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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八一年,费在山(一九三三——二0O三)出版一部著作《山石印聚》,得钱君匀赐书名,沙孟海亲为题签。费在山在此书序文中提到:『一九六二年至王一品斋工作,夙好(书法篆刻)复萌。得乡先生沈尹默、东台高二适、茂林吴玉如诸前辈函授古文书法;海宁钱君匀、西泠韩登安、山阴单孝天诸先生指导篆刻门径,得以渐进。』费在山是湖州一家笔庄的负责人,与湖笔的生产、销售有着紧密的联系。对于现代书家而言,费在山正是现代笔工群体的代言人。作为笔工的费在山,与现代书家群体有着密切的交往,得到了众多著名人物的认可和帮助,这是一个值得关注和思考的现象。高二适是因购买毛笔而与费在山结缘的,并且留下了大量的写给费在山的信札。通过这些信札,我们可以深入了解作为书家的高二适和作为笔工代言人的费在山的交往过程,以及这种交往中所蕴含的各种关系和意味。
笔工的身份是费在山与高二适交游的基础。高二适名扬天下的时候,费在山还只是湖州王一品笔庄的工作人员。费在山在《回忆高二适先生》中记述:『三十年前,我在湖州王一品笔庄工作时,偶然发现了一封笔力苍劲、气势不凡的来信,信的抬头是「一品老铺同仁先生」,信末具名「高二适」。我想这一定是位大书家。后来,我在报纸上看到高二适先生发表震动书坛的《兰亭序的真伪驳议》论文,更加深了对他的敬仰之情。当时我没有机缘与他通信见面,一直要到七十年代,才实现了我的愿望』。借高二适函购毛笔的机会,一九七二年底,费在山开始主动与其书信往来,借机不断求教。很快,高二适就有了回信:『在山先生:远奉手笔,深为欣幸。鄙人二十年来闭门读书,无苟冒失突梯之事,故能生存耶。入春拟仍临池,不知尊处有何佳制,吾要求在毫刚可住笔,如有佳管希见告为感,专复恭候。台绥。弟高二适顿首。』
从信中明显可以感觉得到书家希望能从笔工那里获得好毛笔的期待之情。此时的高二适对费在山还是陌生的,他在末尾的落款谦称『弟』。但是,随着后来交往增多,这种身份发生了改变,高二适的书家气度逐渐表现出来。在致费在山的信札中,常常会看到高二适不由自主流露出来的书家气度和对自己诗文、学问的自信:『弟迭次惠我佳管,使老夫得于书功日日求进。此乃一时胜缘,非同小可。吾书昨有京中老辈见许,以为草法超出唐人之上,此尚轶出曩年秋明老人在蜀所称许。然吾绝不自满,而反引以为自勉也。』高二适借京城中的老辈之口夸自己的草法超出唐人之上,虽然是自勉的语气,但是总能让人看到其中的自负心理和对费在山的暗示意味。
高二适对书法的自我期许确实很高,实际上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炫耀的人,特别是在青年一辈面前,他总是以一个善于奖掖后学,诲人不倦,不求虚誉的长者风范出现。但是在年轻的笔工代言人费在山面前,书家必须追求优越感,这是书家和笔工之间极有意味的微妙关系。而书家的这种优越感和不同凡响的书名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笔工,笔工为他制作了一批又一批合用的毛笔。
高二适不断地向费在山暗示共书法在时人之上,的确是需要笔工在制作毛笔上尽可能适应自己的书写习惯的9纵观书史,开辟出新书风的书家往往对毛笔的形制有独特的新要求。高二适是有抱负,想开创新书风的书家,他不甘心被动地去接受现成的工具,而是积极创造条件指导笔工去制作自己适用的毛笔。高二适在致费在山信中说的一句话,很清楚表明了与费在山的交往是各取所需:『君求书意趣多,吾则在求中书耳。』高二适对毛笔的要求,首重的是笔毫的刚健,如:『『入春拟仍临池,不知尊处有何佳制,吾所求在毫刚可住笔。』『如有新制中小狼毫,乞为代选数管,管不须佳,毫要刚。』『鄙用中书君,劳在狼毫类选第一、第三款另奉两品,惟却在圆之与健耳。』
