供参考。  【关键词】“营改增”;物业管理行业;影响;应对措施  【DOI】10.12334/j.issn.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