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 “霸王条款”的产生与垄断有密切的关系,但垄断并不必然产生“霸王条款”,只有垄断者利用其优势地位在与消费者达成合同时加重对方义务,减轻自身责任,才是“霸王条款”產生的真正根源。“霸王条款”的危害巨大,必须用各种方法对之进行规制,从立法的方法主要是制定反垄断法、完善合同法、制定配套法律法规等。
[关键词] “霸王条款”格式合同垄断危害法律规制
[关键词] “霸王条款”格式合同垄断危害法律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