高二适用笔重在用腕,不太注重外在的修饰和笔管的大小,而特别在乎笔毫要刚、圆、健,也就是笔毫要硬、弹性要好。毛笔的刚健,看似简单的要求,但对于高二适来说,却不是那么容易满足的。他向别人借来北京制的狼毫,就不适用;有人送他南方广交会的毛笔,也被他批为『制作均劣,欺世盗名』;就是湖州王一品笔庄的笔,也有微嫌不佳的,有些时候需要按照他的要求来制作才行。『鹿笔却不中书,鄙意要加狼毫为辅,以韩方明所谓笔软故。 』高二适不喜欢软笔,他认为『清人均称赵子昂、董其昌均用羊毫,故书成弱势。今之世稀有能使硬管者,此书法之所以日退也。』为了能制成『硬管』,他查阅不少古书,并与费在山反复研究鼠须、狼毫、兔毫等细琐的问题。从这些琐碎的研究中,我们可以看出晚年的高二适花在毛笔的追求和书艺创新上的时间和精力是很多的。他特别喜欢当年湖州王一品笔庄名为『精品狼颖』的毛笔。㈨根据高二适的用笔特点,费在山还为高二适制成一款毛笔,美其名曰『龙泉剑』,很受高二适的喜爱,赞曰:『宝剑腾拏忽在手,不语能为狮子吼。斯须腕脱更运肘,豫章无城谁攻守。我欲操之挟牛斗,张芝索靖皆吾友。漆盘书被成老朽,董父豢龙诚善诱。吾今持此将指拇,为君吹映击而扣,请看壁上龙蛇走。』高二适与林散之同为现代草书大家。林散之惯用长锋羊毫,高二适则喜用狼毫。高二适自成一家的『四体书』风格的形成,与其使用这种比较刚健的狼毫笔是密不可分的。狼毫更容易表现出瘦劲的线条,而且可以较自在地在各种书体中自由转换,很适合纵横挥洒。因此,高二适利用这种狼毫笔犹如用剑,随手运转,上下飞腾,毫无窒碍之感。他从研究毛笔的历史到寻找制作材料并对毛笔的制作进行指导,在费在山及其笔工的精心制作下,终获佳笔,助其书法达到了巅峰境界。古人评诗有『兼得亦剑亦箫之美』之论,高二适晚年的书法可谓得亦剑亦箫之妙,既有高古简淡的品格,又有奔腾跌宕的气势,古淡中有剑气,放旷中有箫心,对此,高二适也不谦虚:『二适兼有诸家之长,而无其失,嗟乎。草圣在此耶。』
自古以来笔工送书家特制的毛笔,书家使用之后往往会把用笔的体验和效果反馈给笔工。一般情况下,通过名家的称赞,笔庄往往会名声大噪,获得较好的商业效果和经济利益。高二适深谙此理,他也常常给费在山的毛笔作推广。这既是书家对笔工的尊重,也是笔工为书家的付出所应获得的回报。书家和笔工之间的互为有利的往来,使得双方均获得良性的发展。 对于费在山在毛笔定制上的帮助,高二适给予的回报是极为丰厚的。譬如,费在山赠送高二适『龙泉剑』笔。高二适感激之余认真作诗并以草书报之;费在山曾赠高二适鹿毛笔,其实对于这种『羊毛为披鹿作芯』的毛笔高二适根本不喜欢,嫌太软,而让改制成『加狼毫为辅』才适用,但是为了帮助湖笔推广,他作了一首长歌。共时费在山的笔庄正准备扩大经营出口日本,高二适此举是为了使得日本人更多地了解中国的毛笔和书法。高二适平日里读书想到佳句,也会主动想起给费在山书写『溪光健笔』的匾额等。高二适还应费在山之请,为费在山书『笔意斋』『望舟楼』等匾额和诗句,无不用心。
高二适对费在山特别钟爱,除了题字和帮助推广毛笔外,还自作金针,教授他古文、书法。高二适在致费在山的信札中,除了要求费在山多读书,并详细指导如何读书之外,还多次将自己所著的《刘梦得文集校录》和对《柳河东集》的研究一一讲给费在山听,并对费在山学诗过程中的疑问一一解答,极共用心。譬如费在山曾问到『得心应手』之义,高二适详细解答:『「得心应手」为习用庄周书之语。庄本作「不疾不徐,得之于手,应之于心,心手互用,两无妨也。」吾华成语,无须牵合于维心物之一藩。』先是解答词的来源,解释词义,然后归纳总结道理,既是教给费在山词义,又教授了学习方法。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对费在山进行《柳河东集》的讲解,整整一本书,书中用朱笔标注出各种版本的研究、校勘,有圈、点、题、注等,从代选二一门类到教授圈读、解释文章意境到一篇一篇句解节梳,甚至到了后来身体不好、卧床不起之时,还不忘继续为之讲解。除此之外,高二适还常常教费在山书法和写诗等。费在山喜爱收藏书籍,高二适极为支持。他说『如有可供诵读诗文,吾当为足下置之,此决然者。』又,『鄙他日定奉赠足下所能读之古籍,学问系天下事,不必少数人之珍秘耳。』为了费在山学习书法方便,他还赠送自己的书法和历代碑帖。除了自己解囊帮助费在山收藏之外,不善求人的高二适还自己代求他人为费在山刻印,等等。
高二适对费在山馈赠毛笔的回报是极为丰厚的,涵盖了方方面面,甚至超出了他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外。在书家与笔工的交往中,笔工为书家服务,书家也倾力为笔工着想,高二适对待费在山的情谊不禁让人感慨高二适的赤子之心,羡慕费在山的幸运之遇。
古语云:『工欲善共事,必先利其器』,书家熟练地使用毛笔,使之表现出丰富的笔触以实现自己的创作追求。但是,炫耀技法绝对不是书家的终极目标,工且的选择只是为了能更准确地表情达意,表记心灵。高二适作为一位书家,其对精致、合用的毛笔等工且的追求也是如此。
高二适与费在山的交往结缘于毛笔。高二适的文化地位和书法名声使他拥有一定的文化资源,在与费在山的交往中,他有意无意地使用这些资源去解决寻求特殊毛笔的问题,使费在山在毛笔的制作上能较大程度地遵照其需要而作,而他则给予费在山极为丰厚的回报,为笔庄张目、指导费在山学习、赠送费在山碑帖、书法等等。从功利的角度看来,费在山只是付出屈指可数的毛笔,而获得无以计算的回报。这就促使我们思考书家和笔工之间的关系。他们之间不存在谁先付出谁后回报的关系,也不是商品买卖之间要追求等价或对等的关系。费在山作为笔工的代言人,在书法和毛笔的关系上可称是高二适的知己,他制作出来的毛笔获得高二适极高的认可。高二适本身经济并不宽裕,但是他在和青年费在山交往中所展现出来的重怀古道,热心奖掖后辈,积极传承文化的高贵精神气质。高二适对青年一代满腔热情,自觉承担起『传承文化』和『教化民众』的责任,这正是近代学术思想史中难能可贵的士人担当精神。书家高二适与笔工费在山的交往,则演化为怀抱士人情怀的书家对传统文化传承的责任和寄兴所在。
笔工的身份是费在山与高二适交游的基础。高二适名扬天下的时候,费在山还只是湖州王一品笔庄的工作人员。费在山在《回忆高二适先生》中记述:『三十年前,我在湖州王一品笔庄工作时,偶然发现了一封笔力苍劲、气势不凡的来信,信的抬头是「一品老铺同仁先生」,信末具名「高二适」。我想这一定是位大书家。后来,我在报纸上看到高二适先生发表震动书坛的《兰亭序的真伪驳议》论文,更加深了对他的敬仰之情。当时我没有机缘与他通信见面,一直要到七十年代,才实现了我的愿望』。借高二适函购毛笔的机会,一九七二年底,费在山开始主动与其书信往来,借机不断求教。很快,高二适就有了回信:『在山先生:远奉手笔,深为欣幸。鄙人二十年来闭门读书,无苟冒失突梯之事,故能生存耶。入春拟仍临池,不知尊处有何佳制,吾要求在毫刚可住笔,如有佳管希见告为感,专复恭候。台绥。弟高二适顿首。』
从信中明显可以感觉得到书家希望能从笔工那里获得好毛笔的期待之情。此时的高二适对费在山还是陌生的,他在末尾的落款谦称『弟』。但是,随着后来交往增多,这种身份发生了改变,高二适的书家气度逐渐表现出来。在致费在山的信札中,常常会看到高二适不由自主流露出来的书家气度和对自己诗文、学问的自信:『弟迭次惠我佳管,使老夫得于书功日日求进。此乃一时胜缘,非同小可。吾书昨有京中老辈见许,以为草法超出唐人之上,此尚轶出曩年秋明老人在蜀所称许。然吾绝不自满,而反引以为自勉也。』高二适借京城中的老辈之口夸自己的草法超出唐人之上,虽然是自勉的语气,但是总能让人看到其中的自负心理和对费在山的暗示意味。
高二适对书法的自我期许确实很高,实际上他并不是一个喜欢炫耀的人,特别是在青年一辈面前,他总是以一个善于奖掖后学,诲人不倦,不求虚誉的长者风范出现。但是在年轻的笔工代言人费在山面前,书家必须追求优越感,这是书家和笔工之间极有意味的微妙关系。而书家的这种优越感和不同凡响的书名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笔工,笔工为他制作了一批又一批合用的毛笔。
高二适不断地向费在山暗示共书法在时人之上,的确是需要笔工在制作毛笔上尽可能适应自己的书写习惯的9纵观书史,开辟出新书风的书家往往对毛笔的形制有独特的新要求。高二适是有抱负,想开创新书风的书家,他不甘心被动地去接受现成的工具,而是积极创造条件指导笔工去制作自己适用的毛笔。高二适在致费在山信中说的一句话,很清楚表明了与费在山的交往是各取所需:『君求书意趣多,吾则在求中书耳。』高二适对毛笔的要求,首重的是笔毫的刚健,如:『『入春拟仍临池,不知尊处有何佳制,吾所求在毫刚可住笔。』『如有新制中小狼毫,乞为代选数管,管不须佳,毫要刚。』『鄙用中书君,劳在狼毫类选第一、第三款另奉两品,惟却在圆之与健耳。』
高二适用笔重在用腕,不太注重外在的修饰和笔管的大小,而特别在乎笔毫要刚、圆、健,也就是笔毫要硬、弹性要好。毛笔的刚健,看似简单的要求,但对于高二适来说,却不是那么容易满足的。他向别人借来北京制的狼毫,就不适用;有人送他南方广交会的毛笔,也被他批为『制作均劣,欺世盗名』;就是湖州王一品笔庄的笔,也有微嫌不佳的,有些时候需要按照他的要求来制作才行。『鹿笔却不中书,鄙意要加狼毫为辅,以韩方明所谓笔软故。 』高二适不喜欢软笔,他认为『清人均称赵子昂、董其昌均用羊毫,故书成弱势。今之世稀有能使硬管者,此书法之所以日退也。』为了能制成『硬管』,他查阅不少古书,并与费在山反复研究鼠须、狼毫、兔毫等细琐的问题。从这些琐碎的研究中,我们可以看出晚年的高二适花在毛笔的追求和书艺创新上的时间和精力是很多的。他特别喜欢当年湖州王一品笔庄名为『精品狼颖』的毛笔。㈨根据高二适的用笔特点,费在山还为高二适制成一款毛笔,美其名曰『龙泉剑』,很受高二适的喜爱,赞曰:『宝剑腾拏忽在手,不语能为狮子吼。斯须腕脱更运肘,豫章无城谁攻守。我欲操之挟牛斗,张芝索靖皆吾友。漆盘书被成老朽,董父豢龙诚善诱。吾今持此将指拇,为君吹映击而扣,请看壁上龙蛇走。』高二适与林散之同为现代草书大家。林散之惯用长锋羊毫,高二适则喜用狼毫。高二适自成一家的『四体书』风格的形成,与其使用这种比较刚健的狼毫笔是密不可分的。狼毫更容易表现出瘦劲的线条,而且可以较自在地在各种书体中自由转换,很适合纵横挥洒。因此,高二适利用这种狼毫笔犹如用剑,随手运转,上下飞腾,毫无窒碍之感。他从研究毛笔的历史到寻找制作材料并对毛笔的制作进行指导,在费在山及其笔工的精心制作下,终获佳笔,助其书法达到了巅峰境界。古人评诗有『兼得亦剑亦箫之美』之论,高二适晚年的书法可谓得亦剑亦箫之妙,既有高古简淡的品格,又有奔腾跌宕的气势,古淡中有剑气,放旷中有箫心,对此,高二适也不谦虚:『二适兼有诸家之长,而无其失,嗟乎。草圣在此耶。』
自古以来笔工送书家特制的毛笔,书家使用之后往往会把用笔的体验和效果反馈给笔工。一般情况下,通过名家的称赞,笔庄往往会名声大噪,获得较好的商业效果和经济利益。高二适深谙此理,他也常常给费在山的毛笔作推广。这既是书家对笔工的尊重,也是笔工为书家的付出所应获得的回报。书家和笔工之间的互为有利的往来,使得双方均获得良性的发展。 对于费在山在毛笔定制上的帮助,高二适给予的回报是极为丰厚的。譬如,费在山赠送高二适『龙泉剑』笔。高二适感激之余认真作诗并以草书报之;费在山曾赠高二适鹿毛笔,其实对于这种『羊毛为披鹿作芯』的毛笔高二适根本不喜欢,嫌太软,而让改制成『加狼毫为辅』才适用,但是为了帮助湖笔推广,他作了一首长歌。共时费在山的笔庄正准备扩大经营出口日本,高二适此举是为了使得日本人更多地了解中国的毛笔和书法。高二适平日里读书想到佳句,也会主动想起给费在山书写『溪光健笔』的匾额等。高二适还应费在山之请,为费在山书『笔意斋』『望舟楼』等匾额和诗句,无不用心。
高二适对费在山特别钟爱,除了题字和帮助推广毛笔外,还自作金针,教授他古文、书法。高二适在致费在山的信札中,除了要求费在山多读书,并详细指导如何读书之外,还多次将自己所著的《刘梦得文集校录》和对《柳河东集》的研究一一讲给费在山听,并对费在山学诗过程中的疑问一一解答,极共用心。譬如费在山曾问到『得心应手』之义,高二适详细解答:『「得心应手」为习用庄周书之语。庄本作「不疾不徐,得之于手,应之于心,心手互用,两无妨也。」吾华成语,无须牵合于维心物之一藩。』先是解答词的来源,解释词义,然后归纳总结道理,既是教给费在山词义,又教授了学习方法。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对费在山进行《柳河东集》的讲解,整整一本书,书中用朱笔标注出各种版本的研究、校勘,有圈、点、题、注等,从代选二一门类到教授圈读、解释文章意境到一篇一篇句解节梳,甚至到了后来身体不好、卧床不起之时,还不忘继续为之讲解。除此之外,高二适还常常教费在山书法和写诗等。费在山喜爱收藏书籍,高二适极为支持。他说『如有可供诵读诗文,吾当为足下置之,此决然者。』又,『鄙他日定奉赠足下所能读之古籍,学问系天下事,不必少数人之珍秘耳。』为了费在山学习书法方便,他还赠送自己的书法和历代碑帖。除了自己解囊帮助费在山收藏之外,不善求人的高二适还自己代求他人为费在山刻印,等等。
高二适对费在山馈赠毛笔的回报是极为丰厚的,涵盖了方方面面,甚至超出了他自己的能力范围之外。在书家与笔工的交往中,笔工为书家服务,书家也倾力为笔工着想,高二适对待费在山的情谊不禁让人感慨高二适的赤子之心,羡慕费在山的幸运之遇。
古语云:『工欲善共事,必先利其器』,书家熟练地使用毛笔,使之表现出丰富的笔触以实现自己的创作追求。但是,炫耀技法绝对不是书家的终极目标,工且的选择只是为了能更准确地表情达意,表记心灵。高二适作为一位书家,其对精致、合用的毛笔等工且的追求也是如此。
高二适与费在山的交往结缘于毛笔。高二适的文化地位和书法名声使他拥有一定的文化资源,在与费在山的交往中,他有意无意地使用这些资源去解决寻求特殊毛笔的问题,使费在山在毛笔的制作上能较大程度地遵照其需要而作,而他则给予费在山极为丰厚的回报,为笔庄张目、指导费在山学习、赠送费在山碑帖、书法等等。从功利的角度看来,费在山只是付出屈指可数的毛笔,而获得无以计算的回报。这就促使我们思考书家和笔工之间的关系。他们之间不存在谁先付出谁后回报的关系,也不是商品买卖之间要追求等价或对等的关系。费在山作为笔工的代言人,在书法和毛笔的关系上可称是高二适的知己,他制作出来的毛笔获得高二适极高的认可。高二适本身经济并不宽裕,但是他在和青年费在山交往中所展现出来的重怀古道,热心奖掖后辈,积极传承文化的高贵精神气质。高二适对青年一代满腔热情,自觉承担起『传承文化』和『教化民众』的责任,这正是近代学术思想史中难能可贵的士人担当精神。书家高二适与笔工费在山的交往,则演化为怀抱士人情怀的书家对传统文化传承的责任和寄兴所在。